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检察院“四加强”给力信息化建设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四川3月20日电(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刘晓燕 杜洋彬)四川省乐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科技强检工作,把检察信息化建设作为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采取 “四加强”,努力实现检察业务规范化、队伍建设信息化、办公办案自动化、信息交流网络化,有效地提高了办公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加强领导和干警认识。针对有的领导和干警在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应用认识不到位的情况,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强调科技强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向科技要人才、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质量的口号, “领导带头学,部门具体抓,干警认真用”,确保每名干警学会、用好网络办公办案系统,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管理规范化。

  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该院在上级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各种有效途径,筹措资金,不断加强信息网络系统构建力度,逐步建成了三级检察专网系统、审讯监控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和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等一批相关信息网络系统,并在互联网建立了网站,开通了网上举报系统,逐步建起一套科技含量高、实用价值大、适应性强的技术装备体系。

  加强信息资源的利用。当前检察院内部网络的价值在实践中还没有全部体现出来,该院利用一切资源,组织干警参加检察专网系统、审讯监控系统、网络技术、办公办案软件应用等专题培训,大力普及计算机应用范围,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为了提高网络化应用水平,该院积极整合各部门的信息人力资源,将各部门懂计算机的人员统一组织起来,进行统一整合,分别管理和指导各部门信息化工作。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为确保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四川省乐至县检察院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整合发展,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的原则,制订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网络及安全保密等相关管理规定,明确检察院信息网络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要求,严格规定上网信息内容和范围,严禁内网和外网互联,确保信息网络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