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2号办公楼;邮政编码:100053;咨询电话:010-88330908;电子邮箱:zfxxgk@sfda.gov.cn)。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系到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维护公众利益,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紧密结合,以公开促监管,特别是在重大政策措施出台之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问卷调查、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听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行政决策和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二)全员参与,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文在起草、审核、签发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相关人员都要对文件的公开内容、公开属性进行审核、确认,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严格按规定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予以发布,保证了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畅通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我局继续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机关文告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众及时、全面、便捷地获取信息。
1.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继续利用政府网站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信息、产品质量信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对发布虚假广告、销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为公众及时提供政策服务和饮食用药安全警示;发布部门预算,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注重特色服务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和阶段性工作,及时增设专题专栏,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中国药典》执行专栏”、“产品召回”等,在“药品安全警示”专栏中增加 “药物滥用监测基本常识”子栏目等,分类分专题发布信息,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性和实用性;根据业务需求和应用系统建设情况不断完善数据库管理,及时调整数据库结构,更新数据库数据,提高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方便相关单位和公众查询利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公众留言处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使“公众留言”专栏逐步成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并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的重要窗口。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网站总访问人次约2.835亿人次,网站日均访问人次约13.4万,日均访问页面数约165.6万页。
2.继续推行新闻发布会制度。2010年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召开新闻通气会2次,通报山西“贴签疫苗”事件、药物滥用监测情况等公众关心的药品监管信息,主动接受公众、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3.通过不同载体发布政府信息。继续编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告》,充分利用《中国医药报》等媒体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丰富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四)开展考评,督促责任落实。每季度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考评,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督促各部门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2条。公告通告类信息1212条,占33.55%;行政许可类信息1333条,占36.90%;法规文件类信息255条,占7.06%;最新动态类信息345条,占9.55%;专栏及综合管理类信息425条,占11.77%;人事信息类42条,占1.16%。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数据库信息213万条。其中基础数据类信息148万条,占69.48%;行政许可进度数据65万条,占30.5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申请38件,信函申请13件。51件申请中,有6件属业务咨询;按依申请公开申请回复45件,其中信函回复30件,电话回复1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0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需进一步细化,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需要加大。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研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使之覆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各个环节,进一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对网站进行改版和信息整合,增强服务功能。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和热点问题,科学设置专题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研究,准确界定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正确区分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处理好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到依法公开。同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以积极服务的态度,进一步做好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答复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