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1.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
“十一五”期间,银行卡已成为个人使用最为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为顺应当前金融IC卡良好的发展形势,推动银行卡产业在“十二五”期间更好、更快发展,人民银行在深入调研、反复征求金融机构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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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5.74+0.020.35%工商银行4.52+0.010.22%础上,制定并发布了本《意见》。
第一,从根本上提高银行卡的安全性。
由于磁条卡技术简单,磁条信息易被复制,使用磁条信息盗录装置复制银行卡磁道信息、通过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窃取持卡人敏感信息、通过针孔摄像机在ATM终端上偷录持卡人密码等事件屡见报道。伪造磁条卡、盗用磁条信息的案件频繁发生,给持卡人、发卡机构造成巨额损失。
国际银行卡组织Europay、MasterCard和VISA联合制定银行IC卡技术标准(EMV标准),推动各国进行“EMV迁移”,即按照EMV标准,在发卡、业务流程、安全控管、受理市场、信息转接等多个环节推进银行磁条卡向芯片卡技术的升级,把银行卡磁条卡换成使用银行IC卡。为加快EMV迁移进程,银行卡国际组织启动“风险转移”政策,将发卡行承担银行卡欺诈风险改由发卡行、收单行中未采取EMV迁移的一方承担。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陆续完成EMV迁移,银行卡欺诈风险不断向中国转移。世界各地的实践经验表明,只有推广使用IC卡后,伪卡欺诈率才会大幅度下降。
第二,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相比银行磁条卡存储空间小、无运算能力,金融IC卡具备多应用加载的平台,可丰富银行卡产品系列,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重要技术手段,中国银联和工商银行先后宣布将推动金融IC卡全面发展定位为战略目标。各商业银行积极探索适合本行发展的金融IC卡应用方向,例如工行发行牡丹交通IC卡、交行发行世博IC卡、为VIP客户发行金融IC卡、将金融IC卡用于移动支付等等。
第三,政府管理和服务民生的迫切要求。
目前,社会上充斥非金融机构发行的支付卡,以及具有商业管理功能、政府管理功能的支付卡。由于发卡主体多样、技术标准不一、不能全国联网统一清算、账户资金管理不规范,“一事一卡,一人多卡”的现象非常普遍,持卡人携带和使用不便,卡内沉淀资金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存在很多潜在风险。
2010年11月2日,人民银行通过调研形成的专题报告《大力推广安全标准的金融IC卡,为社会提供便捷的公共金融服务》指出:以金融IC卡为主导,实现跨行业、多领域的支付和管理,逐步减少、替代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卡,实现一卡通用(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支付)、一卡多用(多个行业共用一张卡),是统一规范支付市场、强化行业管理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民生能力的必要抓手。
《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将全面提升我国银行卡风险防控能力,推动银行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作为政府服务社会“一卡多用”的媒介,有效促进城市信息化与金融信息化结合,提升各类交易与管理数据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为国家重要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问:我国是否已具备全面推广金融IC卡应用的条件?
答: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制定标准、搭建平台、引导试点、夯实基础、营造环境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展金融IC卡在全国各地的行业应用。
一是完成金融IC卡基础设施建设。
历经10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密钥体系、全国性交易转接和清算平台、一卡多用的业务模式,既能满足传统的支付应用,也能实现身份标识、信息记录等公共服务功能,具备了有效衔接各个部门、各项产品、各类渠道的能力。
二是发卡和收单局面已基本打开。
我国已有200多万台(占总量约三分之二)的销售点终端(POS)已可受理金融IC卡,发卡最多的商业银行实际上已累计发行1000多万张金融IC卡。
宁波市民卡多应用试点为推广金融IC卡积累了丰富经验,充分检验了PBOC2.0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并在金融IC卡的业务品种、技术规范、商业模式、行业合作等各方面均实现了重大的创新和突破,积累了很多值得推广的经验。宁波市民卡将借贷记支付、电子钱包、行业管理功能集成在一张市民卡内,发卡已超过80万张,群众接受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是行业合作不断推进。
人民银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达成共识,确立“芯片级”的合作战略,在社会保障卡上增加金融IC卡应用。简而言之,就是发行具有支付功能的社保卡。
人民银行正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研究移动支付技术标准,商业银行、中国银联和电信运营商也在积极探索移动支付应用的实施,移动支付应用将呈现方兴未艾的局面。
3.问:我国推进金融IC卡整体战略的考虑如何?
答:
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服务和金融稳定的主管部门,将切实履行电子支付和银行卡管理的职责,将推广金融IC卡作为重大金融战略,以风险防控为出发点,以服务民生为着眼点,以行业多应用为落脚点,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点,不遗余力推广金融IC卡。
人民银行将对金融IC卡推进进行总体部署,组织各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按《意见》安排有序推进金融IC卡工作,并陆续制定并颁布系列实施方案和激励措施。从发卡审批、联网通用方面,促进各商业银行发行金融IC卡,同时积极推动终端机具(POS、ATM)受理IC卡的改造工程,努力做到“发得出、用得好”。
进一步推动行业合作、扩大市民卡工程,拓展金融IC卡的各种应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大的行业应用由人民银行总行和各部委合作,协调解决、统一规划。小的行业应用由各地人民银行配合当地政府,在城市信息化过程中通过市民卡工程来解决。今年,人民银行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30-40个城市,推广宁波市民卡多应用模式,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受到金融IC卡的方便快捷,更乐于接受和使用金融IC卡。
4.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意见》首先介绍了推动金融IC卡发展在风险防范、一卡多用、城市信息化融合、银行卡产业安全等四方面具有的重要意义,明确金融IC卡是人民银行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推广的支付手段。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推动金融IC卡工作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对银行卡产业的参与各方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要求。《意见》明确指出: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其中,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指各直辖市、省会级城市,沿海和内地经济发达区域等,重点合作行业目前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公共交通等行业。
为保障相关推进目标的实现,《意见》还从组织方式、职责分工、资源整合、密钥管理和外包安全等五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要求。
5.问:《意见》中总体目标时间点是如何确定的?
答: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改善民生、完善公共服务的重要阶段。公共服务的快速发展将为金融IC卡的推广应用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意见》中确定的相关时间点,一方面与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大力推动公共服务建设、发展集成电路等战略新兴产业的目标相符,以便于在政策支持、执行配合方面形成合力。另一方面,也是从银行卡产业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量了银行卡产业各方推动金融IC卡的业务、技术、资源能力,在银行卡发卡、转接、收单等方面确定了“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
人民银行确定《意见》中的时间点非常慎重。从2009年中就开始反复征求商业银行和有关部门意见,充分权衡必要性、可行性之后做出的决定。
6.问:《意见》中推动IC卡基本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
1、政府引导。作为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政府的引导和协调是基本保障。宁波市民卡多应用经验表明,在人民银行的引导下,有关各方解决了发卡、分润、受理等各环节配合的主要问题。金融社保卡的全面推广,也需要人民银行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整体规范和总体方案。
2、市场运作。在推广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商业银行和行业现有资源,采用市场化手段实现资源配置,用客户需求拉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进而推动整个项目建设的滚动发展、可持续运行。
3、统一标准。如果没有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支持,必将导致卡片和终端硬件环境建设重复投入,难于做到互联互通、联网通用。人民银行坚持采用统一的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和联网联合规范。今后将进一步推动金融IC卡规范成为支付领域、支付卡的统一规范,形成全国支付应用统一通用的局面。
4、鼓励创新。银行卡产业实施由磁条卡向IC卡的跨越,本身就是一项重大的创新,在迁移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更多创新的业务、技术和商业模式,金融IC卡作为智能型应用工具,可与移动支付、网络支付、机顶盒等新兴渠道的创新业务相结合,完善创新支付应用、提升新渠道交易的安全强度。
7.问:《意见》中提到的金融IC卡是否有标准可循?
答:
1997年,人民银行颁布《中国的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1.0)》,业内称为PBOC 1.0,该规范颁布标志着我国金融IC卡有了统一的规范,并为建立全国统一的IC卡技术体系奠定了基础。
2005年3月,人民银行颁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业界称为PBOC2.0,补充完善了电子钱包/存折的应用功能,并增加了电子钱包扩展应用指南、借/贷记卡应用功能、个人化应用指南、非接触式IC卡通信接口标准。
2010年,人民银行继续增补基于借/贷记标准的小额支付、非接触式执行规范等方面内容,重新颁布了《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
PBOC2.0规范是国内金融IC卡产业的基础性规范,内容丰富,可以满足我国银行卡应对国际IC卡迁移的需要,满足国内银行卡高安全和多应用的实际需求,也为跨行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架构。
关于PBOC2.0不遵循EMV标准的说法是片面的。EMV标准是一个框架型标准,其目的是建立卡片和终端接口的统一标准,实现受理终端的硬件兼容性,各使用方在具体使用时均在其基础上进行应用扩展,VISA、MasterCard、JCB等国际银行卡组织均有各自的应用标准,PBOC2.0是遵循EMV标准的中国IC卡规范。遵循EMV标准的受理终端在兼容多个应用时,只需加载对应软件和公钥证书即可。客观上说,推进金融IC卡是我国受理遵循EMV标准的国际银行卡的重要举措。
8.问:世界各国金融IC卡推进状况?
答:
全球已经实施IC卡迁移的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欧洲和亚太地区,中东、中非、拉美及北美等地区的EMV迁移也在陆续进行。截至2010年,全球活跃的EMV卡超过10亿张,EMV终端1540万台。
欧洲从1990年代末开始启动IC卡迁移计划,英国进展最快,于2006年10月完成迁移。陆续完成IC卡迁移的还有法国和卢森堡。欧洲各国EMV迁移进展情况相当不错,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ATM机具和磁条卡的IC卡迁移。
亚太地区有14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启动了IC卡迁移计划,中国台湾、马来西亚、日本、韩国已基本完成,中国香港、新加坡、新西兰、菲律宾等其他国家和地区正在有步骤实施。中国台湾、马来西亚等地区在实施了IC卡迁移后,银行卡欺诈率下降了90%以上。
2006年1月风险转移政策在拉美生效,拉美最大的国家巴西一直在积极组织实施,加拿大已在全国范围启动推行IC卡迁移。在美国,鉴于银行卡欺诈率较低(0.06%左右),通讯费用较低,美国还没有制定明确、统一的迁移计划,但为了抢占小额卡基支付市场,各发卡行纷纷发行非接触式金融IC卡,大大加快了美国IC卡迁移速度。
9.问:《意见》对国内产业有何促进作用?
答:
《意见》的出台,将促进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全面转型升级,也是银行改善用户体验、再造业务流程的重要手段和载体。持卡人可以获得更加安全的交易方式,更加快捷便利的交易途径,感受IC卡多应用带来的便捷体验。受理商户将增加新的银行卡产品受理品种,带来新的客户群体和利润增长点。发卡银行将通过芯片卡增值服务或多应用,增加持卡人黏着度,降低伪卡欺诈损失。收单银行将有效拓宽银行卡应用范围,拓展受理业务。
目前,国内开发的各种IC卡已经基本能够满足各个行业的需求。 国产的IC卡芯片的产品线已经覆盖金融、电信、社保、加油、交通等接触卡和非接触卡的各种应用。读写机具也已形成规模,国产机具的市场占有率快速上升。相关企业的研发队伍实力得到加强,企业规模不断壮大。《意见》将推动金融IC卡应用的整合,以PBOC2.0标准为基础的行业多应用项目将在各个区域、各个层面陆续展开,这将对国内整个IC卡产业从芯片的设计、制造、测试,模块的封装,卡基的生产,卡片的封装,卡片的印刷,COS的开发,生产设备的制造,读写机具的生产,应用软件的开发等全产业链的发展形成有力的促进作用。这也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强调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发展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指导思想相符。
10.问:推动金融IC卡发展是否可以完全消除银行卡欺诈风险?
答:
现有的数据表明虽然我国银行卡欺诈风险基数相对较小,但近年来随着周边地区IC卡迁移的完成,欺诈交易风险有向国内转移的趋势,欺诈交易的增速开始不断增大。目前,银行卡欺诈风险主要是不法分子采取非法手段利用银行自助设备盗取银行卡信息,复制银行卡后窃取资金,或者由于客户缺乏防范意识,将密码、卡号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无意间泄露给他人。对前一种情况,由于IC卡相对磁条卡来说具有更高的安全性,通过推动金融IC卡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客户信息被复制的风险,例如马来西亚地区、我国台湾地区在实施IC卡迁移后,其伪卡欺诈率均降到了历史最低水平。对后一种情况,人民银行将联合相关部门和商业银行共同开展打击伪卡欺诈交易,并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等方式,增强持卡人的风险防范意识。
11.问:大力推动IC卡是否会增加持卡人负担?
答:
推动IC卡迁移必然会带来迁移成本,但对成本计量需要综合考虑:
一是全面推进金融IC卡可有效降低伪卡欺诈损失和维稳成本,增加金融服务附加值。使用IC卡是技术引领业务发展的又一典型案例,是提高金融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二是IT行业遵循摩尔定律。生产、采购规模扩大将带动产品价格下降。磁条卡批量采购价从2000年月5元/张下降到2011年的1元/张,价格下降了80%。POS机批量采购价从1995年每台1万多元下降到2011年的每台1500元,价格下降85%以上。对生产企业来说,庞大的IC卡需求,将是促进其发展的契机和良机。
三是成本高低是相对于应用价值而言的。金融IC卡的高安全性和多应用加载能力,能为持卡人带来更多的应用附加值,使支付更加方便、快捷、安全。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持续向好,业绩不断提高。IC卡迁移实际上是一个渐进过程,在若干年中分摊成本是完全可行的。
12.问:金融IC卡可以为持卡人带来多大的便利?
答:
金融IC卡广泛推广后,持卡人可直接在社保、医疗、交通、文化、休闲等领域使用,享受事务处理与缴费一站式服务,实现生活与消费“一卡通行”。
宁波市将民政、劳动、医疗卫生、公积金、公安、工商、税务、教育等政府服务项目,和交通、公用事业和其他小额支付等商业服务项目,整合于一张金融IC卡。长沙市民卡可广泛用于租车、超市、餐饮、医院等领域,并推出了移动支付。
工商银行自2007年开始发行符合PBOC2.0金融IC卡标准的银行卡,其牡丹交通IC卡非常成功,已在全国多个城市推广使用。交通银行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发行多种IC卡产品。
13.问:央行将有陆续推出什么具体措施?
答:
1、人民银行将组织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成立金融IC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单位金融IC卡按时间表要求推进,协调解决金融IC卡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动制定风险转移政策、补贴机制等激励措施。
2、大力推进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人民银行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有关事宜的通知》,初步完成总体方案和技术规范,下一步将联合下发关于金融社保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国范围内金融社保卡的推广。
3、人民银行将在全国不同地域选择30-40个城市作为金融IC卡工作试点,配合其城市信息化进程,结合其地域经济、文化特征,借鉴宁波市民卡经验,给予更优惠扶持政策,大力推进试点城市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更广泛应用、与城市信息化的更深度融合。
4、人民银行将组织银行卡产业各方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通过培训、资料宣传、有奖征文等多种方式,做好PBOC2.0标准和试点经验的宣贯和解读工作,让金融IC卡应用工程的参与方了解、熟悉和掌握金融IC卡的基本知识,引导社会公众了解、熟悉并积极使用金融IC卡,营造金融IC卡良好的发展环境,从而为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