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考
来源:中国法院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德润民心 和谐司法 关于对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考

作者: 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国军    

    当前,法院文化建设的方向是:围绕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这条文化建设主线,重点加强“行为文化、精神文化、管理文化、审判文化、环境文化,廉政文化”等方面内容,既有传承又有发展,既有借鉴又有创新,全方位、多角度打造具有人民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从而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行为文化:规范司法行为,注重司法礼仪,体现司法民主

    努力培养干警符合职业要求的行为方式,用司法礼仪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司法礼仪作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实践证明,用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行为文化,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在具体的审判活动中,包括执行、司法警察的押解、开庭等方面内容,要严格按照礼仪的标准来要求,深刻认识司法礼仪对审判工作促进的重要作用。按照礼仪去从事,能给当事人充分的尊重;注重礼仪,能让当事人感到一份温暖,这样使当事人对法官能够理解,能够信服,有助于我们案件的处理,做到案结事了。

    精神文化: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与时俱进

    采取多种形式把法院精神文化贯穿于干警日常工作之中,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

    一是修身养德教育。教育干警做到慎始、慎微、慎欲、慎终。要树立法院干警德才兼备的品行,依靠内心安静、精力集中来修养身心,依靠俭朴的作风来培养品德。看轻世俗的名利,明确志向,身心宁静,实现远大理想,进而带出一种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新型法院德育文化。

    二是崇尚法治教育。崇尚法治是一种理念。就像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教育干警要头顶法律,胸怀正义、心存良知、眼有百姓,有一股深入骨髓、源自灵魂的崇法、尚法、护法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是服务人民教育。在当代法院文化建设中,要强化干警内心对“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的认识,真正做到“群众无小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是公正无私教育。作为一项司法审判原则,旨在确保法官公正无私地审判案件,排除外界干扰,使法院审判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五是忠孝感恩教育。教育干警要孝敬父母,感恩祖国、感恩党,从而使干警忠于党的事业,忠于人民利益,忠于宪法法律,让传统“忠孝”精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焕发出生机和活力,从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六是开拓创新教育。创新是一个法院不断超越自我的不竭动力。基层法院要解放思想,就必须立足审判职能,在实践中寻求创新和突破,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之路。

    管理文化:制度约束,人本管理,实现自律

    一是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应逐渐把制度的制定由约束向激励转变,由管理向关心转变,实现人本管理,尽快实现由他律变自律,达到管理的最高境界。以开明、开放、包容、仁和的格局和气度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使法官在内心信念的约束下,自觉地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法院的建设奉献力量,并从中实现自我素质的提高和法院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是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要通过正面典型的引领和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充分提炼法官群体的价值观念,体现法官队伍追求的真谛,强化法律文化的形成,让干警对照自身找差距,转变工作作风,用榜样的力量不断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推动法院群体共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三是发挥审判管理职能。审判管理制度不是单纯的用各种规章制度、各项指标,各种技术手段来管理法官,约束、评估法官的司法行为,而是建立在审判工作流程的基础上,突出为法官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整个审判工作服务。要通过简约和谐的管理,形成风清气正、温馨和谐、人心思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真正实现公正、廉洁、高效司法。

    审判文化:论理说理,理法交融,情理法兼具

    一是突出裁判文书的文化引领作用。裁判文书能集中体现法院文化和法官素质,是法院文化的文化。突出依法论理,注重融情于法、理之中,使情、理、法三者有机结合,不仅以理服人、以法服人,而且以情感人、以情服人。

    二是使调查研究成为文化建设的前沿。通过调研把握社会矛盾的根源,寻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形式、新方法。

    三是传承,借鉴与创新并重。收集和整理我们法官自己和身边的具有哲理或闪耀智慧的语言和创作,逐步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法谚”文化。

    四是了解和吸收运用民俗文化。基层法院直接面对普通百姓,因此,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民俗习惯的积极作用,了解民俗民风,贴近百姓生活,对提升司法公信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审判活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会起到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五是让调解成为独特的审判艺术。做好调解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官智慧的升华。因此,应该把调解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来认识。法官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应融情于法,注意营造必要的调解氛围,把握调解时机,因人而宜、因案而宜地进行调解。应通过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使调解艺术成为法院审判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境文化:体现庄重严肃,彰显司法权威

    一是生态环境文化。要通过提高办公绿化覆盖率,把绿色环境文化看做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新要求的一部分。

    二是诉讼环境文化。应加强法院办公楼、审判区以及监控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在立案和信访大厅增设诉讼指南、饮水机、休息室等服务设施。

    三是信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的科技含量,积极推广电子化办公,加强法院专网建设,提高网络应用水平。

    廉政文化:以文引廉,以廉育人,公廉并重

    要把法院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可以通过聘任廉政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增设举报箱、举报电话,印发《征求意见信》等方式,主动征求领导机关、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践诺。设立廉政文化长廊,品味廉政警句格言。

    其他文化:统筹兼顾,内外结合,全面发展

    应进一步丰富文化载体,创新法治宣传服务形式,比如由审判一线法官送法下基层,定期到街道、社区、学校、村屯,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服务,以案释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还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报刊、杂志,实现视觉与听觉相协调、动态与静态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