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以群众工作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来源:红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9年9月以来,洞口县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在全县所有村(社区)建立了群众工作站,用群众工作“小站台”搭起作风建设“大舞台”,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现群众工作“常态化”、作风建设“长效化”,务实的群众工作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优良的干部作风夯实了社会稳定的基础。2010年,全县赴京进省非正常上访分别同比下降46%、52%,全县信访总量首次出现负增长,其中赴京进省到市信访总量是全市最少的县市区之一。去年底,综治民调在全省排名比上年末上升了59个名次,全县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明显上升;因成效显著,洞口县被评为全省作风建设先进单位。优质的服务催生了和谐发展的动力,2010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达70.76亿元,总量排名全市第三;完成财政总收入达3.37亿元,国税成为全市第三个过亿元的县;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17.05亿元,增幅名列全市第二。2011年县委坚持以群众工作站为平台,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各项机制,切实开展以“转变方式建‘两型’,转变作风惠民生”为主题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今年头三个月,全县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31%,财政收入增长2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9.8%,经济社会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一、创新管理方式,让干部常态“加压”

  一是促勤严管干部。县委印发了《洞口县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等10个干部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出台了调整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对确认为不胜任现职的科级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予以免职、降职等处理;对干部选拔任用做到“公开透明、运行有序”。积极倡导“全员服务”理念,坚持“常态化”的群众工作站模式,引导干部切实发挥“五员”(为民服务员、便民服务代理员、民情信息员、纠纷调解员、调查研究员)作用,广泛推行“5+2”、“白加黑”工作法,广大党员干部依托群众工作站,打破8小时工作界限,“零距离”、“无缝隙”、“全天候”服务群众。现在群众普遍反映,随时到各个部门单位办事,都能“见得到面、找得到人、交得上心、办得成事”。县委给群众工作队员量身定做了服务“五件套”:逐户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逐天记好“民情日记”,逐村建好“民情台帐”,逐月上报“民情信息”,逐个解决矛盾纠纷和群众的困难问题。两年来,各群众工作站印发便民服务卡25万张,共走访群众24.5万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6万条。通过延伸服务平台,实现了“三变三促”:变上访为下访,促进了和谐稳定;变管理为服务,优化了发展环境;变集中为常态,改善了民生民利。2010年,全县共安排1.5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民生工程建设;通过培训帮扶等措施,成功解决返乡农民工再就业3.2万余人。

  二是明确用人导向。县委明确提出“愿做群众工作是德,会做群众工作是才”的选人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者有机会、会干事者有舞台”,坚持“工作上去,干部上去、待遇上去;工作下来,干部下来、待遇下来”。这样,广大干部自觉担当、热心参与群众工作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将群众工作纳入绩效文明考核内容(单设20分);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明确规定,凡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必须要有一年以上的群众工作经历。许多干部感叹,群众工作这个“大课堂”磨练了他们的作风,提升了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群众工作站为平台建立群众评议干部制度,把各级干部驻村的群众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乡镇党委换届时,县委对11名热心群众工作、会做群众工作、群众反映良好的基层干部予以破格提拔;有2名干部因未过群众评议关被暂缓任用。对干部严格科学的管理,促使广大干部时刻“专心干事、齐心创业”,确保工作“满负荷”运行。

  二、严格干部问责,让干部自觉担当

  县委坚持把问责惩处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提出“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理念,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正气不足、执法不公、纪律不严、作风不实、服务不优、素质不高、政令不通”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领导示范,带头尽职履责。各级领导加强了示范引导,主动下基层调研,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催生了工作动力。县委出台了领导干部“八带头”制度,即:带头跑办盯办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带头下基层调研,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规定每位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30天;带头落实“五个一”蹲点联系制度,所有县级领导都联系一个乡镇、一个村、一个企业、一个重点项目、一个贫困群众,经常性走访帮扶、指导工作,真正融入群众;带头削文山、填会海,全力谋划大事;今年来,县委共精简会议8次,减发文件12个;带头减少公务接待,除统一安排外,一律不参加各种名目的应酬性活动;带头明察暗访、督导工作落实;带头接访,察民诉知民意;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教育和管理自己的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是建立台账,查错记过问责。为切实解决少数干部“等着干、不想干、不会干”和“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等问题,县委实施了“治理五大问题、狠刹七种歪风”的举措,予以“重拳”整治。出台了《洞口县干部作风十个严禁》、《干部作风问责办法》,对执行不力,影响发展环境,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等28种行政效能过错从严问责。建立了《领导干部过错台账》、《群众工作站管理办法》等18个目标管理文件,对各个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性定量考核。2010年,县委组织开展了“五项整顿”,对执法队伍、行政审批事项等进行了重点整治,并通报批评了8名“群众不满意干警”,处分了29名违纪干警,其中2名干警被清除出政法队伍,12名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7名干警被诫勉谈话,全面扭转了干部作风的现状。今年以来,有3名干部因工作不力被问责,违反《干部十条禁令》受到组织处理。县委通过建立过错台账,强化作风问责,给干部戴上“紧箍咒”、套上“风险绳”,切实做到了“人人有担子、个个有压力”。

  三、强化社会监督,让干部心生敬畏

  

  县委将干部作风置于社会监督,坚持公开透明,坚持重抓实抓干部作风。通过“晒作风”实现“大提升”。主要强化了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畅通民诉渠道。对科级以上干部手机号码、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工作职责、重大项目决策、行政审批项目等,在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网和电视、报纸等媒体全部公开,让群众“明白”,使干部“清白”。广泛推行公开承诺,从常委单位开始,所有乡镇、县直局以上单位“一把手”通过洞口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向社会承诺。严格推行限时办结制,坚持“小事真办、大事力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实现了“化怨消气”的目的。通过群众工作站广泛开展“作风面对面”活动,干部主动进村入站“访群众、听心声”,听取群众的评议意见,协调解决群众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共召开“民情恳谈会”436场次,根据群众提出的继续打击黑恶势力、治理交通拥堵现象、整治网吧、加强公共设施管理等建议,适时开展了综合整治,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二是强化群众监督。县委从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中聘请了32名群众代表担任干部作风特邀监督员,对全县干部作风实行经常性监督。去年10月启动了干部作风万人民意测评,将全县210个副局以上单位的干部作风现状交离退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工商企业界人士、村民代表广泛评议,请群众“评判”,交群众“打分”。县委依据评议结果,表彰了63个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对7个排名末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做为重点管理单位,取销单位干部职工的年度奖金;对7位排名末位的干部职工,命名为“群众最不满意的干部”,年度考核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并由所在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各级各单位还通过在群众工作站设立群众信箱,开通投诉热线等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根据群众对干部的评议意见,及时整改落实,真正做到了“干部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干部干不干,按照群众意见办”。

  三是完善联动督查。建立了“县级领导督查、县委作风办抽查、部门联合巡查”相结合的三级联动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深入县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工作重点村,对机关干部8小时内工作情况和群众工作队员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不在状态”的干部,视程度依程序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讨、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换状态”,视情节严肃处理。去年由县委作风办牵头共组织开展了8次作风巡查,先后向4个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由县纪委召集相关单位“一把手”,现场通报、当面批评、限期整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群众关注的行政效能问题,开展了“行政效能年”活动,压时限、减流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效能革命。通过简化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推行电子政务,减少审批事项52项,缩短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实现了对“软”环境的“硬”治理。2010年初,在洞新高速公路洞口段征地拆迁中,由于干群合力、工作得力,仅利用20天时间便完成了涉及31村共2271亩土地征用及226座房屋拆迁、1647冢坟墓迁移的任务,在创造了湖南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速度的“历史之最”的同时,也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群众的直接利益。

  (作者系中共洞口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作风办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