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下)
来源: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六、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以网络化和智能化为目标,以轨道交通和清洁能源建设为重点,按照“结构优化、效益综合、空间均衡”的要求,加快实施综合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四大网络工程”,不断提高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专栏6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方向

    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农业良种、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生物保健食品、生物基材料、微生物发酵产品的生产和应用。

    物联网产业。重点发展传感器与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传输与数据处理、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标准化、物联网应用及内容服务提供。

    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光伏、风电、光热、水电、地热能利用及潮汐发电装备。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材料、新型金属和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纺织材料。

    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研发制造、先进技术应用和制造服务业领域。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余温余热利用、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服务等节能产业,污染防治、环境质量监测、环保服务等产业。

    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勘探开发服务、港航物流服务。

    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整车、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和关键核心技术。

    核电关联产业。重点发展核电装备制造、核电运行维护服务和核电技术研发服务。

    专栏7重点培育200个中心镇

    杭州市24个:临浦、瓜沥、塘栖、余杭、瓶窑、分水、横村、富春江、千岛湖*、汾口、乾潭、梅城、寿昌、大源、新登、昌化、於潜、太湖源、河上、良渚、威坪、大同、场口、高虹

    宁波市22个:慈城、春晓、咸祥、集士港、姜山、泗门、梁弄、马渚、观海卫、周巷、逍林、溪口、莼湖、西店、长街、石浦、西周、陆埠、龙山、松岙、岔路、贤庠

    温州市22个:瑶溪、瞿溪、虹桥、柳市、塘下、马屿、上塘*、桥头、北岙*、大峃*、昆阳*、鳌江、罗阳*、灵溪*、龙港、大荆、飞云、瓯北、珊溪、水头、雅阳、金乡

    湖州市15个:织里、八里店、南浔、菱湖、武康*、新市、雉城*、泗安、递铺*、孝丰、练市、乾元、钟管、和平、梅溪

    嘉兴市20个:新丰、王江泾、王店、西塘、新仓、新埭、武原*、沈荡、许村、长安、洲泉、崇福、濮院、凤桥、姚庄、天凝、独山港、袁花、盐官、乌镇

    绍兴市20个:皋埠、钱清、杨汛桥、平水、大唐、店口、崧厦、章镇、丰惠、长乐、甘霖、儒岙、兰亭、福全、枫桥、牌头、次坞、小越、黄泽、澄潭

    金华市19个:汤溪、白龙桥、孝顺、游埠、巍山、横店、南马、佛堂、苏溪、上溪、古山、龙山、黄宅、柳城、尖山、诸葛、芝英、郑宅、桐琴

    衢州市13个:航埠、廿里、湖镇、贺村、天马*、辉埠、城关*、华埠、高家、溪口、峡口、球川、马金

    舟山市8个:白泉、六横、高亭*、衢山、菜园*、金塘、虾峙、洋山

    台州市20个:院桥、金清、杜桥、白水洋、泽国、大溪、松门、楚门、平桥、横溪、白塔、海游*、健跳、宁溪、东塍、箬横、新河、沙门、白鹤、六敖

    丽水市17个:碧湖、安仁、鹤城*、船寮、云和*、松源*、五云*、壶镇、妙高*、西屏*、鹤溪*、温溪、崇头、竹口、石练、古市、沙湾

    注:带*号为县城。

    (一)构建综合交通网

    扩大综合交通网络规模。统筹铁路、公路、航空、内河航运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基本建成省内国家综合运输通道和主要区域干线。确保建成杭长、杭甬、宁杭客专和金温扩能改造、杭州东站枢纽、宁波枢纽等铁路项目,加快建设杭黄、九景衢、商合杭、通苏嘉、湖苏沪、金台、金甬、衢宁、衢丽、沪乍杭和跨杭州湾通道等城际铁路,开展甬舟、杭台温、杭温铁路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加快推进绍嘉通道、甬台温复线、杭新景建德至开化段、杭金衢拓宽工程等高速公路和京杭运河、钱塘江中上游航道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抓紧龙丽温高速公路、六横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早日开工建设。

    优化综合交通网络结构。进一步扩大铁路快速客运网络覆盖面,大幅提高铁路客货运输分担比重。围绕“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产业集聚区和中心镇建设,进一步完善港口综合集疏运网络,加快发展沿海港口物流和内河航运。进一步优化城乡公路交通网络,加快高速公路主通道扩容,提高国省道质量。加快建设国际、国内民用航空均衡发展的干支网络体系,不断提升机场保障能力,促进空港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杭州、宁波、温州、浙中城市群等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按照“零距离换乘”和“无缝衔接”的要求,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的运营效率。重点建设杭州、宁波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和温州、金华、嘉兴、湖州、衢州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强枢纽布局与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的衔接,加快推进城市大型综合运输站场建设,增强枢纽与城市内外交通的衔接,提升县(市)级交通节点的服务功能。

    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形成杭州至省外长三角主要城市1小时和省内各市1.5小时交通圈。建立有效覆盖县(市)级以上城市的公共交通运输体系,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公共客运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家主干网相衔接,有效满足客货运输需求,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多层次的综合运输网络和服务系统。

    (二)完善水利设施网

    完善防洪防台抗旱体系。坚持防汛抗旱除涝并重,构建标准适宜的防灾减灾骨干工程网。以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水利建设为重点,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加快病险水库、海塘、堤防和水闸加固建设。加快流域性控制工程和防洪排涝骨干工程建设以及独流入海河流治理,重点提高沿海平原、内陆盆地、杭嘉湖圩区等易涝常灾地区和城市新区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完善水文、气象监测预警体系,继续推进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提高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处置能力。

    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加快建设浙东引水工程、嘉兴太浦河取水工程等,开工建设台州朱溪水库、舟山大陆引水三期等水源和引调水工程,加快千岛湖引水工程等研究前期工作,强化杭州、台州、嘉兴以及浙中城市群等水资源配置能力。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闲林水库等一批重要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加强钱塘江、瓯江河口综合治理。

    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工程”、乌溪江下游生态治理工程、瓯江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治理工程,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沟通平原地区河湖水系,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保障机制,提高全省重点江河湖泊水功能保护区水质达标率。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百库水源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三)构筑能源保障网

    推进电源建设。全力推进秦山、三门核电在建工程,加快实施龙游、苍南核电项目,开展象山金七门等沿海地区核电新厂址比选前期工作。有计划实施“上大压小”及具备条件的电厂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天荒坪第二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合理吸纳安全稳定的区外电力,提高电力供应能力。

    优化电网结构。健全500千伏骨干网架,提高220千伏电网支撑能力,完善110千伏网络,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不断完善厂网协调、各电压等级匹配、运行灵活的智能高效可靠电网。浙北电网形成以浙北特高压站和秦山、嘉兴电源群为支撑的双向供电环网结构。浙南电网以甬台温沿海大通道和西部纵向通道为支撑,形成梯形双环网结构。浙中电网形成以浙中特高压和宁波东部火电、核电和抽水蓄能群为支撑的双环网结构。浙西地区形成以浙西特高压和兰溪电厂为支撑的环网结构。

    提高能源储运能力。加快建设舟山六横、嘉兴独山港区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开展国际煤炭进口配送中心建设前期研究。扩建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推进国家成品油战略储备基地项目。加快宁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推进新站建设前期工作。研究推进新疆煤制气及长输管线项目建设。加快甬台温、金丽温、杭金衢等省级输气干线建设,有序推进城市输配气管网扩建改造,建立省、市两级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体系,完善统一的“多气源一环网”天然气供气格局。积极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和分布式能源等。切实做好煤电油气资源平衡保障工作。

    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和产业化,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开发陆上风电,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积极扶持光伏发电,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地源热泵技术。加强水电站更新改造,新建景宁大均等水电站。推进海洋能研发示范项目建设。

    (四)建设高速信息网

    推进“三网”融合发展。实施宽带接入网和互联网骨干网扩容工程,构筑大容量、高速率、高质量、安全可靠、相互融合的骨干传输网。加快新一代移动通讯网络、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建设和融合。加速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进程,实现城乡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

    加快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构建“数字浙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覆盖全省的现代化测绘基准服务体系、基础地理数据库体系、自然资源数据库体系和数据交换网络服务体系,建成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相关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集成。支持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等加快“数字城市”建设。

    提高信息化水平。构建开放、高效、便捷、安全的信息网络平台,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全面推进政府、企业、社区和家庭信息化。打造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联合征信平台和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物联网应用和“一卡通”工程建设,全面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

    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走生态立省之路,全面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积极开展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和全民节能,深入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建立严格的耗能行业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大力开展节能产品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家庭活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强化污染物减排。全面落实综合减排措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实现国家下达目标,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强化源头控制,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加大重点区域、行业、企业污染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流域、平原河网、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立重点流域和湖库蓝藻、海洋赤潮的预警应急机制,八大水系、主要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超过75%。继续强化工业、城镇生活和农业等各类水污染源治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0%。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有效控制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污染。加强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和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打造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围绕大型石化及精细化工、食品精深加工、现代医药、新型特种造纸、金属深加工及制品等产业集群,构建工业循环型产业链。加快农村沼气建设,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倡导绿色消费模式,发展循环型服务业。重点建成25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基地、30个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10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带动区域循环经济发展。

    完善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撑机制。贯彻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方面的法规,建立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支持性政策,健全统计考核评价制度,为循环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完善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管理系统,支持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家电等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推广绿色再制造,着力构建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为特色的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设区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

    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工业、农业和城市节水示范工程,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抓好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改造。积极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推进重点灌区改造和节水灌溉技术应用。加强城镇公共水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城市居住小区再生水利用和建筑中水处理回用技术。完善鼓励政策机制,加大雨水集蓄、海水利用、中水回用力度。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土地,加快存量建设用地流转,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加强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和保护。实施“六大节地工程”,力争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比2010年提高20%。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加强废弃矿山环境修复。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联建共享,加强城镇园林绿化。着力推进钱塘江流域、太湖流域和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鼓励山区、海岛因地制宜推广分散型污染治理模式。生态文明试点和各类生态示范创建取得明显成效,50%以上县(市、区)达到省级生态县(市、区)标准。

    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建设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钱塘江、瓯江、太湖等主要流域源头地区生态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促进生物多样性和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加快建设“森林浙江”,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加强生态公益林和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1%以上。加强海洋蓝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快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滩涂湿地保护区建设。加强污染耕地、污染场地、垃圾填埋场环境修复,推进沿海滩涂、主要港湾和重点湖库的生态修复。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实行跨界断面河流水量水质目标考核与生态补偿挂钩,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江河源头地区等的财政补助政策,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机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扶持力度,对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实行省市县联合共建。

    提高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加快形成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危险废物处置、核辐射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生物灾害的防控体系。完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制度,探索环境保护执法创新,强化对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责任追究。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建立健全二氧化碳排放统计、评价、考核方式。强化气候变化监测及影响评估,构建全省统一的极端天气预防体系,提高应对灾害天气应急能力。加强植树造林、恢复湿地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森林吸收二氧化碳每年达到5400万吨以上。加强对沿海海平面和地面沉降变化趋势的科学监测,合理利用海岸线,保护滨海湿地。

    形成低碳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低碳工业,推广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低碳环保产品,研究和开发低碳技术。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全面推动形成低碳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进企业生产工艺和流程的低碳化再造,探索发展碳交易市场。

    推行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生态文化教育,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行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理念。鼓励使用节能低碳型产品,限制过度包装,自觉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形成低碳消费的生活方式。支持产品供应、设计、咨询等服务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学会等向社会提供有针对性的节能低碳指导、服务和产品。加快推进杭州国家低碳城市试点,鼓励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参与低碳社会建设。

    八、建设创新型省份

    以科技强省、教育强省和人才强省为目标,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开展创新型企业、面向产业集群的创新平台和载体、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优质科技资源集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次创业、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化推广和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培育等“八个一批”试点,支持青山湖科技城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快构筑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强主动设计和联合攻关,实施十大重大科技专项和十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发明专利授权量力争突破10000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0%。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建成50家以上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和500家以上省级创新型企业。建设国家信息、软件、生物、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高技术服务业基地,推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容升级,建成300家产值10亿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建设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建成200家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10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引导优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优先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体制机制。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和科研条件建设的投入,全面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所得税减免等激励政策,完善和落实政府采购及首购政策。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实施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二)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高水平普及基础教育。重点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幼师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达到等级标准的中心幼儿园。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优化学校布局,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实现以县域为单位的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加强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

    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突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改革示范学校,重点建设一批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和骨干专业,扶持建设一批产学合作实训基地。全面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加强继续教育公共平台和网络建设,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800万人次,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持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高校成为国内知名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若干所特色教学型本科院校进入全国同类院校前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6%。加大学科专业调整力度,继续加强“重中之重”学科建设,实施本科高校重点一级学科建设工程和高职院校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力争取得一批标志性重大科研成果,打造一支高水平学科专业团队。

    全面加强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布局,建成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中小学布局体系。增加特殊教育投入,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充分满足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需要。继续对大中小学残疾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

    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办学和管理体制,完善公办学校体制,开展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全省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21%以上,全省各级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重高于现有水平并力争逐步提高,全社会教育投入增幅高于同期生产总值增幅。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转变政府教育管理方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稳妥推进中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创办2—3所中外合作的高水平大学和5—8所二级学院。

    (三)建设人才强省

    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统筹科技研发、技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人才队伍协调发展。重点培养一批能冲击国际科技前沿、处于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国内领先的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创业人才,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家,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科创领军人才。

    开发转型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人才。积极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现代产业人才队伍。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开发各类急需人才。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依托高新区、开发区(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集团,建立20个以上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大力培养教育、政法、人文、社区等社会发展领域的专门人才,造就一支专业水平高、职业道德好、服务能力强的社会建设人才队伍。

    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党政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党政人才和公务员队伍。提升“浙商”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批能引领创新创业、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70万人。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专业技术人才410万人。大力提高技术知识水平和创造性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水平,培养造就高技能人才160万人。适应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培养造就农村实用人才105万人。着力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能力,培养造就社会工作人才10万人。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明显提高人力资源投资比重。制定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等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创业+民营资本”模式,营造重才爱才的社会环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实施促进人才柔性引进和使用的政策,吸引集聚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以各种形式来我省创业创新。

    九、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一)提高全民文明素质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文明风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实施“春泥计划”。不断拓展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下转第五版)

    专栏8 “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轨道交通:铁路营运里程达3300公里以上,其中时速200公里以上高标准铁路里程达2300公里以上;城市轨道交通里程达190公里。

    公路:公路里程达11.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200公里。

    港航: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10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1800万标箱,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通航里程达1500公里。

    航空:机场旅客吞吐能力达4000万人次,货邮吞吐能力达70万吨。

    专栏9 “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

    围绕生态经济、节能减排、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环保能力、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化八个方面目标,重点推进11项生态文明专项行动:

    1.节能减排行动 2.循环经济行动

    3.绿色城镇行动 4.美丽乡村行动

    5.清洁水源行动 6.清洁空气行动

    7.清洁土壤行动 8.蓝色屏障行动

    9.森林浙江行动 10.防灾减灾行动

    11.绿色创建行动

    专栏10重大科技专项及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重大科技专项 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1.新能源技术 1.农业新品种示范

    2.新材料技术 2.高效生态农业生产技术

    3.生物技术 3.农产品加工与安全技术

    4.新一代信息技术 4.节能技术

    5.高端装备制造技术 5.现代纺织、皮塑生产技术

    6.节能环保技术 6.先进化工、建材生产技术

    7.新能源汽车技术 7.制造业信息化技术

    8.海洋开发技术 8.减排技术

    9.设施农业与精深加工技术9.基层卫生适宜技术

    10.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10.服务业数字化技术

    专栏11 12个重大人才工程和计划

    1.“151”人才工程

    2.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

    3.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

    4.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

    5.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引进计划

    6.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

    7.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8.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

    9.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10.医疗卫生人才工程

    11.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人才支撑计划

    12.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希望之光”计划

    专栏12重点发展八大文化产业

    文化创意。加快发展艺术创作、艺术设计、咨询服务和文化科技,重点培育杭州、宁波和温州三大创意能力突出、辐射能力较强的综合性创意城市。鼓励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咨询服务创新,规范和扩大艺术品经营,丰富社会文化生活。

    影视服务。抓好主旋律影视产品的创作生产,提高影视后期制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电影院线和城镇数字影院建设。拓展横店国家影视产业实验区及其他重点影视产业基地产业链,鼓励新媒体发展,努力使我省影视产业走在全国前列。

    新闻出版。以新闻出版强省为目标,做强做精书报刊等传统出版业,大力发展网络出版、数字出版、手机出版等现代新型出版业态。加强印刷业集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数码印刷、特色印刷、绿色印刷,促进复制印刷业转型升级。推行出版物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加大版权保护力度。

    数字内容与动漫。充分利用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和“三网”融合趋势,以杭州高新区国家动漫产业基地、西湖区国家数字娱乐产业基地等为载体,加快发展动漫、网络游戏、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和无线网络服务业,努力打造国内领先的数字娱乐基地和动漫游戏产业中心。

    文化会展。加快会展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培养和引进专业会展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市场主体,以杭州、宁波为中心,联合义乌、嘉兴、绍兴等特色会展城市,着力打造国际会展知名目的地、全国重要的会展中心。

    文体休闲娱乐。打响“诗画江南、山水浙江”的旅游文化品牌,做优做特民俗文化、山水古镇、生态文化、海洋文化、畲族风情等文化休闲业,着力培育生态文化业、文化旅游业、演出业、体育服务业和文化娱乐业,全面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文化产品流通。以建设文化产品大流通格局为目标,加强文化产品实体市场和文体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等现代化商贸平台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文化产业电子商务体系开发,推动文化产业流通渠道创新。

    文化产品制造。大力推动文化产品制造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加快文体用品、木制玩具、体育休闲用品等领域的升级,推动工艺美术品、设备等领域的高端化发展,培育若干区域品牌,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弘扬发展浙江精神。坚持用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鼓舞斗志,大力弘扬浙江人民善于创业、勇于创新的精神品格和文化传统,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创新、宽容失败挫折的社会氛围。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与时俱进丰富和发展浙江精神。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富有活力的运行机制。加强优势学科、新兴学科和重点科研科普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的发展。深化文化研究工程,形成一批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构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县级以上城市为重点,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乡镇、村(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进一步完善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以乡镇和农村、社区为基础,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健全、使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创新运行机制,提高使用效率,发挥综合服务功能。

    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从群众需求出发,创新文化内容形式,积极鼓励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公共文化中的骨干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和管理。实施“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加强村级农家书屋和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工程建设,多渠道向农村提供文化服务。加强体育公共服务,积极推动全民健身。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深入实施文化保护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和文物的保护工作。加强专题、特色博物馆建设,支持和引导民办博物馆发展。稳步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推进文化生态区建设,构建层次合理、比例均衡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三)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增强文化产业实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扶持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壮大。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新闻出版、数字内容与动漫、文化会展、文体休闲娱乐、文化产品流通、文化产品制造等重点产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打造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发挥各地特色文化产业优势,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实施重点文化产业基地、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优势文化企业和精品文化会展活动“四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大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落实财税等扶持政策。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培育一批重点外向型文化企业,推动文化“走出去”。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成为市场主体,支持国有文化集团跨地区覆盖、多媒体经营、跨行业拓展,打造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逐步扩大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文化产业,培育一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健全文化市场体系,优化文化发展环境,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十、加强社会建设

    加快推进以全面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立符合实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

    (一)积极扩大社会就业

    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鼓励发展中小企业,落实促进就业各项优惠政策,五年新增城镇就业300万人。大力开发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鼓励多样化就业。全面落实税收、融资、补贴、项目推介等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人群创业,帮助15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最低工资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劳动保障行政监察,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二)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省级统筹,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各类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和整合衔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健全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五费合征”,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金标准动态调整和价格补贴机制,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司法等专项救助。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鼓励社会互助和帮扶。

    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合理布局福利设施,切实保障“五保三无”对象、困难老人、孤残儿童和重度残疾人对公办福利机构的需求。积极发展老龄和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完善社区福利服务网络。完善和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逐步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创新保障模式,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旧宅区及危旧房改造,逐步实现城镇各类保障性住房之间的相互衔接和融合,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大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广大农民的住房条件。

    (三)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卫生强省、全民健康目标,加大卫生事业投入,率先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县(市、区)达到卫生强市、强县标准。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城乡医疗保险整合与接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全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完善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增加和完善服务内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完善新型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现村级卫生服务全覆盖。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形成县乡联动、乡村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坚持公共卫生优先发展,加强疾病防治、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大重大、新发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的防控力度,推进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残疾预防,全面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将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与救助范围。加强健康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和加强红十字会工作。

    增强公民体质和心理素质。强化体育公共服务,继续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和科学健身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民运动会制度。建立10个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的35%,国民体质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力争3个市、50个县(市、区)达到体育强市、强县标准。全面推进精神心理卫生体系建设,实施心理卫生健康工程,加强人群心理干预和健康指导,加快建立惠及全民、持续提升的健康促进体系。

    (四)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创新人口工作体制,完善低生育政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共管理、社会服务水平,确保实现人口总量目标。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增加免费婚检、优生监测和基本生殖健康检查等项目,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努力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势头。

    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逐步消除阻碍人口流动的制度和政策障碍。统筹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推进人口城市化,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有序集聚,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大对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调控力度,鼓励人口“内聚外迁”,促进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政策法规。加大对生活困难老人的救助力度。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完善城镇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积极推动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权益,依法平等行使民主参与权利。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关注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深化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构建维权服务网络。

    保障残疾人权益。全面关心和尊重残疾人,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办好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创建扶残助残爱心城市为抓手,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安全的住房和义务教育。加强残疾人特别扶助,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与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化、规范化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推广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完善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继续推进综治网络向城乡社区和企业延伸。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对网络社会的管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群体性事件。

    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加强以食品药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检验检测和风险预警,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和落实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加强特殊人群帮扶和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强化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监管,确保重要公共档案信息安全。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不断完善专群结合的国家安全工作体系。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切实做好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广泛开展“双拥”和军民共建活动。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推进集减灾、避灾、救灾物资储存等功能于一体的避灾工程建设,强化事前预警、事中救援和事后恢复的灾害综合处理能力。普及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建设农村应急广播体系,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和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安全为重点,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气象、海洋、水文、地质、地震等多部门和多学科的协作,提高对台风、洪涝、干旱、雷电等自然灾害和火灾、交通事故、化学污染、核辐射等重大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整合各类灾害信息资源和应急技术系统,完善110社会应急联动体系和防灾避险设施,加强平灾结合的减灾救灾专业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

    (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权利,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动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认真贯彻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政策,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健全立法机制,完善立法计划,加快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比较完备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持续开展依法维权活动,高度重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法律素养。大力扶持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推进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十一、加快改革攻坚步伐

    围绕经济社会转型,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强化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

    (一)构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坚持面上改革与重点领域突破相结合,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谋划长远发展相结合,试点先行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专栏13 “富民惠民”十大工程

    就业帮扶工程。加大对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帮助15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成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00万人。

    全民社保工程。健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650万人,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20万人,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住房保障工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住房改造力度,新增解决40万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通过限价商品房等解决18万户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完成150万户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稳步提高享受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

    社会福利工程。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实现社区和中心村全覆盖,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以上,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教育公平工程。逐年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并缩小城乡差距,每个乡镇建成一所达标中心幼儿园,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85%以上的中小学达到建设标准,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全面覆盖。

    全民健康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着力培育具有一定规模、服务水平和辐射能力的20个县级医院、200个中心镇卫生院、4000个中心村卫生室,构建“20分钟医疗服务圈”。每千城乡居民拥有1名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90%以上的城乡居民拥有标准化的电子健康档案。

    文体普及工程。着力改善农村文体设施,力争实现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基本实现一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建设小康体育村15000个。推进文化低保工程,确保有线(数字)电视通达地区城乡低保家庭免费收看有线(数字)电视。

    社区服务工程。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确保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拥有1个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小城镇和农村普遍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着力培育发展社区养老、卫生、家政、教育培训、助残、健身等社会服务产业。

    环境整治工程。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全面推进城市大气、噪声和水污染治理达标,完成100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95%,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8%,逐年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率。

    公共安全工程。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提高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强化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抽验覆盖面。围绕“测、报、防、抗、救、援”等6个重要环节,加强城乡应急防范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

    专栏14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内容

    主题 主要内容

    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县乡两级政法委(综治办)和基层政法单位(派出所、法庭、检察室、司法所)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建立政法系统共享的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健全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案件终结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 实现政法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基层综治管理信息平台,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有效运行提供信息支撑。

    平安创建工作机制 建立“平安浙江”评查考核体系,完善平安市、县(市、区)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系统平安创建责任制,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政法、综治、信访等部门(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建立完善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综治工作中心,推动综治工作力量向村、社区、规模企业延伸,形成综合治理网络。

    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着力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大力推广平安志愿者行动,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保安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大调解”工作体系 建立定期排查、下访接访等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等制度,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效能。推广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工作体系、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确定评估项目,规范组织实施。建立风险评估专家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完善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和预警机制,健全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挥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实行挂牌整治,把排查整治与建设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应用领域和范围 发挥视频监控手段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调整完善公安勤务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实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完善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实有人口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帮助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生活。

    “两新组织”管理服务模式 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扎实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维护企业安全稳定和职工合法权益。培育发展新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虚拟社会管理机制 积极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

    (紧接第五版)联动推进海洋经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循环经济发展等国家试点,扎实做好中国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国家试点、湖州和丽水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工作。继续深化省直部门、市县(市、区)多层次多主题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分年期出让和租赁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奖惩机制,探索建立闲置土地和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权流转机制。开展水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交易制度,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分类水价制度。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省域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交易。深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改革。

    加快金融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金融强省建设,加快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加快建设金融集聚区和金融特色城市,把杭州打造成为金融综合实力突出的长三角南翼最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把宁波打造成为对接上海、服务海洋经济的重要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把温州、台州打造成为连接长三角与海西两大经济区、服务民营经济的重要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改革试点,做大做强地方性金融机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跨区域发展,加速培育“浙商”系列总部金融机构。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并购重组基金,培育支持创新创业的股权投资机构。继续打造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浙江板块”,健全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引导支持优质行业龙头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扩大各类质押抵押贷款,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推动债券融资,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发展中小企业保险、涉农保险、责任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区域特色险种,扩大保险的社会覆盖面。

    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加快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各种隐性壁垒,拓宽民营经济发展领域。加强和改进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并购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形成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扶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市场创新。

    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国有经济优化布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有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上市,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逐步形成现代治理格局。支持国有、民营企业跨所有制重组,鼓励有条件的民营资本参与国有大型企业和垄断企业改革。鼓励省内国企与央企、外企、民企等开展多个层面的战略合作。鼓励国有企业采取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合作、战略协作等方式进行跨区域和跨所有制发展。加强新经济组织的管理和服务。

    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策法规,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健全信用环境,扩大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征集范围,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加快建设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实现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全面关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独立公正信用服务机构。

    (二)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深化城乡体制改革。推进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农村产权制度、城乡户籍制度、农村社会管理制度等配套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进征地制度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积极推进宅基地空间置换,鼓励引导农民到中心镇及县城周边中心村建房落户。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着力解决农民工社保、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重点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促进农民工安居乐业。依法规范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切实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障、职业安全等基本权益。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退出事业单位序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强化公益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完善社会组织协同管理机制。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完善培育扶持的政策措施,推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高其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能力。适当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建立社会组织财政资助奖励机制,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

    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政府择优购买公共服务的规模,逐步形成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探索公共服务项目经营权转让机制和民间投资公共服务的财政资助机制。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完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公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的机制。

    提升城乡社区自治水平。切实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阵地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村(居)民自治为基础、群众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城乡社区民主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加强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深化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拓宽城乡基层群众民主参与渠道。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理顺政府部门职能,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层级管理,全面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探索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扩权强县向两头延伸,加强市一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配置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能,推进强镇扩权改革。探索跨行政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转移支付比重。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公务消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

    十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走出去”步伐,深化国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一)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优化进出口结构。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着力提高传统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推进提升出口基地建设,积极打造区域品牌。加大对出口品牌企业的支持力度,力争使我省自主品牌产品和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分别达到25%和50%以上。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逐步提高服务贸易在我省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推进“大通关”建设,构建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通关环境。积极拓展进出口渠道,引导企业重点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元器件、重点能源资源和原材料,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在深耕和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努力扩大东盟、中东、东欧、南美等新兴市场出口。做精做强做大各类贸易平台,新设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推广国际电子商务、海外分拨等新型贸易方式。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国际性展会,加快搭建国际市场信息平台,大力开拓国际中高端市场。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快捷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防范和应对机制,健全反补贴应对工作机制。

    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充分利用义乌市场独特优势,加快建立与小商品国际贸易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服务平台和贸易方式。深化国际贸易便利化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创新提升专业市场,促进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体制的有机衔接。创新国际贸易发展新平台和产业联动发展机制,提升义乌市场与区域发展联动的水平和层次。

    (二)提升利用外资水平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和空间布局。引导和鼓励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限制高污染、低水平和产能过剩项目。重点加大对发达国家和世界五百强的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浙中、浙西南等地区。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省级开发区(园区)对开放型经济的支撑促进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省内企业的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不断完善招商选资方法,提高招商选资实效。充分发挥浙江侨乡优势,进一步重视引进华侨资金。着力营造便利外商投资的良好环境,完善各级外商投资服务功能。

    (三)加快“走出去”步伐

    引导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鼓励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营销网络、生产基地和经贸合作区,推动海外浙江贸易中心建设,积极引导浙江企业入园投资,打造一批浙江优势产业在境外集聚发展的平台。引导组织企业在境外建立资源基地,缓解我省资源要素的约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设立国际科技园和孵化器。鼓励优势企业收购境外先进技术和知名品牌企业,培育一批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的指导。

    加快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培育一批适应国际通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鼓励和支持工程企业与成套设备制造企业、设计研究院构建战略联盟,优先推动一批PMC(管理总承包)、BOT(建设—营运—转让)、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增强工程带动成套设备与装备出口的能力。

    扩大与港澳台的合作交流。贯彻实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大力推进浙台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继续办好“港澳·浙江周”活动。大力发展浙港澳台服务贸易,共同培养服务业管理人才和贸易专业人才。加强证券期货市场与港澳台资本市场的互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加快建设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强旅游和文化合作,扩大对台直接“三通”和直接贸易。积极吸引港澳台企业落户浙江,引导省内各类资本与港澳台资本相结合。

    (四)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

    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贯彻实施国务院长三角指导意见和区域规划,加强区域分工合作,共同构建亚太地区重要门户、全球重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和一体化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努力建设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改革创新的引领区、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国际化发展的先导区。加快建设长三角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体系、统一开放市场体系和方便高效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防,优化区域发展环境。进一步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深化开展重点专题组合作。

    加强与周边地区、中西部和东北等地区互动发展。推动温州、衢州、丽水等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联合闽赣统筹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加强产业合作对接、构建统一市场,推动要素无障碍流动。积极参与皖江城市带产业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共同加强新安江流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省际城市加快发展,鼓励与沪苏闽赣皖等交界市县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促进区域共同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改造,以及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探索“投资换资源”和“煤电联合开发”等多种合作模式,建设一批省外粮食、能源、矿产等战略资源供给基地。关心支持海外省外浙商发展,实施“浙商回归工程”,积极引导省外浙江人回乡兴办高层次产业,促进“浙江经济”与“浙江人经济”融合发展。

    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进一步抓好对口支援西藏那曲、新疆阿克苏(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以及青海海西州工作,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四川、贵州以及重庆三峡库区工作。做好对口支援青川灾后恢复重建后续工作,建立长期帮扶机制。 

    为确保“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正确履行政府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建立责任明确、分类指导、高效协调的规划实施机制。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立法进程,建立完善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发展规划体系;制定《纲要》分解落实方案,加强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把《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相衔接;按照以规划带项目的原则,先编规划、后定项目、再安排资金,加快编制专项规划,有序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规划监测评估制度,推进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主要目标任务实施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二五”规划是坚持科学发展、推进转型发展的重要规划。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用好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再创新优势,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