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出台网购新规 冷静期内可无理由退货
来源:东南快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允许消费者一段时间内无理由取消订单,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行赔付消费者……12日,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提出一套交易纠纷解决机制。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由于缺乏规范引导,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的部分卖家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网上交易纠纷屡有发生。商务部发布的服务规范,从平台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保护等5个方面对第三方平台经营与管理作出规范。

  一些网购消费者下单不久就后悔了,为此,服务规范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允许消费者在购物后有一段时间冷静思考,如果后悔了,可以无理由退货,以此减少交易纠纷,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为了约束站内经营者的不当行为,平台应通过合同等方式要求和督促站内经营者建立实行信誉制度,方便消费者监督和投诉。

  除了设置“冷静期”,服务规范中的平台应异地备份、平台先行赔付、平台修改交易规则提前30日公示等规范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服务规范还明确,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适当的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权利人附有证据并通知具体地址的侵权页面、文件或链接,平台经营者应通知被投诉人,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昨天上午,京东、乐友、卓越亚马逊等多家网站表示,会考虑根据商品品种不同,延长退换货时间。凡客V+平台总裁钟恺欣则爆出惊人之举,表示计划从5月1日开始,将目前V+网上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时间延长至30天。

  另外,目前实体店的免费退换货服务期限大多为一个月左右,网店退换货期限的延长,也将成为和实体店竞争的有力砝码。

  亮点解读

  1.给消费者时间考虑撤单

  规范原文: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

  权威解读:“这项制度允许消费者若不想买了可以无理由退货。”商务部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表示,这并非强制要求,平台经营者可自行决定是否设立冷静期。当然,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于全部商品,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等除外。

  “我觉得冷静期能达到7天已很不错。”商务部信息化司副巡视员聂林海认为,设置了冷静期,短期内可能会对卖家有一些影响,但长期来看,客户量和销售量将会大大提高。

  2.平台改“规矩”要提前公示

  规范原文:平台经营者应制定并公布交易规则。交易规则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30日予以公示。

  权威解读:聂林海解释,这条规范是出于对用户权益的保护。站内经营者加入第三方平台,即是表明同意现行的交易规则,要按照规则经营,双方是有协议的。如果第三方交易平台要改变规则,要调整成什么样,必须通知站内经营者。提前告诉站内经营者要改变规则,也就是让其知道下一步是什么样子,等于是在商量。如果站内经营者觉得不能接受,可以退出。

  3.卖家保证金供先行赔付

  规范原文: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保证金用于消费者的交易损失赔付。

  权威解读:“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以后,主要还是买家和卖家自己协商解决。但是如果找不到卖家,第三方交易平台就有责任协助消费者解决问题。”聂林海解释,比如北京消费者买了杭州卖家的服装,过后买家找不到卖家了,这时第三方交易平台就要协助解决。如果第三方交易平台一时也联系不到卖家,或者卖家拒不赔付,平台就应先行赔付消费者,然后再去找卖家解决。“在网上购买的商品,退换货制度也要遵守实体经营中的规定。”聂林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