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政府门户网站(www.nbcp.gov.cn)全文公开。

  一、工作概况

  2010年,国家预防腐败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开展学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预防腐败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多次就该项工作作出指示,并经常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构设在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具体工作主要由办公室综合处承担,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落实、沟通协调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了主动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另一方面确立“集中受理,专人负责,统一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运转处理程序。建立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信息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信息发布前对信息的内容是否可以公开、是否符合国家保密规定进行把关,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局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国家预防腐败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国家预防腐败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查询方法以及受理机构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明确分类,为社会公众浏览、查询提供了方便。

  (四)开展学习培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业余自学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国务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加深对《条例》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国家预防腐败局中英文互联网站2009年3月升级改版后,在首页突出位置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相关法律法规等子栏目,公众可以通过该专栏查阅和检索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网站还设计了“网友互动”、“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我要写信”等栏目,以加强与网友的互动和沟通,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同时,为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出台了《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管理办法》,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网站信息及时得到更新,不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升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0年,国家预防腐败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09条。同时,国家预防腐败局还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我局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2010年,国家预防腐败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申请后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10年,国家预防腐败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0年,国家预防腐败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够规范和完善,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如下:

  (一)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更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二)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采取多种信息公开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的作用,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布我局工作信息;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我局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大公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信息发布力度,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三)积极推行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程序相对复杂,要求也比较高。我们将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操作程序,更好地满足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诉求。

  (四)加强调查研究和学习培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部委学习,借鉴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