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信息化管理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杨何丽 

   为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加大科技强检的力度,以信息化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将信息化覆盖于业务管理、队伍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贯穿各项管理的全过程,已成为当前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和规范化建设的客观需要。为此,笔者就检察机关信息化管理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问题,谈点粗浅认识。

  一、充分认识信息化管理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

  1、信息化管理是实施科技强检的迫切需要。随着电子办公、网络管理的全面介入,信息化管理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网上举报、电话举报、传真举报、录音举报等新方式逐步被推广应用,信息发布、电子邮件、网络传真使得检察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加方便快捷,多媒体出庭示证、审讯监控系统等的开发利用,增强了出庭的效果,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案件管理系统、侦查指挥系统、网络办公系统、预警系统、审讯监控系统和远程通讯系统的实行,既加强了内外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也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已成为检察工作实现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

  2、信息化管理是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载体。信息化管理是以信息网络为载体,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来完成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输、分析工作,用科学的方法对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人员、机构设置进行管理的一种模式。以多媒体、网络、视频会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信息网络,如远程教育、远程培训、电子图书馆、电子资料库等方式,受众面广,方式灵活,既为干警学习培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手段,又最大限度地突破了时间空间限制,有效地解决工学矛盾。这种管理方法,不仅最大程度地发挥了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功能,还大大提高了干警的计算机文字处理功能,促进了干警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规范化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3、信息化管理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力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是检察业务建设的规范化。实行检察业务信息化管理,可以进一步量化干警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有助于建立干警绩效考核与管理的科学化机制,实现对工作过程的动态监督。同时,通过联网、共享、检索、统计、预警、语音、视频等手段,将信息网络的先进技术,科学地运用到决策、指挥、组织、协调、监督、办案、管理等各个环节,又进一步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促进了检察业务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实现办案现代化、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化、网络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4、信息化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由之路。司法实践中,文件通知、法律法规检索、典型疑难案例讨论、内部刊物阅览以及其他文档资料的计算机管理与网络查询,案件线索电脑化管理、举报线索自动受理、案犯情况电脑检索、信息传输网络化、审批程序网络化等先进科技设备,既为办案自动化创造了条件,又加快了工作节奏,降低了运行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信息化管理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到位是阻碍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思想根源。部分干警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错误地认为只要懂法,靠一张纸、一支笔也能办案。对信息化的了解仅限于信息化就是用微机打字、上因特网,未真正意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有着巨大推动作用。因此,对于如何把信息技术运用到检察工作中来、如何用信息化促进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研究较少,重视不够。这种状况已成为检察机关加快信息化进程,推动办公、办案现代化发展的瓶颈,与当前形势发展和检察工作的任务需求极不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2、技术操作不熟练是影响信息化建设的客观因素。目前,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主要是依靠几个计算机专业人员建立了局域网和外网,安装了案件统计软件。而真正用信息化管理案件则存在严重不足,如何用信息技术知识管理案件、管理队伍,缺乏规范统一的程序软件,各家自行其是。在具体使用上,专门的技术人员大多为法医、司法会计、文痕检、摄像等传统技术型工作人员,大多数干警仅局限于使用计算机制作、传输法律文书、信息资料。对于信息技术这个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显得力不从心、束手无策。

  3、资金严重匮乏是制约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所在。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建设经费作保证。它所涉及的服务器、交换机等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局域网、外网和网络办公办案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审讯监控系统审统,都需要投入大量的建设资金。而检察机关“等米下锅”的财政运作方式,导致了地方财政往往由于多种原因,很难满足、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

  三、信息化管理应突出抓好的几项工作

  信息化管理方式为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传递和案件信息的检索、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广辟渠道,多方筹集信息化建设资金。经费投入是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证。要抓住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应用软件、统一管理”和 高起点建设、高水平设计、高技术配置的建设原则,避免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广开渠道,保证建设经费足额、按时到位。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经常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通过考察学习调研,积极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建设路子,以达到少走弯路、少花钱、高效建设的目的。

  二要多措并举,提高干警的计算机使用水平。要积极引进人才,把技术精、有责任心和热爱检察事业的信息技术人才充实到检察机关中来,并努力营造一个适合技术人员发展的空间,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同时,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法,加大全员培训力度,定期邀请专业人才来院给全院干警授课,现场传授知识,发挥有微机基础知识干警“传、帮、带”作用,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了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应用软件使用,努力提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确保各类案件信息及时准确输入微机,各类公文文书在微机上书写、流转,不断提高干警的计算机使用水平,努力实现网络化、信息化办案和办公,使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应用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

  三要规范程序,统一开发使用检察业务软件系统。为避免自行开发系统软件成本高、不统一的弊端,亟待开发使用全国检察系统统一使用的各检察业务及办公系统软件。要以各项检察业务为中心,体现批捕、起诉、法纪、监所、反贪、控申等办案业务流程,所有个案信息由办案人员输入后,按照职责权限自动流转给相应的负责人,由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或决定。要通过浏览器进行网上文书写作、批示、阅读,努力实现办案信息的流程化、无纸化和现代化。

  四要注重运用,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设备,在加强对案件情况、线索管理的同时,建立人事档案,及时掌握干警的基本情况,包括专业、学历、年龄结构等宏观信息,为干警队伍的分类管理与培训、人才选拔与培养、人员交流和建立干警信息动态数据库、人才库等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庭审中,要通过多媒体对各种证据的播放,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的场景在现,全面揭示犯罪,充分展示证据,进一步增强公诉人在庭审中制服翻供拒供和证实犯罪的能力。对举报自动受理系统,自动接听、自动应答、提供咨询、自动录音,实行 24小时无人值守自动服务。对自侦案件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对审讯过程实时录音、录像、实时传送、实时显示。运用电子大屏幕和互联网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大力宣传“检察官风采”,强化在线法律咨询、网上调查、网上谈心、党建论坛,及时直观地反映检察工作的重大信息,增进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交流,把检察信息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