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樊雪志
“省直管县”这项政策应该分区域来看待。有一些经济发达的县,其经济实力比市还强大,基础条件也不错,在这种地方便可以推行“扩权强县”。这对我们的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比较有利的。但对于一些比较弱的县,直接推行“省直管县”,并不完全合适。
■本报记者南瑞
“省直管县”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已在全国22个省市进行了财政体制上的试点工作。所谓“省直管县”体制是指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省—市—县”三级管理转变为“省—市、省—县”二级管理,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管市—市领导县”模式变为由省替代市,实行“省直管县”。实行“省直管县”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
作为一项对利益和权力重新分配的改革措施,“省直管县”遇到的阻力不小,但其所能带来的巨大效益也分外诱人。在当前的形势下,“省直管县”的可行性表现在什么地方?面临哪些困难?对城镇化进程有何意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围绕这些问题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樊雪志。
中国经济时报:中央现已在22个省市实行了财政体制上的“省直管县”,您觉得这项政策的可行性表现在什么地方?
樊雪志: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无论财政上还是行政上都是由省来管理县,之所以过去采取由一些市或较大的市来代管县,是因为过去的交通和通信都不发达。如果一个省有100多个县,县上的人去省会开会,成本非常大,有些文件精神不能及时贯彻,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麻烦,所以省就委托一些市或比较大的市来代管县。现在,交通和通信等基础条件已大为改善,电子政务的开展使得距离缩短,从现有的物质条件来看,“省直管县”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中国经济时报:县一级政府“扩权强县”的实现,要以哪些条件为基础?
樊雪志: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执行“扩权强县”的任务主要集中在一些具体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社会管理权限方面。通常情况下,如果能赋予那些经济发展比较快、不设区的县级市,与设区的地级市同样的经济管理权限的话,县级市的发展速度会有所加快,因为减少了行政成本。
中国经济时报:那么,在“省直管县”的试点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樊雪志:困难要区别对待,不同的区域,其问题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省直管县”这项政策不是要全面推行的,这个事情应该分区域来看待。有一些经济发达的县,其经济实力比市还强大,基础条件也不错,在这种地方便可以推行“扩权强县”。这对我们的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比较有利的。在过去市管县的情况下,很多经济要素,都被吸引到市的层面上,对市区的建设投入比较多,对农村的投入相对少一些。但在一个县域管理的情况下,通常县委、县政府管理区域比较小,大概一千平方公里左右,除了要考虑县城的建设,还要考虑乡和镇的发展,所以“省直管县”的推行,对城乡统筹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对于一些比较弱的县,直接推行“省直管县”,并不完全合适,所以要区别对待。
中国经济时报:“省直管县”已试点很长时间,有无可能在全国推行?
樊雪志:现在的试点,主要是财政上的“省直管县”。有财才有政,我们现在的财政是省—县—乡这样一个体系,但我们的行政仍然是中央—省—市—县—乡体系,这样就会产生一些不太匹配的问题,所以各个地方也在纷纷探索,探索行政上的省直管县。很多省已经开始改革,尝试县委书记和县长这两个主要的官员由省委的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破除了行政进步方面的制约,官员们在发展本乡本土的经济中就能投入更大的精力。
中国经济时报:在积极推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省直管县”有什么改革意义?
樊雪志:关键是在城乡统筹这方面,有比较大的进步。“十二五”规划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公平分享资源,如果能够推行“省直管县”,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些方面会有比较大的正面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