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推动信息化建设
来源:信息产业部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研究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普京上台后提出了振兴俄罗斯的口号,并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强化中央权力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2001年3月俄罗斯推出了一份向信息化社会过渡的纲要--《至2010年俄罗斯信息化发展联邦目标纲要》,该纲要提出的宏观目标是:通过切实提高信息化过程的效果,为向信息化社会过渡创造工业技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和条件;大力发展国内具有竞争力的信息通信技术和设备的生产并使之现代化;广泛而充分地利用国内外信息资源,采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和设备,形成并发展国内的信息产业和专门的基础设施,为公民和组织提供综合信息产品和服务。

  俄罗斯通信和信息化部计划,到2010年对信息产业基础设施投资330亿美元,通信网达到西欧发达国家水平,使每百人拥有电话40部;固定电话达4770万部,移动电话增加到2220万部;因特网用户增长到2610万。

    二、信息化建设现状

  与国内其他产业相比,俄罗斯信息通信产业发展较快,但在实现信息化方面仍明显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甚至落后于中国。全国范围内的网络基础设施尚处建设、完善的过程中,通信网落后于西欧10-15年,社会应用程度尚未得到深化和大范围普及。

  2000年俄罗斯信息业的产值为84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固定电话拥有量为3120万部,普及率为21.4%;移动电话拥有量为290万部,普及率为2%。俄罗斯人使用的计算机总数为1000万台,普及率6.9%;因特网用户为250万。

  在建设电子政府方面,1994年开始正式建设俄罗斯联邦政府网(RGIN),目前联邦各权力机关、政府各部门,以及地方各共和国、州、市各级的政府机构基本都已上网,但俄罗斯的89个联邦主体中尚有近一半的地区还未能开设自己独立的官方服务器,电子政府的建设仍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
  

    三、政府推动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措施

    (一)基本思路

  俄罗斯向信息化社会过渡是保证俄罗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实施向信息化社会过渡战略,俄罗斯才有可能以强大、平等伙伴的身份融入世界经济领域,充分发挥自己的地缘政治作用,成为欧亚文明发展的典范。在实施上述战略过程中,把加强国家对信息化进程的协调作用作为国家信息化政策的核心。完善并发展国家信息化政策,提高家庭计算机普及率和电子邮件、因特网的使用率。同时,突出建立信息化教育体系,要求在所有国家纲要(包括向信息化社会过渡的纲要)中都要把教育的信息化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

    (二)具体措施

  为了保障向信息化社会过渡纲要的顺利执行,俄罗斯政府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强化国家的协调作用,加强信息立法

  (1)俄罗斯联邦通信和信息部负责实施信息化领域的科技政策、跨部门协调、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自制机构对信息化的手段、信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2)开始实施俄罗斯联邦发展信息与信息化领域立法构想,将在5-10年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有关法律基础。

    2.加大实施管理的力度

  (1)由独立的鉴定委员会甄选符合纲要的实施项目。

  (2)成立独立法人的纲要管理委员会,负责解决制定和实施纲要的组织和技术问题。

  (3)规定如何评价纲要的执行情况和具体评价指标体系

    3.改善环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制定国际与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反垄断原则,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

  (2)建设俄语因特网,强调建立符合俄罗斯历史文化传统精神内容的信息服务环境。

  (3)俄罗斯通信和信息部对本国通信设备整机制造商进口配件减免关税和缓征增值税,关税将从25%降低到5%-10%;税务部也正在研究将进口配件的增值税推迟到生产出成品后再缴纳。

  (4)大规模发展家庭计算机。

  (5)建立并发展电子商务系统。

  (6)建立居民和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相互作用的信息支持系统,切实改善国家信息资源的传播和利用。

    4.规范政府网站,构建电子政府

  (1)由总统直属的联邦政府通信信息总署与俄罗斯社会网络研究所共同组成监管机构,负责对政府信息化所涉及的技术推进、法规政策建议等事务进行研究。

  (2)各部委和各级政府部门在进行各级网站建设的时候,都应在统一的指导文件和标准接口下进行,域名的选取应有统一的格式和规律,分级设置,以便于公众链接查询。

  (3)发展和完善国家选举自动化系统。

  (4)建立分布式国家地理空间数据库。

    5.努力保障信息安全

  (1)加强立法,先后通过了《俄罗斯联邦保密法》、《俄罗斯联邦档案立法原则》、《信息、信息化和信息保护法》、《国际信息交流法》等一系列法规,并于2000年通过了《俄罗斯联邦信息安全学说》这一纲领性文件,为确保俄构筑信息大厦奠定基础。

  (2)保证国内信息资源的积累、保存和有效利用,防止非法获取信息资源,保证俄罗斯领土上已投入运营的或在建的信息通信系统安全。

  (3)对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实行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