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质检总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质检总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质检总局办公厅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联系电话: 010-8226162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重点,围绕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中心工作,以“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施行《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程序》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积极稳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建设,确保领导有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保证。我局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一位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司局及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厅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组成单位也确定了联系人。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领导管、专人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

  (二)健全制度措施,确保公开规范。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稳定、持续推进的前提和条件。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定各司局在办理文件时,即明确该文件是否公开,对应该公开的文件,在经过各级保密审查后,按规定时间予以公布;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涉及多部门或其他部委的,我局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或商其他部委提出办理意见;对重要或敏感内容的信息是否需要公开,由总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后确定。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程序》。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我局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理念,建立了机关质量管理体系,制订了一系列程序文件和工作指导文件。其中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和国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程序》,并加强检查监督,强化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三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督办制度。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每周编制《质检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办理动态表》报总局领导,并抄送各司局主要领导。

  (三)抓载体创新,确保形式多样。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途径,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我局在充分发挥广播、报纸、公报等传统形式的同时,积极探索新载体,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一是加强了政务大厅建设。总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务大厅建设。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精神,总局领导亲自到政务大厅视察,并听取关于政务大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总局领导指示,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要求各窗口责任单位派出业务素质较高、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同志到政务大厅工作,由办公厅负责考核,工作期限满后出具书面鉴定;在加大宣传力度方面,在大厅内增加指示牌、宣传栏等设施,及时更新和摆放宣传册、工作简报、业务指导手册等内容,做好触摸屏信息更新和维护,营造良好氛围,树立良好形象;在改善政务大厅的办公条件方面,完善政务大厅的设施配置,增加必要的办公设备,为外来人员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和设备服务,力争把政务大厅建成对外提供优质服务,展示质检总局形象的窗口,作为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亮点。二是加强了总局门户网站建设。建立了高效的资源整合利用和快速的响应机制,后台系统和环境不断优化,数据资源不断丰富,功能应用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了质检信息公开、在线办事、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政民互动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推进了“网上质检”建设,得到了社会肯定。在第九届(2010)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发布会上,质检总局网站在参评的73家部委网站中排名第二。三是开展网上在线访谈活动。今年质检总局网站与中国经济网、中国质检网联合举办了“质量提升”、“质量 机制 文化”和企业“质量 品牌 责任”等系列在线访谈,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在网上与网民交流,回答网民提出的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问题,互动效果良好,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发布会上获公众互动分项第一名。四是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由我局新闻发言人向主要新闻媒体通报质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五是坚持听证会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正式实施和公开前,主动邀请各方面专家和群众进行听证,集中民意,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取得实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自2001年以来,我局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工作步骤,分四批共取消了89个行政审批项目,改变管理方式的有5个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有2个行政审批项目。今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我局再取消5个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次21个行政审批项目。截止目前,我局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94项,改变管理方式的有5个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有23个行政审批项目。最终上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33项,非许可审批项目10项,共43项。为贯彻国务院的决定要求,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和衔接,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我局专门发文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改革情况,要求相关部门逐项认真落实,研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加强检查指导,并及时更新涉及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推行网上审批,健全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行政审批问责机制,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五)加强专业培训,确保公开质量。为进一步贯彻施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局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一是在办公厅举办的质检系统公文培训班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课程,对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在质检总局开设的“质检大讲堂”上,举办了《条例》专题讲座,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周汉华,讲解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相关工作规范与要求等,总局机关、两委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听课。三是运用风险分析管理的理念,对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风险分析,对存在风险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和解决措施,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避免风险发生。

  (六)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加强我局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提高透明度,我局制订了《国家质检总局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对各司局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和定位规范,明确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的防控与监督,保证各项行政权力的有效、透明行使。还与总局机关同步建立了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同步运行,统一管理和检查考核,强化对质检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着更好地让企业、公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出发点,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凡是应该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为社会科学发展服务。2010年在质检总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以质取胜 创先争优”活动 、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大比武活动 、“质量提升”活动 、“大质量工作机制,大质检文化建设”等29个活动专栏;公开了质量竞争力指数 、产品质量信用记录 、每周质量报告、产品质量抽查公告等11个专题信息;公布了行政许可、名牌战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缺陷产品召回等11个业务专题信息。

  2010年在质检总局网站发布质检新闻信息13727条,其中:总局新闻动态732条,地方新闻13545,图片新闻550幅。在中央各主要新闻媒体上发稿3140篇。质检总局组织网上在线访谈47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质检总局政务大厅共接待咨询人员4625人次,接受计量器具批准、食品生产许可、计量认证许可、认证机构许可、特种设备许可、国外固体废料注册等申请共7194件,邮寄证书及通知书4853件。

  2010年质检总局20个司局子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共有571项,对外公开业务事项的主要信息有:

  (一)质量管理信息468条。其中全国质量统计数据、质量竞争力指数、质量兴市、名牌战略实施、全国质量月活动、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防伪监督管理、设备监理等重大事项信息15条;地方质量工作动态信息453条。

  (二)计量管理信息323条。其中:一是关于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市场计量监督检查、商品量计量监管等法制计量信息77条。二是关于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计量技术机构等科学计量信息36条。三是有关能源计量、企业计量、C标志等工程计量信息32条。四是关于国际组织、国际交流、OIML证书等国际交流信息8条。五是关于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计量考评员、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等公示信息18条。六是地方上报的计量动态信息152条。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信息91条。公布电子检验检疫信息7条;口岸开放信息2条;原产地证业务信息27条;其他专题信息4条;全国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概况信息12条;新闻动态34条;通知通告5条。

  (四)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管信息247条。其中:部门规章制度通知通告22条;行业标准61条;疫情信息19条;业务统计数据12期;行政审批项目2条;工作动态131条。

  (五)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监管信息804条。一是服务信息中公布了国内外最新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2条,法规草案征求意见1条,动物疫情268条,植物疫情171条,警示通报2条,科普知识19条,国内动物及产品企业名单8条2308家企业,国外动物及产品企业名单10条577家企业,国内植物及产品企业名单5条17097家企业,国外植物及产品企业名单4条441家企业。二是政务信息公布图片新闻89条,热点关注25条,工作动态128条。三是政务公开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信息6条,饲料安全信息20条,物种资源查验信息1条,携带物邮寄物检疫信息24条。四是在专题信息中公布“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信息6条,全国动植检会议信息15条。

  (六)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信息208条。发布进出口商品相关管理办法、规定20条;进出口机电产品、轻纺产品、化矿产品检验和鉴定机构管理信息130条;进出口实检、分类管理和监督抽查等专项信息4条;其他信息54条。

  (七)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120条。一是在《中国国门时报》上开辟“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宣传报道专栏,公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信息。二是在总局网站专题栏目“进境食品风险预警”中公布“进境不合格食品通报”12条、进境食品“警示通报”1条,共公布了进境不合格食品169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56批次。三是公布和更新进出口食品备案信息共31条,其中新公布各类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养殖场、种植基地备案名单信息3条16家种植基地;更新各类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养殖场、种植基地备案名单及内地运送进口冰鲜猪肉车辆名单信息18条。新公布进口动物源性食品国外生产商、代理商、国内收货人等备案名单信息4条552家公司,国外乳制品卫生证书格式信息1条16个国家,国外输华水产品官方卫生证书签字人名单1条,更新进口动物源性食品国外生产商、代理商、国内收货人等备案名单信息4条。四是公布更新进出口食品安全黑名单1条,2010年先后将8家被证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被列入《出口食品违规企业名单》,同时确认5家已有效整改的违规企业从《名单》中删除,至2010年底,仍有130家企业列入《出口食品违规企业名单》中。五是公布局令、公告8条,及时更新动物源性、植物源性、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检疫的产品范围及相关信息。六是公布国内食品相关标准15条、国外食品化妆品相关法规标准3条。七是其他信息,公布热点关注信息14条、图片和文字新闻信息26条。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2176条。一是公布特种设备专项行动信息745条。二是公布了特种设备事故专栏信息6条。三是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修改单、部门规章信息20条。四是公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动态、通知文件、征求意见等信息1405条。另外公示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信息,总局共受理了特种设备4883家单位许可申请,发放了2244张许可证。

  (九)产品质量监督信息759条。一是发布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告、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相关工作制度等信息17条。二是发布了监督抽查食品、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五类产品信息128条。三是公布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43条,涉及143类产品。四是公布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工作新闻、工作方案、审查中心文件及通知函等其他信息471条。

  (十)食品生产监管信息586条。一是公开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共51批次。其中:新增食品生产许可企业2104家、证书2120张;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企业2671家、证书2692张;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企业1443家、证书1488张。发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告6次,共注销2632家企业的2749张证书。公开全国省级局食品生产许可证情况,新增食品生产许可企业17352家、证书19412张;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企业23357家、证书25684张。二是公开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共281批次。其中:新增许可企业3109家、证书3114张;延续许可企业877家、证书900张;变更许可企业623家、证书652张。公开全国省级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信息情况,新增许可企业59家、证书59张;延续许可企业8家、证书8张,变更许可企业20家、证书20张。发布注销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公告9次,注销259家企业的262张证书。公开变更、增加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32个。三是公开食品生产相关文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11条。

  (十一)执法督查打假信息524条。公布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等专项打假整治信息55条;打假扶优信息6条;热点关注警示通报2条;执法督查工作动态及重要活动97条;执法打假大比武信息113条;打假小常识等其他信息260条。

  (十二)国际交流信息1060条。公布了双边及多边重要外事新闻信息和重要动态283条;出国最新注意事项信息17条;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信息220条;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441条;与港澳台合作等其他信息99条。

  (十三)质检科技管理信息99条。公布质检科技公告49条;科技动态信息33条;通知通告12条;供下载的科技资料信息3条;其他专题信息2条。

  (十四)人事管理信息237条。发布了质检干部任免信息219条;竞争选拔直属局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信息1条;竞争选调总局机关干部工作信息6条;教育培训工作信息3条;工资管理信息1条;其他人事管理信息7条。

  (十五)计划财务管理信息192条。公布了预算相关信息1条;收费相关信息52条;政府采购相关信息139条。

  (十六)综合办公信息1377条。公布政策研究信息23条;要闻报道信息447条;质检知识之窗信息43条;局令、公告158条;工作动态信息26条;图片新闻224条;其他质检信息456条。

  (十七)党建信息1799条。公布创先争优专栏信息598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信息141条;党旗下质检人专栏信息226条;党建专栏信息834条

  (十八)其他信息。公布政策法规信息27条;质检科技信息59条;纪检监察动态、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在线等信息15条;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2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质检总局非常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对重要的申请事项总局领导亲自过问,并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处理意见。为慎重处理申请人提出的问题,有关责任司局组织专家赴实地调查了解情况。承办人员认真对待每一位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有时为某些具体问题,还多次与申请人沟通情况,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今年,质检总局通过网站、信函和当面递交等形式共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23件,除其中4件尚未到办结期限外,其他119件均已按规定答复或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 年,质检总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也没有申请人向质检总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 年度,申请人对质检总局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或者告知不满意,提出行政复议的案件有5件,现均已审结。

  2010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相对人以质检总局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有2件。其中1件经与相对人协调,相关业务司重新做出答复后,相对人撤回起诉,法院未立案;另1件正在协调中,目前法院未立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局的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监督机制的完善。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规章制度和各项机制建设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监督、检查、考核、评议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围绕总局开展“质量提升,科学发展”活动中心工作,在“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中,努力开创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信息办理和发布人员的培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并以总局令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外公布新修订的总局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加强总局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部门准确、及时地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

  (三)进一步深化网站建设,结合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完善网上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围绕信息公开目录,优化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规范性。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并探索通过更多的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四)围绕信息公开目录整合重要的信息化应用系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系统、标准查询系统、通报咨询系统等应用系统的作用,对重要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与对外发布。

  (五)进一步加强对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妥善处理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落实工作考核、社会评议、举报受理、责任追究以及年报等监督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