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强调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黄山市市长宋国权强调法治政府建设


  黄山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日前召开,宋国权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了一年来的情况,强调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开创“十二五”发展崭新局面,需要政府勇担使命、积极作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是振奋精神,打造责任政府。深入开展向杨业功、沈浩、张宁海学习活动,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集中精力抓发展,干事创业争一流。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解决一些制约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树立政府勤政务实的良好形象。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和“市民连线”,深入开展“四大整治”和效能、政风、行风“三位一体”评议以及“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综合运用目标管理、考核督查、明查暗访、行政问责等手段,着力解决慢动作、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是执政为民,打造亲民政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千方百计排民忧、解民难,让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市场物价、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强力推进“应进俱进”、“两集中两到位”和基建项目“一表清”、工商注册登记“一表制”,为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是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设和政协提案,经常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重大事项,认真落实人大的决议决定和审核意见,注重采纳政协的调研成果和意见建议。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

  四是廉洁自律,打造清廉政府。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纳、政府投资、公务消费等监督,加强对扶贫救济、社保基金等社会公共性资金规范管理。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数字监察”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