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法院:以信息化强管理 以管理促审判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编者按:一直以来,人民法院重视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忽视审效判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强化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导致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相对滞后,严重影响了审判效率的提高,甚至在当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已经影响了法院的审判工作质量。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10年提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要求,各地法院也开展了相应的工作,构建以信息化为载体的审判管理体系成为了法院普遍的共识。

  信息化建设是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审判管理是推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在4月初西安市中院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抓住机遇,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口号,长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从多方面强化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目前信息化建设的初步效果已经显现。

  “现在做报表容易多了,不用手工计算,一点就可以统计出结案率、调撤率等各种指标,还能分析出不同类型案件的收结案趋势等等。”负责统计的王晓娟同志如是说。长安法院以往限于硬件设施制约,案件的立案到转审判部门再到结案转档案部门等,都是依靠各部门的内勤手写统计,不但费时费力,而且容易出错,甚至有的可以人为改动统计数据隐瞒真实的审判信息。这种落后的管理方法严重制约了审判效率的提高,而且不能更加真实和准确细致反映案件的各种信息情况。为此院党组在有限的经费内优先考虑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为各个部门配备了电脑,给基层人民法庭也配置了专用电脑和优盘,为信息化建设提供物质保障,此外还将院机关各部门电脑接通局域网实现了信息化自动化办公。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就是法院建设局域网实现信息化的重要成果。

  为了准确统计案件信息,对每个部门、每个法官的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通过准确统计各类案件的结案率、调撤率等发挥“十率”、“五快”的审判管理机制。同时为了通过提高司法统计水平来促进法官的统计分析水平、调研水平的提高,长安法院开展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办公室还组织对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软件应用进行培训,积极发挥信息化自动化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作用。在审判一线的法官纷纷表示,新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不但有利于对法官的绩效进行全面的考核和公正的评比,而且统计信息更加细致、明确、科学。如在原有的民事审判部门统计表中只有婚姻家庭类纠纷一项,而新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将之细化为婚姻类纠纷,继承类纠纷,同居关系了纠纷等几个层级,更加科学有序的案件统计标准,在此基础上统计的详实数据有利于法官对审判工作的情况进行调研。

  院党组成员、院长杨克胜表示,在推广应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软件的基础上,长安法院还继续推动OA办公自动化操作系统应用工作,提高法院行政事务的信息化水平。继续推动案件档案材料和文件档案材料信息化工作,提高民生档案服务的信息化水平。针对不同业务的特点,设计科学合理、全面完整的信息化指标统计体系,探索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实际的审判管理方法。着力打造制约和激励融于一体、管理与服务集于一网、监督防范和评估考核贯穿一线的信息化审判管理机制。(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