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琳琳
为全面提升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公中的科学技术水平和信息化工作业务水平,近日,徐州市公路处结合全市公路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徐州市公路管理处信息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以对公路信息化工作的业务管理做出了六项具体规定:一是明确了《办法》坚持“政策支持,持续发展;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注重实效,稳步提高;强化责任,突出义务;坚持标准,保障运行;考核业绩,落实奖惩”的总体原则;适用范围为全市公路系统各公路管理站及收费站。二是明确了公路信息化工作的业务范围为市公路处、各公路站及收费站、处直属等单位现有的机房设备、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数据库、业务管理系统、固定视频监控系统、车载移动视频系统、视频会议室、电子办公设备、情报板、车载GPS系统、各类业务软件等信息化业务。三是明确了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及标准。四是明确了各单位须遵循“信息化建设主体即为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公路站和收费站对辖区内的所有信息化设备有巡查、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并及时解决维护主体范围内的设备故障;合同维护单位负责排除故障”三项原则和各单位在信息化工作中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五是明确了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经费拨付标准。六是明确了徐州处对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具体考核与奖惩细则。该《办法》是不仅是徐州市公路信息化工作向长效管理迈出的新一步,也为在国检中展示徐州公路信息化工作规范化水平增添了新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