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高速流转
来源:中国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登录案件管理系统

  打开桌上电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进入“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流转系统”。再轻轻点击鼠标,该院办理的各类批捕、起诉、民行、自侦等案件信息尽收眼底。

  如果点击案件的详细信息,还能够查询每个案件的基本情况、案发经过、犯罪事实、证据详情、审查意见以及在侦查、批捕、公诉等每一个诉讼环节的办理情况等;如果要法律文书,这些信息在系统内经排列、组合后能分别自动生成批准逮捕意见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时间不到一分钟……

  近几年来,该院党组把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目前已经实现全部业务部门全面采用办案软件,涵盖职务犯罪侦查、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刑事赔偿、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检察业务,覆盖检察工作环节全流程,基本形成了信息规范、资源共享的检察办案应用体系。

  “该套软件有三大功能:规范办案执法,跟踪监督,实时预警。”该院分管技术工作的副检察长杨景慧向记者介绍。

  依照法定办案时限要求,该软件设置了橙色和红色两级报警。案件在各环节受理接近办案期限即亮橙色灯警告,超出办案期限即亮红灯;当案件实体发生变化后,比如涉嫌犯罪罪名变更、犯罪数额、伤害程度等发生变化后,该软件便亮红灯,提醒部门负责人及院里领导注意监督审查。

  负责人和院领导则能通过案件办理进展查询模块,调阅承办人法律文书制作,了解出庭、审判登记情况。并可以及时监督处置办案情况动态,将可能发生的办案超期等情况严格控制在萌芽状态。

  该系统的另一“特色功能”是案件流程记录。案件一经录入系统后,每一次的修改痕迹会自动生成不同颜色的文本,并记录在哪一环节由谁进行了修改,将案件监督落实到人。使办案问责不仅针对一线办案人员,同时也锁定科长、主管检察长、检察长,谁批的案件谁带头负领导责任。

  在案件流转过程中,该院案件质量管理科成为总揽全院检察业务工作的“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各类刑事案件进行预警、督察,对案件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及时向检察长、检察委员会进行报告。

  记者了解到,2011年1月以来,立山区检察院各业务部门通过规范网上办案流程,所有案件网上录入率已达到100%,做到了无超时限办案,无超期羁押,无无罪判决案件。通过近半年的运行,案件质量管理科在案件全流程管理过程中发现并解决了十余件在程序和实体上有瑕疵的案件,确保了案件质量。

  (本报记者刘键 通讯员杨景慧 顾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