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
来源: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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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2011-01-25 07:39:28)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晓明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省委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一、加快推动科学发展和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必须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自身发展转型的双重考验,全省上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有效贯彻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方针,砥砺奋进,共克时艰,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初步统计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271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51800元,地方财政收入2608亿元。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建设成效显著,块状特色经济加快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服务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三个千亿”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居全国各省区首位。生态环保取得实效,节能减排完成预定目标,生态省建设扎实推进。体制活力不断增强,创新驱动更趋明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对外开放水平日益提高。全省经济社会逐步转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全面小康实现水平达到90%以上,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向未来,我们正站在转型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

    “十一五”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一是坚持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着力推动城乡、区域、陆海和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人口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三是坚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企业和民众在富民强省中的基础性和主体性作用;四是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带动,推动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未来五年,我省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总体上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

    从国际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速减缓,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从国内看,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速推进,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市场需求潜力进一步释放,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为我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同时,国家批准实施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兄弟省份你追我赶、竞相发展,区域竞争更加激烈,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面临更大压力。从省内看,经济社会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我们举措得当、转型到位,完全有条件实现人均生产总值从7000美元向10000美元的跨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过多依赖低端产业、过多依赖低成本劳动力和过多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不强,要素制约加剧,服务业比重提高不快,欠发达地区发展基础依然比较薄弱,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转型升级的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实现富民强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努力开创具有浙江特点的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加强自主创新,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为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幅、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城市化率、研发经费支出比重升幅和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重高于“十一五”实绩,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产业升级实现新突破。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规模,传统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左右。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海洋经济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增长点。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新型城市化战略深入实施,都市区和城市群建设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县城、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欠发达地区跟上全省发展步伐,城市化率达到63%左右,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生态省建设深入推进,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实现阶段性目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土地、水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循环经济形成规模,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可持续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创业创新环境实现新突破。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初具规模,各类开发区(园区)优化发展,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快提升,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体制机制再添新活力,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创业创新环境更加优化。

    ——保障改善民生实现新突破。五年新增城镇就业30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8.5%和9%,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得到遏制。公众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全面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

    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战略,正确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关系,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

    (一)建立健全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

    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按照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要求,正确处理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增加投资与扩大消费关系,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围绕解决制约扩大内需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以扩大消费需求为主要着力点,把扩大消费需求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扩大社会就业、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内需潜力不断释放、投资消费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大力拓展内需市场。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的战略机遇,加快建立完善浙江产品营销体系,稳步推进浙江品牌连锁专卖网络、浙商营销网络和名品展销中心建设,不断扩大浙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深入开拓省内消费市场,鼓励国内外知名零售企业在浙江设立区域总部、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不断完善商贸业态和网点布局,有序推进商贸集聚区建设。加快农村消费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努力建设现代商贸流通强省。

    (二)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关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继续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健全城乡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人均生产总值联动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保障农民生产性收入。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创造更多就业创业机会,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居民消费率达到38%。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大社保体系,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加快培育旅游、文化、信息服务、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消费热点,实施以旧换新和工业品下乡,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合理引导消费行为,提倡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

    稳定价格总水平。切实做好重点商品生产和供应工作,加强大宗农副产品和能源物资储备,稳定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加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涉及企业生产与群众生活的收费项目,缓解企业生产成本增支和群众生活费用增加的压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价格监管,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进一步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三)促进投资合理增长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在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保持合理的增长速度。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源交通、城镇建设、生态环保、资源节约、防灾减灾等领域倾斜。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需求。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科学确定投资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做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一揽子计划与“十二五”前期投资项目衔接工作。完善重点建设项目与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的联动机制,强化重点项目实施保障。深化以减少审批部门、事项、环节、时间为主要内容的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投资项目联动审批效能,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重大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政府投资的咨询决策、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体系。

    三、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把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工业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实施品牌大省和质量强省战略,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深入实施500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改善耕地质量条件,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力争建成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充实粮食储备,扩大粮食产销合作,确保粮食安全。积极开展100个现代农业综合区、200个主导产业示范区、50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力争建成400万亩现代农业园区,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

    做强做优特色精品农业。加快农业科技和农作制度创新,积极发展现代种业,大力推广粮经复合、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等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加快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壮大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中药材、食用菌、花卉苗木、蚕桑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力争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加快构建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系。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形成500家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形成1000家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加强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培育20万名以上拥有绿色证书的新型农民。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县乡两级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开展各类专业化服务,积极推进农业服务外包。大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发展农产品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深入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组建现代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汽车、装备、医药等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择优发展石化、船舶、钢铁等现代临港工业,着力引进和组织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强、附加值高的重大项目。有选择地改造提升纺织、轻工、建材、有色金属等传统行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移过度依赖资源环境的加工制造环节。推广应用集成制造、柔性制造、精密制造、清洁生产、虚拟制造等先进制造模式,不断提升我省制造业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运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建筑企业技术水平,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跨越。

    加快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实施集群化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六六工程”,促进块状经济产业链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以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和乡镇功能区为主要依托,加快完善研发、物流、检测、信息、培训等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专业化配套协作,完善创新体系,提升集群品牌,形成若干个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产业集群。

    突出重点区域发展。优化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积极引导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等中心城市和地级市城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增强服务业集聚和辐射功能,推动特大城市率先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鼓励经济强县大力培育发展特色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挥中心镇在城乡服务业体系中的节点功能,推动城镇服务业和农村服务业加快发展。

    突出重点平台建设。科学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创建发展100个左右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支持力度。构筑产业集群生产性服务公共平台,重点建设一批跨区联动、资源共享、层次较高的生产性服务公共平台。积极推进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的服务业项目库,加强服务业重大项目的要素保障。

    突出重点企业培育。培育100家以上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大并购重组和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品牌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的“小型巨人”服务企业。积极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坚持分离与外包、分离与整合相结合,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积极为中小型服务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鼓励做大做强。推进服务业企业加快“走出去”。

    表2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10年 2015年 年均增长(%) 属性

    结构优化 全省生产总值(亿元) 27100 40000 8 预期性

    人均生产总值(元) 51800 72000 6.8 预期性

    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2535 4000 10 预期性

    居民消费率(%) 35.4* 38 预期性

    城市化率(%) 59 63 〔4〕 预期性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43 48 〔5〕 预期性

    创新发展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 1.82 2.5 〔0.68〕 预期性

    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 >21 约束性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6* 13.5 预期性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45 56 〔11〕 预期性

    资源和环境 耕地保有量(万亩) 2863.5 约束性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72 国家下达指标 — 约束性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68 <58 — 约束性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9.8 15 〔5.2〕 预期性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吨/万元) 国家下达指标 —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万吨) 国家下达指标 — 约束性

    林木蓄积量(万立方米) 24225 29225 〔5000〕 约束性

    民生保障和社会公平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万人) — — 〔300〕 约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3.2 <4 — 预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7359 41100 8.5 预期性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11303 17400 9 预期性

    城乡居民收入比 2.42 <2.36 — 预期性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万套) — — 〔58〕 约束性

    民生保障和社会公平 人口自然增长率(%。) 4.53 6 — 约束性

    人均期望寿命(年) 77 78 〔1〕 预期性

    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750 3400 〔650〕 约束性

    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810 2130 〔320〕 约束性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23 0.13 — 约束性

    注:(1)全省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进出口总额、城乡居民收入绝对数按2010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2)带*值为2009年数据;(3)〔〕内数据为五年累计数;(4)主要污染物排放包括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

    专栏1十大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蔬菜。以保障蔬菜市场供应为目标,稳定生产规模,优化区域布局,重点发展设施蔬菜、山地蔬菜及加工出口蔬菜等,培育现代种业体系、规模经营主体、产业技术体系,推进区域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

    茶叶。以打造“浙江绿茶”品牌为主线,以建设现代茶叶园区为重点,以茶叶精深加工为突破口,培育优势产区,实施基地、加工、产品、市场、品牌、主体六大提升工程,建设世界绿茶生产、加工、贸易和文化中心。

    果品。围绕打造“精品果业”目标,以现代水果和珍稀干果园区建设为重点,做精柑橘、杨梅、梨、葡萄等品种,加快山核桃、香榧等珍稀干果和油茶、板栗等木本粮油产业发展,优化结构,提升深加工能力和产品质量,提高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

    畜牧。在稳步发展生猪、奶牛产业的基础上,突出发展家禽、兔、肉羊等节粮型动物,加快发展蜂产业和特色畜禽养殖业,提升饲料、兽药产业,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

    水产养殖。建设现代渔业园区,着力发展养殖主导品种,加快发展设施渔业,积极发展节水渔业,引导发展稻田养鱼,强化水产良种繁育,加强优质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和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竹木。大力开展竹子丰产林培育、低产低效竹林改造提升和设施竹业建设,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加快大径材、珍贵树种和工业原料等用材林基地建设,鼓励竹木制品深加工和出口,提高竹木产业综合效益。

    中药材。加强珍稀、濒危药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升浙产药材生产和加工水平,创建品牌。

    食用菌。按照“优结构、提品质、深加工”的目标,实施菌种产业提升工程,推进集约化生产和循环生产模式。

    花卉苗木。在适当控制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加大品种结构调整力度,增加新优品种比重,提升品质,进一步拓展产品市场规模。

    蚕桑。围绕“打造优质茧生产基地”的目标,以现代蚕桑园区建设为抓手,调优嘉湖产区,发展浙西产区,保持在全国前列的地位。

    专栏2制造业转型升级11个重点产业

    汽车。重点发展轿车、豪华大客车、微型车、运动型多功能车、皮卡车等五大系列整车产品和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品,以及配套的动力、制动、转向、电子等关键零部件产品。

    船舶。重点发展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等高附加值大型船舶以及船用主(辅)机、动力装置、甲板机械等配套设备,做强特种船舶和远洋渔船,积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产品和中高档游艇,提升发展船舶修理业。

    钢铁。规划建设宁波临港钢铁基地,加快杭钢转型升级,积极发展优特钢及深加工,做强做精不锈钢产业,推进钢铁企业联合重组。

    石化。推进炼化一体化项目,延伸发展合成树脂、合成橡胶、聚酯、聚氨酯、特种纤维、聚碳酸酯、有机化工原料等七大产业链,提升发展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化学原材料、基础化工原料、农用化学品五类产品。

    装备制造。重点突破重大成套设备、数控机床、现代仪器仪表、新型纺织机械、高性能轻工机械、新能源关键设备、轨道交通及民用飞机配套设备、工程机械、环保设备、机械基础件和特色产品等十大领域。

    电子信息。重点发展专用集成电路和关键器件,第三、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设备和终端产品及宽带无线等通信网络产品,高端服务器等计算机产品,新型显示与光电子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材料,半导体照明,以及云计算、“三网”融合、应用电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

    有色金属。巩固提升铜铝加工制造业,着力发展铜铝精深加工产品,积极拓展钛合金、镁合金等新品种加工材,规范发展再生金属业,调整提升有色金属冶炼业。

    轻工。提升食品、家电、造纸、皮革、塑料制品、照明电器、家具、日用化工等行业的竞争优势,发展印刷、包装、文体用品和工艺美术产业,推进亚洲包装中心建设。

    纺织。加快调整化纤产品结构,提升纱线及纺织面料的生产技术水平,大力发展产业用纺织品,推动印染业发展与清洁生产相融合,创建丝绸行业新优势,以设计和品牌推进服装服饰及家纺产品升级。

    建材。推动水泥行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支持发展特种优质浮法玻璃、优质高档建筑卫生陶瓷、新型装饰陶瓷和新型节水卫浴五金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积极拓展玻璃和玻璃纤维深加工,鼓励发展高性能化学建材、新型墙材、高档装饰装修木制品等新型建材产品。

    医药。大力促进原料药产业转型发展,做强医药制剂,推进中药现代化,加快新型医疗器械及关键制药设备等领域的突破。

    专栏4服务业发展重点行业

    现代商贸。加快推进流通现代化,构筑通畅高效的现代生产性商贸服务体系、便利实惠的居民商贸服务体系、便利通畅的农村商贸服务体系,提升商贸流通业竞争力,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行业监管机制。

    金融服务。加强金融体制、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构建银行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和其他金融业并举的“大金融”服务体系,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建成金融改革先行区、金融发展繁荣区、金融生态优质区和金融运行安全区。

    现代物流。以港口物流、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物流、城乡配送、快递服务为发展重点,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拓展物流增值服务,推广供应链管理,调整优化物流业空间布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构建现代物流产业体系。

    信息服务。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三网”融合,发展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建设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强省。

    科技服务。以研究与开发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中介及推广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为重点发展领域,加快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升发展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壮大一批科技服务业主体。

    商务服务。规范提升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检验检测等行业,扶持发展法律咨询、工程咨询、管理咨询、信用评估、认证认可、品牌营销、广告会展等行业,制定和完善行业标准,培育知名品牌和规模企业。

    旅游。拓宽旅游发展空间,丰富旅游产品供给,优化旅游空间布局,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扩大旅游消费市场,提升旅游产业素质,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率先建成旅游经济强省。

    文化服务。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新兴业态,加强原创作品研发,开拓文化市场,培育一批文化服务业集聚区、跨国文化企业和知名文化品牌,促进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大省。

    房地产。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合理引导和发展商品房市场,发展房地产规划设计、经营、装饰、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倡导“绿色建筑”,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社区服务。加快形成配套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创新社区服务形式与内容,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社区商业服务和非营利性服务,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网络化发展。

    同时,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积极承接离岸外包业务,推进在岸外包业务发展,加快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培养,建设服务外包基地,积极开拓外包业务市场,不断提升服务外包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专栏3一批块状经济

    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

    1.杭州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2.萧山化纤纺织产业集群

    3.余杭家纺产业集群 4.宁波服装产业集群

    5.慈溪家电产业集群 6.乐清工业电气产业集群

    7.瑞安汽摩配产业集群 8.绍兴县纺织产业集群

    9.嵊州领带产业集群 10.海宁皮革产业集群

    11.平湖光机电产业集群 12.金华汽车和零部件产业集群

    13.永康五金产业集群 14.义乌饰品产业集群

    15.台州医药化工产业集群 16.黄岩模具产业集群

    17.温岭泵业产业集群 18.长兴蓄电池产业集群

    19.衢州氟硅产业集群 20.舟山船舶修造产业集群

    21.缙云机床产业集群 22.富阳造纸产业集群

    23.建德精细化工产业集群 24.余姚节能照明及新光源产业集群

    25.温州鞋业产业集群 26.永嘉泵阀产业集群

    27.南浔木地板产业集群 28.安吉椅业产业集群

    29.德清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30.桐乡濮院和秀洲洪合针织产业集群

    31.嘉兴港区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32.嘉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33.诸暨大唐袜业产业集群 34.新昌轴承产业集群

    35.东阳磁性电子材料产业集群36.兰溪棉纺织产业集群

    37.江山木业加工产业集群 38.舟山海洋生物与海产品深加工

    产业集群

    39.路桥金属资源再生产业集群40.临海休闲用品产业集群

    41.龙泉汽车空调零部件产业集群42.遂昌金属制品产业集群

    注:列入该专栏的是我省第一、二批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今后将根据各地发展情况进行增补认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专栏5首批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物流园区2.义乌国际物流中心

    3.浙江传化物流基地 4.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

    5.温州粮食物流中心 6.嘉兴现代物流园

    7.德清临杭物流园区 8.衢州综合物流中心

    9.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 10.宁波南部商务区

    11.瓯海总部经济园 12.永康五金产业总部中心

    13.温岭总部经济基地 14.嘉兴科技城

    15.湖州南太湖科研设计服务集聚区16.温州科技城

    17.乐清科技孵化创业中心 18.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19.凤凰·创意国际(杭州) 20.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

    21.宁波和丰创意广场 22.龙泉青瓷文化创意集聚区

    23.杭州高新区中国互联网经济产业园24.新加坡杭州科技园

    25.浙大网新软件园 26.浙中信息产业园

    27.杭州万象城 28.诸暨铭仕广场

    29.千岛湖旅游休闲度假区 30.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

    31.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 32.义乌国际商贸城

    33.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34.中国·南浔国际建材城

    35.新昌江南名茶市场 36.舟山国际水产城

    37.台州先进制造业服务集聚区38.绍兴县纺织品综合服务区

    39.海宁经编产业生产性服务集聚区40.湖州织里童装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注:列入该专栏的是我省首批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今后将根据各地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增补认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突出体制政策创新。积极推进服务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政府垄断的公共服务业、中介服务业社会化改革。推进税收、财政、融资、用地、人才等方面政策创新,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推进杭州、宁波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深化金华以现代服务业为主题的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服务业技术、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品牌化和标准化发展。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统计和监测分析制度,增强服务业综合管理能力。

    (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继续做大做强高技术产业,重点培育发展生物、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兴、新能源汽车和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人才、技术、资金、土地等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聚,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形成若干个千亿产值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力度。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组织实施若干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加强重点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省内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对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合作联盟,设立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构建民营企业公平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环境。

    (五)着力建设产业集聚区

    合理布局产业集聚区。在提升发展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杭州大江东、杭州城西科创、宁波杭州湾、宁波梅山国际物流、温州瓯江口、湖州南太湖、嘉兴现代服务业、绍兴滨海、金华新兴产业、衢州绿色产业、舟山海洋产业、台州湾循环经济、丽水生态产业、义乌商贸服务业等产业集聚区,加强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使之成为集产业、科技、人才为一体,一、二、三产业相融合,人与自然相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市化相结合的示范区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先行区。

    推进高水平开发建设。按照“优、新、高、特”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要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海洋经济、先进制造业和高效生态农业,加快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积极探索低碳技术和绿色生产,带动新型工业化进程。按照建设城市功能区要求,优化中心城市空间和功能,推动都市圈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带动新型城市化进程。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有效集聚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力争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并取得突破,成为促进技术进步、推进体制创新的重要载体。

    强化政策要素保障。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机制和管理体制。优化科技要素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建成高效、灵活的产业集聚区创新体系。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需求,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批后监管工作。加大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合理配置环境容量指标,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调整。推进区域交通运输、能源、水利、信息、环境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强集聚区发展支撑能力。

    全省14个产业集聚区布局图

    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逐步形成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一)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

    提升都市区和城市群功能。加强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建设,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带动周边县市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杭、甬、温三大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杭州要充分发挥科教文化和休闲旅游等综合优势,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全国文化创意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打造长三角重要的中心城市。宁波要发挥产业和沿海港口资源优势,推动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和能源原材料基地,打造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和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温州要发挥民营经济优势,建设以装备制造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基地、国家重要枢纽港和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成为连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城市。金华—义乌要发挥特色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优势,聚合发展主轴线,建设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推动浙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带动浙西南乃至周边地区的发展。

    做强省域中心城市。加快省域中心城市人口、要素和产业集聚,增强城市经济综合实力,优化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把区域中心城市培育成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集聚辐射能力强的大城市,形成城市集群化发展的格局。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市培育成为区域中心城市。湖州要发挥临湖和生态优势,加快南太湖区域综合开发和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建设,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连接中部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嘉兴要发挥近沪和临湖、沿湾优势,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打造运河沿岸重要的港口城市和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绍兴要发挥历史文化和产业优势,建设长三角先进的工贸基地,打造江南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宜居城市。衢州要发挥对内开放门户和区域性交通枢纽作用,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基地,打造浙闽赣皖四省边际中心城市。舟山要发挥海洋和港口资源优势,建设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打造大宗商品国际物流基地、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国家级海洋科教基地和群岛型花园城市。台州要发挥民营经济和沿海港口优势,建设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民营经济创新和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长三角南翼节点城市。丽水要发挥生态优势,建设绿色农产品、特色制造业基地和生态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浙西南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提高县城集聚能力。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基础设施、资源配置及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县城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进一步加强县(市)政府的社会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提高县城集聚和辐射能力,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

    培育中心镇和小城市。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度发展的原则,分类引导和培育现代小城市、都市卫星城、专业特色镇和综合小城镇。突出中心镇的片区中心作用,引导周边乡镇组团式发展,促进中心镇的人口集聚、空间拓展、产业转型,提升中心镇生产、流通和生活的综合功能。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全面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成一批管理水平高、集聚能力强、服务功能全的现代小城市。

    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集约节约利用城市土地,统筹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快建设省域城际轨道网络和综合交通枢纽,着力整治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面推行“数字城管”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城市公共服务。弘扬独具特色的城市人文精神,不断提高市民素质。

    (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增强农民创业增收能力。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大力发展乡村精品农业,推进特色专业村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

    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构建农村生态人居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产业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按照生产要素集中、人居环境优良的要求,培育建设2500个左右的中心村。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进连线成片村庄整治建设,力争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绿化等整治建设覆盖全省村庄。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对规划保留、尚未整治的10000个左右一般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保护文化特色村。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提高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水平。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乡镇、中心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支持供销社、信用社等机构在中心村建立网点,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加快“千村千社便民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和广电惠民工程,继续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广电站和邮政所建设。全省绝大多数农民能够就近享受到文化、体育、卫生、培训、幼教、养老、通讯、邮政、气象等基本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格局,引导人口、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区要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影响全省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农业条件较好的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经济地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

    实施差别化区域政策。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加快制定实施分类指导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政策。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逐年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等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安排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主体功能区安排的投资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修改完善现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实行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

    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按照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科技创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评价。重点开发区域要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质量效益、节能减排和城市化等实行综合评价。生态经济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要突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以及粮食生产能力等方面的评价。禁止开发区域要全面评价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

    (四)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山区特色优势产业。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山区资源,积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加工和低碳环保产业。深入实施“兴林富民”工程,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林分升值改造和林业产业化,建设富裕的生态屏障。积极发展乡村生态工业和来料加工业,大力发展森林、观光、运动、休闲、养生、民俗等乡村旅游,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致富门路。加快建设“山上浙江”,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加大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新一轮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力度,加快欠发达地区交通、水利、能源、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优先发展教育,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欠发达地区创业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小县大城”战略,促进人口“内聚外迁”,加快生态城镇建设。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海岛地区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支持景宁加快建设成为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

    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和结对帮扶工程。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进一步完善山海协作机制,加快建设山海协作共建园区,深入开展发达地区市、县、乡对欠发达地区的三级对口合作帮扶,提高结对合作帮扶成效。重点支持对口欠发达地区改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设施条件。鼓励引导产业合理转移,合作共建生态产业园区。继续办好“义博会”山海协作专区,积极利用重大展会等各种平台支持欠发达地区开拓市场。

    五、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实施海洋开发战略,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发展,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一)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

    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总体布局。以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为核心区,促进宁波、舟山区域统筹联动发展,加快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我国海洋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区域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地。以环杭州湾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北翼,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和航运中心接轨,以温台沿海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南翼,加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接轨。加快杭州、宁波、温州三大都市圈海洋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强对周边区域的集聚辐射,成为我国沿海地区海洋经济活力较强、产业层次较高的重要区域。依托沿海七市,建设九大产业集聚区,使之成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新区培育的主要载体。推进梅山、六横、金塘、衢山、普陀山(朱家尖、桃花岛)、洋山、南田、头门、大陈、大小门、南麂等重要海岛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突出岛屿的主要功能和特色,努力成为我国海洋开发开放的先导地区。依托铁路、公路、内河航运等集疏运网络,推进海陆联动,辐射湖州、金华、衢州、丽水等内陆地区互动发展。

    加强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编制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实行滩涂、岸线、海岛、海岸带等海洋空间资源分类指导和管理,依法有序实施温州、台州、宁波、舟山等沿海滩涂围垦和围填海工程,扎实推进瓯飞滩等重大项目实施,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实施海陆污染同步监管防治,加大陆源入海污染物集中净化处理和达标排放力度,加强海洋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和灾害观测预警体系。加强沪苏浙合作,推动跨区域海洋污染防治,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计划,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加大近海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力度。

    (二)打造“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按照建设一个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宁波、舟山两个服务平台,石油化工、矿石、煤炭、粮食、建材、工业原材料、船舶等多个交易区,一批国家战略物资和商业化储运配送基地的总体架构,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加强国内外战略合作。着力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引导发展流通加工、分拨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等增值服务,带动物流金融、现货即期交易、期货合约交易等业务发展。

    优化完善集疏运网络。整合港口资源,建设一批深水码头和重点港区,发展集装箱运输,进一步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发挥水水中转优势,开辟国内支线和国际航线,加强与国际港口和海运物流企业合作。改造提升一批内河航道,建设海河联运体系,拓展“内陆港”服务功能,创新推动港口联盟。完善进港航道、锚地、疏港公路铁路及重要枢纽等集疏运网络,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数据共享、无缝对接,加快建成“集散并重”的综合性国际枢纽港。建设一批港口物流园区,培育一批港口物流企业。引导民资参与航运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海洋运输船队。

    强化金融和信息支撑。加强航运金融服务创新,引导国内外商业银行在浙分支机构积极发展各类航运金融服务,培育港航产业投资基金,改造设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银行机构,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开发航运金融产品,高水平建设宁波航运金融集聚区。扩大投融资业务和渠道,引导政府创投基金、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和省属领军企业、社会力量支持港航产业发展。提升电子口岸信息系统,加快宁波国家交通物流电子枢纽系统和沿海港口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数字港”。扶持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咨询、船舶技术等航运服务业,建设一批航运服务集聚区和宁波、舟山远洋船员服务基地。

    (三)加快发展现代海洋产业

    扶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提升海洋装备工业技术集成和设备成套化水平。打造国家级海洋先进装备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基地。积极有序布局沿海核电项目,成为全国重要的核电生产基地。以创建中国(海盐)核电城为重要载体,打造国家核电服务和装备制造基地,促进核电关联产业发展。积极发展海岛和近海风能、潮汐能、潮流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打造国家海洋能研究与开发基地。加强海洋生物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发展海洋功能性生物制品、生物性原料药与衍生品等产业,建设海洋生物制品基地。大力推进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加快关键技术设备国产化进程,打造我国重要的海水淡化技术装备制造基地。加强海洋勘探开发和海洋测绘服务,建设东海油气田后方基地和我国大洋勘查技术与深海科学研究开发基地。以滨海城市为依托,加快建设甬舟、温台和跨杭州湾三大海洋旅游区,优化海洋旅游产品结构,完善海洋旅游配套服务体系,打造我国重要的海洋休闲旅游目的地。

    择优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以宁波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和台州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为重点,打造国际领先的现代石化产业基地。发挥沿海地区船舶工业特色优势,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船、液化天然气船、综合服务船、邮轮游艇、体育船艇、节能型船用柴油机及船用电子信息设备等高附加值船舶和船用设备,加快形成现代船舶产业链协作体系。充分发挥沿海临港优势,建设宁波钢铁基地、临港汽车及零部件基地、国家级高档造纸基地。

    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加强渔船网具管理,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优化捕捞结构,实施海洋捕捞渔船转型升级示范工程。扶持壮大远洋渔业,完善配套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生态高效养殖,建设一批生态型水产养殖园区。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物流贸易,强化水产品专业市场升级改造,强化水产品质量检验。继续推进标准渔港建设。

    (四)推进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

    建设大宗商品国际物流基地。规范有序推进口岸扩大开放,规划建设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基地、港航服务集聚区和一批大型港口物流项目,打造全国重要的铁矿砂中转贸易、煤炭中转加工配送、油品中转贸易储存、粮食中转加工配送、化工品中转储运加工、集装箱中转运输等六大基地,建设舟山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推进沿海运输、海进江和国际航运业务发展,推动舟山港口由中转储运向综合物流港转变,打造国际物流岛。

    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推动一批重大涉海产业项目落户海岛。加快船舶工业升级改造,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高值船舶和船配产品,打造全国船舶检测中心和中国(舟山)船舶交易中心,建设我国重要的造船基地、船舶工业示范基地和世界级修船基地。加快推进舟山群岛海洋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国际佛教文化胜地和海洋休闲旅游目的地。提升捕捞、养殖、加工、贸易等现代渔业产业,打造舟山现代远洋渔业基地。综合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建设我国海洋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重地。

    建设国家级海洋科教基地。高水平推进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建设,打造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平台、科研中试基地和孵化器,支持海洋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加强高等院校涉海学科和专业建设,做大做强浙江海洋学院,加强海洋职业技术教育,推动与名校和大院大所的战略合作,实施海洋人才工程,打造我国重要的海洋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建设群岛型花园城市。加强舟山临城新区与定海、普陀城区的特色建设与协调发展,集聚港航、金融、商务、信息、科研等资源,推动绿色、美丽、数字城市建设。突出群岛特色,优化城镇结构,加强中心镇和新渔村建设,挖掘海岛特色文化,保护修复历史遗存和生态景观,提升海岛居民生活品质,建成我国山海秀美、生态和谐的群岛型花园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