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发展的思考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张 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直有关部门在各市地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不断完善信息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了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我省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纵强横弱、条块分割、信息封锁、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应用”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在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方面,由于条块分割造成了社会信息资源部门化,一些相互具有密切联系的信息资源被分割在不同的部门数据库之中,致使政府信息资源缺少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也无法有效地整合利用,失去了应有的真实和权威。针对以上这些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子政务发展,特做以下几点思考:

  一、以规划和资金为导向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能否从我省实际出发,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各市地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公开、效能”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通过规划指导、资金引导,“软硬兼施”,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硬”的方面,能否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并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中,对部门内和部门之间业务整合的资金需求予以重点保证,对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投资项目予以坚决制止,切断资金来源;“软”的方面,建立、完善全省信息化推进协作网,及时交流电子政务建设的先进经验,积极促进各有关部门内部业务系统的整合,为全省政府机关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创造条件。

  二、以互联互通和智能互动为途径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能否逐步把各级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流程,规范、有机地整合到网络上去完成,实现政府工作的优化、效能,向全社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和全方位的管理和服务。能否积极提倡和实施政府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和管理服务的互联互通和智能互动。

  一是在有条件的市地实施财政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平台,初步实现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在同一个网络平台上的审批功能;

  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基础信息交换的工作机制,实现工商、地税、国税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间企业基础数据的交换和共享,逐步在有条件的市地和全省建立一个较为完备的企业基础信息库;

  三是逐步推进和完善“市民卡工程”,建立横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信息交换的正常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共享、协同服务的程度;

  四是选择有条件的街道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使电子政务延伸到基层,使政府部门对社区居民的管理、服务变得更加规范、完善和便捷、高效;

  五是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平台的扩展,形成应急信息交换、共享系统,实现多部门应急联动、智能互动,协同处置突发事件。

  另外,能否按照《中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精神,有效、科学地抓好网络、资源、应用三个层面的整合和优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络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开发、完善各专业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促进政府与群众的网上互动,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三、以条例和管理办法为手段不断优化电子政务发展环境

  能否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发展环境,确保电子政务建设按照既定的方向顺利开展。

  一是研究制定《黑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和《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纲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地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信息化、电子政务促进条例或办法;制定并实施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准、规范,确保电子政务建设有法可依,有序开展。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办法,积极探索电子政务建设的新路子、新方法,确保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有效使用。

  三是组织专家加强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在技术方面对省直各部门以及市地、县市的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指导和扶持,对重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加强技术论证。

  四是完善全省性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省和有条件市地的计算机容灾备份系统,确保政务信息安全、有效。

  五是要加强信息化培训,努力培育高素质的信息技术队伍,确保电子政务建设顺利开展。

  四、以政府网站评估为载体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政府网站健康发展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目前政府网站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修改和完善《黑龙江省政府网站评估指标体系》,继续保持对省直部门政府网站和各市地政府门户网站的评估指标体系作进一步区分,根据在类型和功能上的不同及主体行政职能的不同特点,设置各市地政府网站、一类省直部门网站和二类省直部门网站等三套评估指标体系,三者框架和基本内容相同,在细节上有所区别。

  三种评估指标都主要分为五大部分,分别是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网站设计和网站安全。其中,政民互动、网站设计和网站安全这三大部分的内容构成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信息公开和在线办事方面的评估内容要有所不同。各市地政府网站主要评估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全面性,而省直部门的网站更侧重于信息公开的专业性、部门性;各市地政府网站的网上办事指标要更加全面,突出范围的广度,省直部门网站的网上办事指标要更加具体,强调功能实现的深度。

  另外在评估的过程中,可在现有一类部门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电子政务发展的实际增加或取消一些指标,探索建立专门的针对于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的网站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方式能否依托《黑龙江省政府网站评估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按照该指标体系对网站进行考察评估。除采用互联网评估方式之外,有部分评估数据拟需要各市地、省直各部门报送,同时为客观反映各市地、各部门网上办事水平,能否对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情况进行评估。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