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践与探索
来源:华龙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指通过积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建立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勤政廉政的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因村务不公开、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引发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去年4月“阳光村务工程”工作启动以来,马鞍山市所有乡(镇)和村完成了“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完成了村级重大事项管理《流程图》的制作、公示和上墙工作,村级事务管理和民主决策及时公开;“村监会”组建,在全市227个村(居)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有750名“村监会”委员走上工作岗位,行使监督职能。
  建立三个系统,推进阳光村务信息化建设

实行“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把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观念和方式,实现“三资”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对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去年7月,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张东安来该市检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时强调指出,马鞍山市要加强“三资”管理网络化建设,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今年3月22日,他再次来马鞍山市视察该市阳光村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肯定了全市阳光村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认为马鞍山市这项工作成效显著,初步实现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尤其是在互联网上开展“三资”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八个方面的信息公开,真正实现了农民朋友身在外地、足不出户便能掌握家乡情况,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委书记郑为文在去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后作出重要批示:“要大力探索村务公开的载体与手段,利用计算机网络推进村务公开。”今年4月1日,郑为文书记专题调研阳光村务信息化建设后指出:要充分发挥阳光村务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实现网上公开、网上管理、网上办事的有机统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阳光村务信息化建设,市政府拨出专款用于该项目软件及其配套建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市纪委组织市农委、市信息办等部门多次论证,经统一招投标采购相关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目前已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相关数据录入、操作人员培训等工作。自今年2月份运行以来,马鞍山市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300条,信息访问量达10万余次。我们以设立“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为基础,推进了三个系统的建立:一是乡镇、街道“三资”业务管理系统。各村集体“三资”,由所属乡镇(街道)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实行农村“三资”电算化。建立数据库,对村级财务账户管理、村集体经济财务收支核算、村级资产台账管理和经营收益管理、村级资源台账管理和资源收益管理(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村级资产及资源交易流转管理等业务数据,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对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的公开数据、信息,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二是市、县、乡三级垂直监管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的原则,采取“三级监管、四级联网”,实现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学化、透明化、高效化。在全市建立起自上而下的阳光村务信息监管系统,在乡镇监控的基础上,分别在市、县(区)纪委和农委设立阳光村务信息远程监控点,通过计算机网络,对村集体“三资”日常数据变动进行监控,及时掌握各县(区)、乡(镇)以及227个村(居)的有关情况。三是村(居)信息公开系统。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购置了36台电子触摸屏,安装到各乡镇及部分村,后期将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投入,逐步实现全市所有村(居)的触摸屏全覆盖,并在有条件的乡、村配备LED显示屏。所建立的“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网页公开功能包括:乡村简介、三资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办事流程、村务监督与反腐倡廉、征迁拆迁及土地流转、涉农法规政策等八大模块,实行“八公开”。村民既可以通过设在乡(镇)、村的电子触摸屏进行查询,也可以登录互联网随时监督。现在,村民可以通过上网,也可以在乡镇查询触摸屏来了解本村的“三资”管理等工作情况,受到村民的普遍欢迎。打造三个平台,构建“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机制一是规范村级事务流程,打造村级便民服务平台。制发了《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微机、有台账、有制度、有业务操作流程图、有经费保障等“八有”要求,在各村设立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办公地点统一挂牌,统一张贴重大事项《流程图》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由村干部兼任。村级代办点除承担各项规定的委托代理服务职责外,进一步拓展为民服务职能,为本村年老体弱、外出务工等人员代办婚姻情况证明、身份证领取、农户一卡通、医保发票报销、民政低保、大病救助、农技社保以及党在农村各项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力求高效优质服务。二是实行乡镇政务公开,打造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平台。对农村各乡镇(街道)所设立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提标扩容,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管理机构、工作场地、人员编制的规划建设,充实窗口人员力量,优化内部工作程序,开展优质便民服务。重点抓好社会保障、综治信访、农业生产、人居建房、计生服务、合作医疗、民政救济等部门的进驻,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实行财政、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集中进驻,形成集农村各项事务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和受诉“一体化”、“一站式”的行政服务中心。政府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向乡镇延伸拓展。三是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打造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管理平台。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确保农民对村级事务“能知道、能参与、能做主、能监督、能满意”。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以来,马鞍山市加大“村监会”推进力度,在花山区2008年5月先行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花山区的经验做法,实行“村监会”全覆盖。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全面成立“村监会”,实现由单方面监督向全方位监督、由兼职监督向专职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由个体监督向组织监督的“四个转变”。为落实“村监会”成员的待遇,马鞍山市明确要求:给予“村监会”成员适当误工补贴,补贴标准由县区自行制定,并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花山区还设立每人每年1500元绩效考核奖金,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当涂县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这些措施解决了“村监会”的经费来源,减轻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负担,有利于“村监会”独立行使监督权,也保障了“村监会”的长远发展。当涂县劳动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汉修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的权力大了。他走马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提议村里维修村组公路。一开始,村两委有些犯难,因为当时村级财务负债运行,想缓一缓再说。但王汉修却有点得理不饶人,他说,村里负债有目共睹,都用在了为村民办实事上,大家也能理解,眼看春节就要到了,不能让村民因路坑洼不平过个闹心年。村两委成员在和其他村民接触中,了解到大家都有这个心愿。于是,村组公路维修拉开序幕,经过一个月施工,1万余米长的村组公路焕然一新,总投资11万元,村里又增加了一笔债务,可村民们却没有丁点意见。花山区苏李村书记朱功文认为,“村监会”在“给老百姓一个明白,给村干部一个清白”方面,起到了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花山区建立“村监会”以来,共审核村级财务收支4127笔,涉及金额3538万元;征求群众意见149条,提出合理化建议79条;化解社会矛盾63起,减少群众到区级以上政府上访80%;参与村级重点工程项目监督34人次。《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国新农村网》等十几家媒体、网络对该区的“村监会”建设工作进行了报道。处理三个关系,发挥“阳光村务工程”长效化作用第一,正确处理科技与机制的关系,充分发挥监管作用。通过“科技+机制”的方式,促进农村基层公共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是导致公权私用的重要原因。我市运用网络技术,及时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及时公开农村“三资”的存量和变动情况,及时告知农村各项事务办理的流程及投诉反映渠道,及时反映村两委班子及“村监会”的工作状态,充分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消除了“信息盲区”,初步实现了“权力运行看得见,群众意见听得到,社会监督管得着”的目标。“科技+机制”的方式,还有利于推进监管一体化。我们所建立的阳光村务信息监管系统,通过远程监控,突破时空限制,把监督贯穿于农村“三资”业务管理过程,实施全程化、全方位的动态监督,实现人、技术、制度的衔接,延伸了“村监会”监督及其他监控的范围和领域,提高了监督效能。第二,正确处理推进与完善的关系,充分发挥长效作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当前,我们一方面继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巩固前一阶段“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要成果;另一方面,积极探索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长期发挥作用的突出问题。要对已制定出台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制度逐一梳理、补充完善,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落实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制度落到实处,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继续坚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要事项纳入党委统一决策,重要工作由党委统一部署、工作进展由党委统一推动、绩效考核由党委统一组织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发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探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加强工作考核,实行责任追究。抓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基层党务公开等工作融合衔接,及时总结推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第三,正确处理联动与结合的关系,充分发挥服务作用。一是培育示范点。对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制定统一规范,加强设施配套,增加资金扶持,整体推进乡镇(街道)、村(居)两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的全覆盖,不断提升其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为充分发挥阳光村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作用,在当涂县姑孰镇开展网上公开、网上管理、网上办事“三统一”试点工作;在全市选取5个镇、20个村,高标准、高要求培育“阳光村务工程”示范点。通过试点示范,树立标杆,带动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二是探索结合点。积极探索“村监会”在促进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两者之间的结合点,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村监会”成员的履职能力,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既注重充分发挥“村监会”的监管作用,又督促“村监会”成员规范履职、认真履职,使其真正做到有权、有威、有用、有效。积极探索“阳光村务工程”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的结合点,深入研究如何运用预警机制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提高基层干部责任心,提升“阳光村务工程”的监控能力。积极探索“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与我市正在创新的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联动机制的结合点,加大查办农村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三是找准服务点。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只有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得到群众的认可,“阳光村务工程”才能有成效、才能有生命力。我们将继续加强探索创新,积极推动信息化、“村监会”、行政服务中心和代办点等机构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丰富为民服务的内容,让“阳光村务工程”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