以优良政风促廉洁高效政府建设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政风是国家公务员世界观、价值观及个人品德、能力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也是群众评价政府及其行政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政风的好坏不仅影响政府的形象,而且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稳固与否,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政风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按照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法治、透明政府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一,强化思想教育,打牢改进政风建设的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思想教育有利于政府公职人员提高思想政治修养,锻炼意志品质,提升道德境界,追求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牢固构筑抵制各种不良作风的“思想长城”。加强对政府公务员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当前尤其要引导全体公务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增强搞好政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建立学习型政府是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的制度保障。古人云:“自古圣贤,盛德大业,未有不由学而成者。”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敏锐的头脑、宽阔的视野、丰富的经验,而这些无不来自于坚持不懈地学习和思考。我们必须把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建设成学习型组织,用主动自觉的学习代替被动消极的学习,用制度性学习代替随机性学习,用系统化学习代替零星式学习。政府工作人员不仅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而且更要注重培养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学习内容上,不仅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要拓宽视野,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经济、法律等知识,尽量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成为一名既有理论武装又有实践经验、既能统揽全局又能深入细微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第三,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是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的示范标杆。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是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政风建设离不开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和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切实做好示范作用。同时要约束好身边的人,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可徇私枉法、不可纵亲护友,要始终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加强作风建设,特别要注重改进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有少数领导干部精神空虚,意志衰退,贪图享乐,甚至骄奢淫逸,醉生梦死,腐化堕落,跌入犯罪的深渊。他们的失足,大多是从经不起物欲的诱惑,是在生活作风上被打开缺口的。同时,领导干部的不良生活作风,有很强的扩散、示范和攀比效应,并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深远的影响,如不加以遏制,势必带来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决不可麻木不仁,掉以轻心,更不能纵容姑息。

 第四,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政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一是要削“文山”缩“会海”。一方面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精简文件会议是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的有效途径,是树立务实、高效行政新风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把工作重点放在深入实际,深人群众,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二是要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下,必须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的关系,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一方面,要按照精简和效率的原则,健全完善行政管理体系,从机构配制的科学性和整体性出发,适当精简专业管理部门,加强咨询、协调、监督、审计、信息等部门,建立起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另一方面,要按照“精兵简政”的要求裁减冗员,减轻政府财政负担,避免人浮于事。三是要简化审批手续。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要求,尽量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行政审批活动的合法、廉洁、高效,从而实现依法行政、改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的目的。

  第五,加大监督力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就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实行政风评议。各级政府领导机关可以采取民主测评组测评、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和群众测评等多种方法和途径,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对政府机关的政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民主测评效果好、实绩突出的行政组织或公务员要及时予以表彰,对民主测评效果差的行政组织或公务员要追究行政首长及当事人的责任。同时,推行“阳光评议”,将评议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构筑立体监督机制。要充分利用电子政务手段,实现对政府的网上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实现媒体对政府的舆论监督;积极建立各种评议监测点,实现群众对政府的现场监督;精选一批政风建设监督员,实现市民对政府的跟踪监督。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栾永玉 陈宇翔 邝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