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电子眼”监控“三公”消费
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今年继续建14个电子纪检监察子系统

   (记者/谭志红)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公款接待、公款出国出境考察、公车费用等“三公”内容,都将被纳入全省的电子监察范围。

  根据市政府日前出台的《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将投资339万元开展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电子纪检监察系统第4期工程)建设,包括5个省集中建设子系统和9个分级建设子系统,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

  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到2011年12月底,东莞要完成18个子系统的建设,建成统一系统管理、统一授权使用的综合型电子纪检监察平台。目前,东莞已建成了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村(居)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等4个子系统及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还有14个子系统待建设。

  在第4期工程建设中,东莞将集成使用5个省集中建设子系统,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基本实现省、市、镇、村四级联网监察。还将自行建设9个分级建设子系统,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基本实现省、市联网监察。

  省集中建设的5个子系统是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统一开发软件,在省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统一部署,在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上运行,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同使用。包括行政效能投诉、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救灾资金、扶贫资金电子监察5个子系统。

  其中,通过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电子监察子系统,各镇(街)及市直部门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的情况将被纳入系统监察。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电子纪检监察2个子系统着重对信息公开实施全程电子监察,对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依据具体情况启动预警纠错、黄牌、红牌责任追究机制。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电子监察2个子系统则是要对全市各级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的拨付及落实情况实施电子监察,确保扶贫、救灾资金及时、安全到位。

  9个市级子系统包括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财政资金运行、信息资源共享、重点项目、行政执法电子监察子系统,按照省制定的统一数据采集标准进行数据交换,纳入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实现省、市系统联网协同监察。

  其中,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电子监察3个子系统是要通过建立市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交易过程的全程、实时监控,加大对“围标”、“串标”等交易违规、异常现象的监督查处力度。社保基金电子监察子系统将实时对社保基金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电子监察,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子系统将对住房公积金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电子监察,财政资金运行电子监察子系统将把公款接待、公款出国出境考察、公车费用等“三公”内容列入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