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电子政府建设进程概述
来源:档案学 更新时间:2012-04-14

苏州大学档案系  李章程  王  铭

作为“工业革命”发祥地,在全球工业化进程中,英国曾充当“火车头”约200年之久。但自20世纪后半叶起,其世界强国的地位逐渐由盛转衰。九十年代以来,以因特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首先在工商业领域引起变革,与美国等领跑者相比,英国的信息技术产业起步稍晚。政务信息化的发展水平也存在明显差距。但在欧盟诸国中,英国还走在前列,因特网对英国家庭的渗透速度快于大多数欧洲大陆国家。1999年,英国通过电子商务完成的交易额高达30亿英镑,预计数年内将增长l0倍,知识经济已具有相当的基础。为保持在欧洲的“领头羊”地位,缩小与北美的差距,占据更有利位置,英国政府强调必须奋力直追,进行一场“数字化革命”,带动整个国家和社会的信息化发展,为新经济的腾飞插上翅膀。

从全球战略出发,英国政府提出创建“电子英国”的口号,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提高综合国力和经济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重振昔日雄风。

一、英国政府信息化溯源

从全面建设的“政府信息化”,到“电子政府”的明确定位,是英国经历了五年实践和探索而达到的认识“升华”。

英国大规模的政府信息化建设,可以追溯到1994年的“政府信息服务计划”。该年,英国政府开始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络地址——“英国政府信息中心”。进入该网址的用户,可以查询到政府部门、学术机构、企业等网络地址。继而,在1996年底推出“直接政府(Government Direct)”计划,要旨是:在“英国政府信息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计算机、因特网等现代信息通讯技术,提高办公效率,改善行政管理,加快信息获取,与未来的信息高速公路顺利并轨。紧接着,作为更广泛的社会信息计划的一部分,又于1997年3月制订政府指导计划,责成内阁办公室IT中心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并根据该计划推出一系列试点项目,演示基本技术,调查公众和企业的反应,促进信息技术在提供服务中的新应用。

1998年,英国政府率先提出“信息时代政府”的建设目标,宗旨是:开发信息与通信技术,改善公共服务,使英国政府成为使用信息与通信技术的世界典范。具体措施包括:确立政府电子采购目标、制定政府电子商务计划、加强政府服务与信息电子化。

1999年3月,英国政府正式发布《现代化政府》白皮书。嗣后,相继出台了《21世纪政府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府协同框架》,将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聚焦于雄心勃勃的“电子政府计划”一项全面改革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运作方式的专项计划,明确提出:到2008年,政府所有公共服务项目全面实现电子化,建立网上“虚拟政府”,提供24小时“无缝”服务,把英国改造为在使用互联网方面世界第一的国家。

在《现代化政府》白皮书中,英国政府提出建设电子政府的五点指导方针:(1)将政府信息化作为长期的发展目标,并制订相关方针政策;(2)建设政府公共服务,不是以提供服务的政府机构为中心,而须以客户为中心,使其具有响应力;(3)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4)信息时代的政府,应采用信息技术满足公民与企业的需要;(5)与私营企业相比,政府提供的服务应该更有价值、更有信誉。

白皮书还阐述了当前阶段实施电子政府建设的五大焦点:(1)提供跨部门、跨机构的协同服务;(2)改变政府内部运作的效率;(3)将政府纳入战略计划的核心;(4)在服务的传递中开发新的合作伙伴关系,运用技术加强电子民主的建设;(5)开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

为推动各部门尽快上网,英国政府在1999年颁发了建立政府网站的导则。其主要内容:一是对各级政府建立网站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详细说明了政府网站的结构,包括网站内容、网站设计、网站管理、政策性内容的可用性等。二是采用手册形式,核定政府网站的技术标准。对网站内容、管理等作技术性说明。如:在线广告发布、元数据使用和域名注册、HTML标记语言的使用、PDF的使用、脚本、数字电视及XML语言等。

二、英国政府上网“提速”

2000年3月21?22日,欧盟国家在葡萄牙“网络峰会”上达成一揽子“里斯本协议”:到2010年,使欧盟国家进入新经济体系。各成员国政府首脑一致同意,要依靠信息技术来达成这一目标。

这一背景,促成英国将完成政府上网工程的时间表大幅提前。当月30日,英国召开信息时代特别内阁会议,首相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把英国全面开通“电子政府”的时间,从原计划的2008年提前到2005年。提出:加速推进政府服务上网,确保在2005年以前实现政府机构全部服务项目的在线提供。并承诺:届时,所有公众与企业都将能从“电子政府”获得所需的各种公共服务。

2000年4月发布的英国电子政府行动方案,提出政府在信息化时代的建设目标。就是:充分运用信息资源,实现对公民、企业的电子服务传递。加强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协同工作,发展政府部门与私营企业的合作关系。方案还提出当前的建设任务:(1)建立数字身份认证。(2)建立互操作结构。(3)建立元数据结构。(4)保持电子商务、电子政府发展中的安全性与可靠性。(5)积极推广智能卡技术应用。(6)建立隐私规约。(7)大力推进政府各部门上网。(8)建立面向公众服务的呼叫中心。(9)大力发展数字电视,实现基于数字电视手段的服务传递。(10)发展电子数据管理。(11)面向公务员与大众的信息技术培训。(12)为地方政府电子化建设提供指导方针。

嗣后,又相继实施了首相在线战略(the Prime Minister’s UK Online  Strategy)、政府部门电子事务战略  (Departmental  e?Business  Strategy)  和英国在线运动(the UK 0nline  Campaign)等一系列行动计划。 

三、政府服务上网的进展

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各  政府部门的积极努力下,“电子政府计划”进展较为顺利:2000年7月,英国政府宣布:已有三分之一的公共服务能通过互联网提供给公众。并预计,在今后两年内将扩展到四分之三。英国电子商务大臣帕特里夏?荷维特(Patricia Hewitt)于2001年1月15日访华时说:“英国政府的目标是,到2005年,所有的政府服务必须上网,目前这一目标已实现了三分之一。”据英国国家统计局的报告,至2001年4月,40%的政府服务项目已实现电子化提供方式。这一数据显示:政府服务上网的实际进程,远远超过了预定指标。

其后,在英国政府发布的《2001夏政府电子服务评估》报告中,把英国政府对企业、公民的服务项目总数,明确地核定为520项。并进一步公布了分阶段完成政府服务项目上网的比率:到2002年底,实现384项服务(占73%)上网;到2005年,实现513项服务(占98.65%)上网;另有7项(占1.34%),由于政策原因暂不考虑提供电子服务。

2002年4月,欧盟就“电子欧洲”实施计划提交的最新半年度报告中称:英国已经实现了63%的政府服务上网,较2001年增长了13%。

到2003年3月,英国中央政府的公共服务电子化已形成规模,“英国在线”门户网站的“政府入口工程”也已完成。

同时,中央政府也大力推动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目前,地方政府约有一半的服务项目,已具备在线提供能力。英国的三个行政自治地区(苏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也都制订了自己的电子政府计划,并与中央政府的政策保持高度一致。预计到2005年12月,地方政府的所有服务项目都将实现电子化。  

英国政府在一些主要专门方面的上网指标与进展:

政府电子采购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广政府采购卡制度,并努力创建电子招标系统。早在1997年,英国就已引入政府采购卡,以期提高采购过程中定单与支付的效率。已有23000张采购卡投入使用,并为英国政府节约了3l00万英磅的采购成本。

电子招标。英国政府商务办公室采用先进的数字签名技术,率先开发出全球第一家智能卡与互联网结合应用的安全电子招标系统。在各部门全面推广,力争使英国政府在电子采购方面处于世界最前沿。

税入方面:2000年4月,英国税务局(Inland Revenue)开始在网上提供自我评估应税额的服务,还专门在电视上做广告,鼓励人们上网填写国内税收表、单,在线交纳税费。2001年3月,由微软公司设计的在线交税及申请津贴的服务系统,在英国正式开通。现在,税务是英国较为成熟的电子政务服务项目。包括:税务评估,申报关税,退税补税等。公民和企业可以对交通税、电视执照费等进行在线申请与支付;国税局也可以从网上返还应退的税款。

教育方面:英国教育与技能部设立“战略与联络指挥中心”,配备300多人的专业管理队伍,负责部机关电子政务应用管理,及推进和协助各职能司、局的服务项目上网。诸如建设教育与技能部门的门户网站,对高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管,包括:对学校教育和教学情况、师资和学生信息、科研进展情况、财务支出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在网上审查学校课程大纲修改计划等。建立入学和学习的服务网站,供学生下载表格,申请入学。建立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服务网站。政府还投入5000万英镑,通过英国高等教育基金理事会,整合各大学的力量,实施“e?university”计划。近期目标是与美国竞争,占据海外英语国家至少25%的教育市场。

医疗方面:到2004年,病人将能从电子健康图书馆查阅个人病历等有关医疗信息,还可以在线获得快速传递的检测结果和医药处方;至2005年,所有的病人都可以通过国民保健系统的健康网站,从国家健康服务中心(National Health Service,NHS)获得预约门诊、专家电子咨询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四、政府信息获取与电子民主建设

正如公共账目审核委员会所评论的:“网上政府有可能给市民和政府的关系带来一场革命。”除继续沿袭以传统的文书、面对面方式提供服务外,还通过信息技术的大规模运用,以电子化方式更好地传送政府的信息和服务,并快速回应公众的需求。既能增进行政效率,减少人工处理造成的问题,并减少纸张的浪费;又向公众提供了与政府往来的新途径,给予公众更多的选择机会。借助互联网和数字电视,居民能更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的信息和服务;并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与政府部门进行各种往来、交流乃至互动,使官员和市民之间的交流“更快更便宜”。

就内容、处理和效果而言:政府对公众提供的服务,可以粗略地区分为信息服务与事务服务两大型。人们就狭义所说的获取“政府服务”,往往仅指“事务服务”;通常所说的获取“政府信息”,实际上是“信息服务”,也应归入广义的“政府服务”范畴。

让公众和企业获取更多的政府信息,可以增强政府机关的透明度;拉近政府部门与公众、企业间的距离,改善相互作用面,利于发展新型的合作关系;促使公民与国家、民族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框架发生重要转变;推动、加强和丰富民主化进程。而政府向民众公开信息和公民个人主动索取政府信息,都属于政治上的“民主”范畴。电子政务府中的“信息服务”,实质就是利用IT技术手段体现的一种民主政治。在“电子欧洲”行动计划中,欧盟就要求各成员国大力发展电子民主,吸引公民参政议政,与政府官员进行实时交流,推动各国的民主化进程。

英国政府对发展电子民主相当积极。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将由英国内阁办公室、电子特使办公室及其他政府部门,联合拟订电子民主的相关法律法规。绪其大端,英国的电子民主建设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信息采集。1998年英国颁布的《数据保护法案》规定,政府采集与公民自身或企业有关的信息,必须遵守资料保护的法律与相关程序,尽量减少重复收集,维护资料的安全,确保信息收集行为的合法性、收集目的的正当性、收集过程的科学性、信息内容的正确性、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除了部分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受到法律规范而不公开外,其它政府信息应经过系统的处理后,尽量以电子化形式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数据保护法案》明确规定,公民拥有获得与自身相关的全部信息、数据的合法权利;并允许公民修正个人资料中的错误内容。《信息自由法》也规定,要保证企业和公民能够依法查询到政府公布的各项信息。2000年11月,英国内阁颁布法令,宣布:应该公开的政府文件将被放在“英国在线”门户网上,以供公民随时查看。英国公民可以获悉议会的最新动态,知道众、参两院讨论的事项,获取最新的法律文件,在网上对政府文件进行咨询并提出意见。

在线政府论坛。“英国在线”门户网站还建立一系列“政策论坛”,供公民对政府现行政策进行讨论。公民可以在论坛里自由地发表见解,相互交流。许多政府部门都在门户网上建立了该部门的政府讨论专区,公民可以就感兴趣的政策法规进入各自的论坛。此外,英国政府还接受公民的电子请愿。

推行电子投票。早在2000年5月的地方选举中,英国就已试行电子投票。有三个地区采用了在投票点进行电子投票与电子计票。还有两个地区包括首都伦敦的市长选举,采用了电子计票。政府已计划采取远程电子投票方案,由相关部门展开可行性调查。包括:公众对远程投票的态度,地方政府的准备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与技术问题。并着手用以核定公民选举权的“电子注册工程”。开发统一、稳定的电子注册标准系统,确保远程投票时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英国电子特使办公室还加入了一个由多国政府与相关行业组成的国际委员会,共同参与制定电子投票的国际技术标准。

五、领导与法规建设

1、加强领导

对于电子政府的领导机制,英国政府做了较为缜密的安排: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普遍建立主管机构,明确负责官员,统一、协调地指挥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双向监测机制。

为领导全国范围的政府信息化建设,英国首相布莱尔专门任命了两位内阁级高官:(1)成立内阁办公室IT中心组,直接向内阁办公室国务大臣伊恩?麦克卡特尼(Ian McCartney)负责;(2)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又指派英国贸易工业部主管小企业的国务大臣帕特里夏?荷维持(Patricia Hewitt)女士兼任电子商务大臣(e?Minister,亦称电子大臣),由他们向首相汇报信息化的整体进程及相关事务,指导政府各部及下属机构的电子政务。两位国务大臣的职责分工是:前者负责制定电子政务政策(包括技术标准),协调政府各部门;后者既全面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又侧重于关注电子商务。

为配合这两位国务大臣,并具体推进电子政务的全面实施,布莱尔还设置“电子特使”(e?Envoy)一职(亦称“电子专员”),先后曾任命安德鲁?匹德尔(Andrew Pinder)及著名的电子政务专家阿历克斯?艾伦(Alex Allan)担任。又在英国内阁中成立电子特使办公室,作为由电子特使领导的办事机构,推动英国政府上网,确保实现三大目标:(1)全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行政管理及财政环境;(2)帮助公民与企业充分利用ICT技术,促成人人有上网的机会;(3)使英国政府在ICT运用方面成为全球典范,以使整个国家、公民及企业从知识经济中最大受益。

按照《政府现代化》白皮书要求,英国政府于1999年成立政府信息化领导小组(IAGC),由来自中央及地方的36位政府高级官员组成。负责推动电子政务建设、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全面支持电子特使办公室的工作,帮助电子特使拟订和推行政策,并在各自部门的电子化战略中发挥关键作用。与之相配套,各部也先后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各自指定一名专门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高级官员。   

为及时掌握和推动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进程,英国最早确立了完善的双向监测机制。即:定期的评估体系、正规的监督程序。

定期评估始于1999年5月:(1)每月,由电子部长和电子特使向首相递交反映信息化建设进程的情况汇报,包括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全民上网三方面内容。(2)每半年由电子特使办公室负责,作一次总结英国政府信息化进程的评估分析报告并在网上发布。报告内容包括上网数量的统计:哪些服务已经上网,哪些服务正在或即将上网。以及电子商务评估报告、比较英国与其它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分析报告等。(3)每年由政府向全国公众颁布一份信息化进程的年度报告。通过定期报告评估,随时了解信息化建设的动态;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调整进程,以确保采用最佳方案和办法;并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和鞭策。

层层监督机制。(1)英国议会设有信息化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督政府:对有关法律(如《数据保护法案》、《信息自由法》等)与法规(如各种信息化《导则》、《标准》、政策等)的实施;对各部门电子化提供支持;在SI上发展交叉服务;协调各部门技术;促进共享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等。(2)内阁2001年成立由副首相牵头的特别小组,专门督促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实施电子政府建设。(3)政府各部也很注重监管和督查。例如,英国教育与技能部设有6人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督促对电子政务方面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还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将机关工作人员的执行情况与其业绩和奖惩挂钩;一经发现违犯行为,轻则警告,重则开除,形成制约机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由于各国政府电子政府建设的目标基本一致,故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为此。英国政府出版了一系列国家基准报告,将自身的电子政务建设进程,与其它国家不断比较,以找出差距和努力目标。在建设政府门户网站“英国在线”时,英国也就充分汲取了其它国家的先进经验,如新加坡的e?citizen,澳大利亚的Business EntryPoint,加拿大的Covernment Entry Point.等。

2、进行法律调适,规范电子认证

欧盟里斯本会议上制定的《信息社会行动纲要》要求各成员国,为发展电子政务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行动计划。对现行法律中不利于电子化的有关条款,英国议院已着手进行修订,预计在2年内完成全部法律调适。并敦促政府各部门,对妨碍和影响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合理条例,加以修改乃至取消。例如,据国际数据公司统计,2001年英国各电子商务公司的空缺岗位(包括技术岗位在内)达30万。为引进信息技术人才,英国移民法相关条款中,对海外IT专业人员在英国的工作许可规定,已放宽限制。

依据有关法律,英国政府制订和颁布了一系列法规,以统一规范电子政务建设的共同原则,使全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有所遵循。其内容涉及政府信息化进程中各方面共性问题。诸如,智能卡应用、数字电视应用、电话咨询中心、电子记录管理、保密、政府各部门网络协调等。同时,也要求政府各部门制定有关电子政务的规章。

英国对法律、规章的调适和修订,有利于实施政府信息保护;确保公平获取、公平处理等原则的实施,推动了电子政务的发展。就其内容而言,主要集中于电子认证和电子商务两个方面。

“电子政府计划”成功的关键,在于确保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如果安全堪虞,特别是涉及税收、福利等与人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得不到保障,势将直接影响人们对政府电子化服务的信心。为此,英国政府予以高度重视,采用“标”、“本”兼治的策略,双管齐下地解决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

治标,是制订网络监控法规,设置“网络警察”,防止滥用网络乃至网络犯罪。例如,成立专门的防范高科技犯罪工作小组?“国家犯罪情报部”,研究犯罪分子利用新技术的可能形式,帮助警方知悉和对付日益猖撅、层出不穷的计算机、网络犯罪。

治本,是预先防范,完善身份认证制度。无论是政府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交叉查对、联合考核、逐级审批等内部运作,抑或是政府对公众的即时信息发布、在线公共服务等网络化的对外提供,利用现代电子手段打交道,必须首先验明彼此的身份;然后再针对不同用户的权限设定,实施访问控制,才能辨别可能的欺诈,保护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利益。这就需要由政府或具有公信力的第三者来建立社会组织与个人身份的认证制度,实施电子认证服务。并缜密制订有关导则,以期建立起各部门通用和被公众广泛接受的身份确认办法: 

第一,确立数字签名的法律地位。为提高公民与政府进行电子交易的信任度,并适应电子商务发展,英国政府早在1999年7月就曾提出修改法律、承认电子签名的动议。2000年5月,英国正式颁布《电子通信法》。明确规定:作为确认交易者身份的依据,数字签名与其它传统的签名手段在法庭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政府鼓励各部门在具体实施中与金融、研究机构合作,以便在各项政府事务中利用其成熟的电子签名产品。

第二,构建公钥基础设施(PKI)。为保护公民数据不被泄露、误用或冒用,实现公民与政府交易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英国开发了对政府、对企业以及对个人的公众密钥基础设施,建立CA认证体系,以适应各部门业务需求。并进一步探讨它与企业所提供的认证服务之间的关系,以助于顺利解决网上交往所涉及的授权问题。  

第三,采用智能卡推动身份验证和授权制度。与普通信用卡的区别是,这种智能卡内嵌入包含个人信息(如本人、政府及其它一些相关信息)的微型芯片,兼具身份证、保健卡等多种功能。可用来存储和处理个人的基本资料,记录与公民有关的各种事项,乃至进行电子支付。在一定意义上颇似官方发放的电子形态“公民身份卡”,能作为持有者以电子方式与政府部门接触的身份确认依据。

从可行性和经济的角度考虑,英国政府也允许私营部门提供附加用途的智能卡,来满足存储数字签名等需求。诸如:个人可以选择使用银行信用卡来存储个人资料,也可以使用超市荣誉顾客卡来记录个人信息。  

早在1998年10月,英国政府就已颁布了电子商务税收政策(Electronic  Commerce:UK  TaxationPolicy),从税收角度为发展电子商务创造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英国政府指定贸工部政策司,具体负责WTO中有关电子商务的议题;并建立电子商务监测、评估、分析机制,为企业决策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鼓励企业发展和创新。还积极参与国际研讨和制订国际标准,建立国际电子商务框架协议,推动电子商务规范化等。

为帮助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1999年7月,政府宣布扩大电子商务用户实力新举措,建立由产业界牵头的专门机构,建立商业用户网站,以方便公众网上购物。同时,英政府还发布了“电子信心章程”(e?Trust),以鼓励公众参与电子商务、增强到网上消费的信心。政府门户网站“英国在线”专门开辟了针对中小企业的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栏目或服务内容。为鼓励他们加大IT投资,英国政府实行了中小企业部门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

在政府的一系列的措施下,英国电子商务得到长足的发展。据英国贸工部2001年10月的调查显示:在全世界,英国企业的上网率跃居第二位;而在线交易率则荣登榜首。

六、财政投入

以庞大资金的持续投入构成政府信息化的财政支撑,方能奠定电子政务建设的物质基础。在2000年9月的政府支出审计中。英国政府宣布,计划投入l0亿英镑,用于促进200l~2003财政年度的政府信息化建设(中央政府每三年作一次政府支出审计)。此外,还设置了1亿英镑的电子政务建设专项基金。

据不完全统计,实际开支颇为庞大:进行学校的ICT基础设施建设,耗资7亿英镑;对教师进行信息通讯技术培训,耗资3亿英镑。推进2001~2002年的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建设,中央投入3.5亿英镑。在全国兴建公共上网点,耗资4.5亿英镑;连接贫民社区、向贫困家庭提供更新过的二手电脑,耗资2500万英镑;建设在线中心,耗资2.52亿英镑;提供免费的信息技术培训,耗资2500万英镑;帮助中小企业上网和培训信息技术管理人才,耗资6000万英镑。此外,还建立专项基金以防止本国信息技术人才外流。电子政务专项基金也支出了3500万英镑。

英国各政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也颇为可观。例如英国教育与技能部,仅网络的运行维护,每年就耗资500~600万英镑。

电子政府建设的最根本、最直接目的,是提供高质量、优效率的政府服务。同时,也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正如英国公众统计委员会在题为“网上政府”的报告中所说,如果给社会保险官员打电话的人有2%转向网上查询信息,每年将节省政府开支770万英镑。据估计,仅英国政府实现电子采购一项,就能节省10亿英镑。此外,由于工作效率的提高,还将节省20%的政府雇员薪金。据英国政府主管互联网的官员2002年5月透露:未来10年间,政府公务员的工作,至少有l/5将被互联网取代。换言之:现总额为400万的英国公务员队伍,会逐步裁员80万。

尽管节约开支不是电子政务府的最基本出发点,政府还是提出“替纳税人看紧钱包”的口号。要求各部门在构建电子政府建设方案时,应考虑其投资问题:分析代价与效益,尽量使方法精练,以节约费用。英国政府还鼓励各部门充分借鉴电子商务的经验,努力开拓新的投资渠道及方式。譬如,一些部局推行了吸收有能力提供技术的私营企业参与的“私人金融计划”,尽量利用来自外部的信息技术和争取资金支持。这样,既减轻了公众的税务负担,又能把财政风险转嫁给私营部门。为节省开支,英国政府还将一些IT项目外包给专业的IT公司。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IT企业的合作模式,在许多国家已取得较好成绩;建立“公私伙伴关系方案”,也是英国电子政府建设的一个显著特色,发挥了颇为重要的作用。到2002年6月,电子特使办公室已与国内30多家企业达成合作伙伴,正与一些国际IT公司进行洽谈。

   参考文献

1、谷泉编译:《布莱尔:英2005前完成政府上网》,天极网2000年3月1日,http://www.yesky.com/20000331/43570.shtml   

2、《英国的电子政府计划让生活更便利》,北方网2001年8月17日, http://tech.enorth.cn/system/2001/08/17/00011785.shtml

3、王小飞:《英国政府信息化思路和做法》,e?works 2001年10月8日,http://www. e?works  nec  cn/ewkArticles/Category  16/Article 3945.htm

4、《电子政务现状?英国电子政务》,《电子商务》2002年第7期

5、焦兴:《英国、意大利教育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印象》,《中国教育报》2003年6月30日

6、《英国议院评论“电子政府”》,《中国信息导报》1998年12期

7、焦宝文主编:《电子政府导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8、周宏仁、唐铁汉主编:《电子政务的理论与实践??电子政务知识读本》,国家行政学院2002年7月第1版

9、《英国??电子特使助政府》,  电子政务网2002年12月17日,http://www.lsteg.org/bank/gi?article?idd3=24δidb2=1δidb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