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六型财政” 建设幸福珠海
来源:财政部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珠海市财政部门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效”的基本原则,推动实施绿色发展、创新驱动、东西互动、区域协同、和谐共享战略,全力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增加珠海人民的物质富足感、人身安全感、利益公平感、心灵归属感和主人翁自豪感。

  (一)围绕建设“发展型”财政,抓好增收节支。一是千方百计推动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的投入,吸引和带动国内外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二是着力提高依法征管水平,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各项非税收入的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三是贯彻落实好财税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财税征收责任体系,确保任务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四是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支出控制,集中财力办好谋发展、促转型、利改革、惠民生的大事。

  (二)围绕建设“效能型”财政,优化支出结构。一是积极服务扩大内需战略,切实加大对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等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并带动民间投资增长。支持重点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扩大产品内销。加快外经贸战略转型,提升我市名特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全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新兴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海洋工程、节能环保等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支持横琴新区、高栏港区和富山工业园等重点园区的开发建设,继续支持东部转型和西部开发。

  (三)围绕建设“民生型”财政,促进和谐稳定。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作为建设幸福珠海的重点任务来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存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按照《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要求,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抓好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和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重点民生实事,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四)围绕建设“创新型”财政,完善体制机制。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进一步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三是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努力在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和基层财政建设上下功夫,健全财政预算体系,建立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和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

  (五)围绕建设“阳光型”财政,加强财政监督。一是坚持依法理财,以规范运作为前提,以公平正义为准则,全面规范财政行政行为,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继续加强违法违纪检查和“小金库”清理工作。二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树立“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理念,加强财政投资审核,更好地保障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决策。三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能纳入政府采购的要全部纳入,切实发挥好政府采购的监管作用。四是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快推进“金财工程”,以信息化推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六)围绕建设“学习型”财政,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注重开拓创新。要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加快知识更新,改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效探索新的理财方式和工作模式,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财政事业发展的需要。二是注重狠抓落实。当前财政改革思路、任务已经明确,最重要的就是抓好落实。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做到每项工作责任到人,一抓到底,不见实效决不收兵。三是注重廉洁干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廉政要求,始终严格自律,防微杜渐,筑牢廉洁自律的坚固防线,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