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走”构建北湖区检察文化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湖南3月14日电(通讯员 唐朝艳 邓强)近年来,北湖区检察院大力开展“文化强检”,从提炼文化精神、培育文化素质、发挥文化功能三方面入手,把握文化工作规律,探索检察文化建设机制,创新检察文化活动载体,全院工作稳健、创新、科学发展,2009年被最高检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10年在全区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被评为郴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区委唯一推荐参评省级文明单位业已公示。

  一、提炼文化精神,打造学习型检察院

  文化精神是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该院从地域特色、检察特色、人文特色三个方面出发,提炼出具有鲜明北湖检察特色的的文化精神,夯实文化建设的根基。

  立足北湖特色,将地域文化融入北检文化。该院以弘扬“郴州精神”、“北湖精神”为依托,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主题思想大讨论,要求各部门立足检察职能,深入了解和掌握北湖历史人文地理知识及发展现状,从“敢于担当,务实创新”的北湖精神和“水月北湖,商贸百福”的北湖形象中,深入挖掘北湖文化与检察文化相通、相融、相生的结合点,将北湖文化融入检察工作的思路和规划中去,增强服务北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紧扣职业特点,将检察文化融入北检文化。以“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从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出发,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标准,提炼出具有检察特征的法律文化理念,增强检察干警忠实履行检察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办案的理念。

  注重人文关怀,将心态文化融入北检文化。一方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建辉充分利用检苑讲坛这一具有北湖检察特色的教育培训互动平台,特别向全院干警推荐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副教授吴维库博士的经典讲座《阳光心态》,向全院每位干警赠送了讲座光盘,以利干警随时学习;利用检察长荐书这一活动,向干警推荐了《没有任何借口》、《道德情操论》等励志经典作品,促成干警形成积极、知足、感恩、达观的健康心态,树立“阳光心态、快乐检察”的全新心理意念。另一方面,加强心理疏导工作。大力开展谈心活动,将心理疏导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深入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从解决干警工作压力大、心理负担重、心态不平衡等影响工作态度、个人定位和未来发展的思想心理问题出发,帮助干警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让干警保持心情舒畅、工作愉快的良好状态,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创新力和进取心。

  二、培育文化素质,打造创新型检察院

  文化素质的培育是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该院以“五驾马车”为驱动,不断创新检察文化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培育、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

  以教育培训为主导,内化于心。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为依托,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打牢文化素质的基础。一方面突出教育重点。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核心价值观;突出检察职业技能教育,积极实施全员培训计划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业务素质、锤炼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创新学教模式。改变过去单一、封闭的学习方式,以“全员上讲坛,人人受教育”的教育培训活动为平台,开展检苑讲坛、检校共建法学基地、办案技能专题培训、庭审观摩、疑难案例评析等一系列文化创建活动,以练促学、以比促学,为干警搭建了提高业务知识技能的得力平台,构建了互动化、特色化、信息化、平台化“四位一体”创新型学习形式。

  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固化于制。该院立足长远,将文化精神融入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团队管理、培训体系、激励机制、绩效评估等制度中,从创新改革人事管理制度上入手,明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责、权、利,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的责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造就有学之人,选择有能之人,重用有为之人,积极性与创造力竞相迸发的良好环境,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管理过程中,最终实现底蕴深厚、内涵丰富、发展健康、影响深远的检察文化总目标。

  以人文关怀为抓手,实践于行。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实行人性化管理,加强干警间的沟通交流,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重任、生活上关怀,让检察人员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增强凝聚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执法办案中。

  以文体活动为依托,寓教于乐。加强党总支和工会组织自身建设,通过组建信息写作、读书交流、书画摄影等兴趣爱好小组,培养干警多读书、读好书、勤练笔的良好习惯。通过举办篮球、文艺汇演等健康向上的活动,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净化心灵。该院一等功个人、湖南省杰出青年卫士周杰副检察长凭借深厚的书法功底,当选为区书法协会副会长。

  以环境建设为保障,外化于形。该院高度重视环境对人的育化作用。一是建立荣誉室。将近年来取得的荣誉归类、整理、上墙,作为教育干警不断开拓进取的一个阵地,激励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二是增添活动设施。建立图书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增添了健身器材,拓展干警业余生活空间,为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创造条件。三是美化机关环境。结合郴州创建“三城”,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整洁,设备摆放有序,坚持每周一干警清扫庭院活动,打造“和美”家园,使干警在学习、工作中得到美的享受、美的熏陶。四是营造文化氛围。在楼梯、走廊、办公室、会议室设置具有检察文化特色的标牌,营造文明庄重的工作环境。

  三、树立检察形象,打造服务型检察院

  该院坚持“五个结合”, 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导向、凝聚、激励、约束的功能,着力培养检察职业道德,塑造良好公众形象,提高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的水平和能力。

  坚持文化建设与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突出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检察文化建设中的核心力量作用,切实提高班子和中层干部的文化素养和人文魅力,充分发挥班子和中层干部在文体活动、文艺素质、理念贯彻、精神历练等方面的表率作用,在推进队伍管理和文化建设中的指导检查监督作用,不断增强核心力量在检察文化建设中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带动力。

  坚持文化建设与履行检察职能相结合。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出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打黑除恶的宣传氛围。组织我院30余名干警参加全区禁毒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对毒品犯罪危害的认识和对打击犯罪的支持。积极参加大下访活动,在各社区、乡镇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发放检民联系手册和检察知识宣传资料,不断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力。

  坚持文化建设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围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加强检企共建,在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优化建设施工周边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的同时,注重与建设单位和重点企业的文化交流,通过推介北检门户网站、开展检企联欢,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意识和热情。前移检察服务窗口,变群众上访为检察官下访,深入社区、乡镇了解社情民意,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辟“北湖检察QQ视频”,及时收集、反馈群众诉求,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坚持文化建设与创先争优相结合。一是大力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注重检察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培养,抓好文明科室、文明岗位、文明家庭等文明细胞建设,维护检察人员品行端正、执法严谨、举止文明的良好形象。二是提升抓特色、创品牌工作的文化内涵。既注重充分地发挥“内脑”功能,又注意有效地吸收“外脑”的作用,在品牌创建活动中,要求做到“三个一”,即每位院领导力争在分管工作中有一项品牌工作,每个部门争取有一项在全市排名前列的特色工作,每一位干警都是品牌创建工作的思考者和参与者,同时,多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地吸收各级领导、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开阔思路,在品牌创建中,丰富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三是突出先进典型的文明示范作用。注意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掘、总结和选树各类先进典型,为干警文明行事提供行为模式和学习榜样,通过先进人物的带动和示范,形成优秀群体,进而促进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该院号召全院干警向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个人”、“全省杰出青年卫士”周杰同志、“全省反贪全能标兵”肖武同志等先进典型学习,形成了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

  坚持文化建设与检务公开相结合。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价值追求、思想情操和精神风貌,扩大了检察工作的知名度,使更多的人了解检察机关,知悉检察业务,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