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检察机关推行业务案件管理系统
来源:抚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讯 继2010年临川区检察院率先推行集中式检察业务案件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后,日前,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集中式检察业务案件管理系统,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建立保障案件质量稳定提高的长效机制。
  集中式检察业务案件管理系统,是以犯罪嫌疑人信息为主线,实现从案件受理、侦查、批捕、公诉到最后刑罚执行整个刑事诉讼的全程实现网上贯通,通过网络的纵横监督途径,有效地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实现对办案工作严格的流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通过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实现全市两级院之间办案工作的快速联动。
  为有效推动该项工作开展,市检察院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正对相关业务人员展开集中培训,预计今年7月开始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运用该管理系统,届时,全市检察机关将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审核审批、网上巡查督察。
  ( 熊颖 本报记者 胡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