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网信息发布、OA短信发送和网络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县直各电子政务网使用单位:

随着我县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电子政务应用的进一步拓展,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日渐丰富,功能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已成为精河电子政务网的主要功能。目前,因县电子政务网连网计算机数量的日益增多、操作人员信息安全意识的欠缺、OA短信资源浪费等因素,给我县电子政务网络的有效运行和信息安全带来较大的隐患,给电子政务应用的日常管理带来了困难。

为切实增强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精河的对外宣传作用,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办公网和OA网上办公业务应用,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根据《关于印发精河县电子政务网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精政办〔2006〕61号)和《关于印发精河县电子政务网网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政办〔2006〕6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县电子政务网使用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强化电子政务办公网的使用推广,确保发挥积极效用

县电子政务办公网是一个综合展示信息的网站,其优势在于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快捷方便。电子政务办公网信息可自由定制、发布,并同步实现向党政OA系统、精河外网主站(部门子站)、政府信息公开网三个站点自由推送、发布的功能。为保证发送信息的规范性、及时性,请各应用单位在电子政务办公网发布信息时,按规定程序编辑发布,并同时选用推送功能,确保本单位发布的信息同时在党政OA系统、精河外网主站(部门子站)、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显示,以此确保各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登录电子政务办公网,根据发布内容进入新闻管理对应栏目,点击“添加”按钮选取推送选项:第一个选项“推送到子站”项是所在单位必须有部门子站点网页,才选择此项。推送时点击‘所属主栏目’里的相应栏目;第二个选项“推送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项主要是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部门,信息员需要绑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员登录号才能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动态’推送信息。标签(关键字)必填;第三个选项“推送到主站点”项是信息员都可以选定,发送信息经过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可在精河门户网站各相对应的栏目显示;第四个选项“同步推送OA”项只有在发布“文件和简报”时可选择,此项只填写“字号”即可(“文件发布或工作简报”这两项是对应OA里的栏目)。

二、强化短信发送管理,杜绝短信资源的浪费

为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能够轻松自如的进行网络办公,在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县电子政务办现已实现通过手机OA系统平台以及传阅手机短信提醒来达到移动办公的目的。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工作人员在发送传阅时,将OA系统中所有工作人员均选为发送对象,并勾选短信提醒,使许多与该传阅事项无关的人员也收到传阅提醒短信,既浪费了短信资源,又干扰了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二是部分工作人员随意使用手机OA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或将OA系统中所有工作人员全部选为发送对象,或随意发送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致使手机短信平台短信发送速度明显下降、处理能力大为降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效率。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现就党政OA系统应用人员使用传阅短信提醒、手机OA发送短信功能提出如下要求:

    1、在使用OA系统发送手机短信之前,须征得县电子政务办的许可。

2、在使用“传阅”短信提醒功能时,应对与该传阅内容相关人员勾选短信提醒功能,不得随意勾选无关人员,若勾选人员超过50人的,须征得县电子政务办许可。若不按此要求使用,一经发现,电子政务办将停用其帐号并通报批评。

三、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网安全运行

各乡镇场、各单位要确定信息网络安全责任领导和信息安全员,制定计算机网络操作规范及信息网络安全责任制度,并严格落实。县保密局要负责指导各单位对涉密计算机网络、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进行界定确认,并要求明确标识涉密标志,严格按照“五禁止”的要求进行管理。

1、认真完善网络管理员联系制度。各应用单位须指派专人作为本单位网络管理员,负责与县电子政务办联系,积极配合做好日常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网络管理员要由熟悉计算机操作、精通单位业务的工作人员担任。请各单位务必将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名单于4月30日前报县电子政务办。若网络管理员工作变更或调整,应及时告知县电子政务办。

2、各单位电子政务网使用人员应认真遵守《精河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运行管理规范》(见附件),文印室、打字室等计算机公用场所应将规范上墙。

3、县党办、政办、保密局和电子政务办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电子政务网的管理和信息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是否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的统一模式进行发布,能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审核程序,发布的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如何;是否按要求安装网络安全客户端和杀毒软件客户端,是否存在随意更改IP地址导致其他正常用户无法使用甚至整个网络中断的现象等。若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县电子政务办将停止其网络连接,情节严重者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县电子政务办联系人:许文功、马树军,联系电话:5328009、5328008,办公地点:县政府机关办公楼旧楼203室。)

附件:精河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精河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为保障我县电子政务网安全运行,促进电子政务应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精河县电子政务网是非涉密网,涉密计算机不得接入电子政务网,涉密信息不得在电子政务网上存储、流转。

二、各电子政务网接入单位应指定专(兼)职网络管理员,负责与县电子政务办联系,协助做好本单位局域网及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三、接入电子政务网的计算机IP地址、网关等参数由县电子政务办统一分配,未经许可不得自行更改。

四、登录政务网办公系统的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电子政务网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定期更改,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县电子政务办报告。

五、接入电子政务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网络安全客户端和杀毒软件客户端,并定期升级和查杀病毒。

六、未经县电子政务办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县电子政务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严禁发生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县电子政务网及本单位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行为。

七、各单位接入电子政务网的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设备间跳线等,应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

八、各电子政务网接入单位应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进行登记并向县电子政务办备案,如新增设备、调整设备或网络结构调整应及时更新登记表并告知县电子政务办,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接入电子政务网的计算机IP地址和MAC(网卡地址)是捆绑的,重新安装计算机操作系统后,应先配置正确的IP地址等网络参数,并立即安装网络安全客户端和杀毒软件客户端,电子政务网用户有责任要求电脑公司或维护单位配置正确网络参数和安装网络安全客户端和杀毒软件客户端,否则不得连入电子政务网。

十、增加与县电子政务网相联的网络设备或需使用电子政务网设施时,应经县电子政务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一、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将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进行通报,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