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丽
“十一五”以来,青岛市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建设区域性信息中心为目标,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全面实施“信息强市”战略,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成效显著,公众信息化消费水平和对信息化的认知程度极大提高,为青岛地区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但随着信息化发展水平的日益深入,青岛市在信息化发展方面的某些问题也随之凸显。为把青岛建设成为具有创新、高端、蓝色、智能、生态、安全特征的新型城市的发展愿景及蓝图,特进行信息化发展专题探讨工作。
1青岛市信息化发展现状与问题
1.1青岛市信息化发展现状
2010年,青岛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2300亿元,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76.7%,年均增幅5.4%,低于“十一五”平均增幅7.6个百分点。预计2010年软件业务收入将完成116亿,预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18.1%;年均增长4%,低于“十一五”年平均增长45%的目标40个百分点。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264亿元,同比增长15%,低于“十一五”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
1.2青岛市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信息化意识不强,信息化建设环境还需改善
目前青岛市缺乏强有力的信息化建设综合协调机构,缺乏统筹规划,缺乏配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信息化建设宣传不力,信息化科技教育普及率不高,国民的信息化认识不足,信息技能偏低,信息科技应用不广泛,社会“数字鸿沟”现象突出;信息化人才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信息化人才总量不足,社会急需的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高水平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的缺口相当大,人才队伍建设跟不上实际工作的需要;信息化建设处于各自为政、自然发展状态。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青岛市信息化发展,而且将会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1.2.2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利用有待提高
信息化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建设有待加强,配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尚不完善,信息化建设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问题,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现象依然存在。
网络设施与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不足,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低。信息化建设中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应用”的现象,信息资源建设与信息服务缺乏特色。
1.2.3信息产业企业总体规模不大,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除了海尔、海信等几家大型家电制造企业外,目前青岛市信息产业企业(尤其是软件企业)仍然主要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信息产品门类窄、品种少、层次低、产量低,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产品占信息产业产值比重较低;信息家电产业链有待进一步完善;软件企业的规模偏小,创新能力较弱,缺少关键核心技术和名牌产品,产业特色不突出;信息服务企业竞争能力不强,信息市场发育不完善,大量信息化工程项目外流。信息技术与海洋经济发展结合薄弱,缺乏海洋电子信息产品及骨干企业,尚未形成海洋电子信息产业体系。
1.2.4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有待深化
运用信息技术进行综合创新的潜力需要进一步挖掘,信息化带动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的研发缺乏群体性突破,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新兴产业、服务于社会的能力在广度和深度上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渗透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信息技术在海洋经济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海洋信息化基础建设薄弱。亟待健全与整合重要的海洋资源数据库与应用系统,搭建海洋服务信息体系。
1.2.5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亟待健全
信息安全保障能力面临新的挑战。随着信息网络逐步融入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市民生活的各个环节,信息安全形势日益严峻。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垃圾邮件、系统漏洞、网络窃密、虚假有害信息和网络违法犯罪等问题日渐突出,各类信息安全事件频发,将影响经济发展、工作生活乃至社会稳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没有统一的信息安全服务和管理体系,缺乏信息系统的容灾、应急和恢复,将会给未来青岛市的建设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2青岛市信息化建设应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
2.1努力构建泛在、智慧青岛的信息网络基础
努力实现青岛无线城市建设。推进无线应急联动、无线渔业、无线电力抄表、无线“城管通”执法、无线数字校园、无线警务、无线智能交通等项目的落实,努力实现全市无线网络无缝覆盖。
完成传感网的基本建设,并在智能交通、现代物流、智能城市获得初步应用,大力拓展物联网、车联网等领域。
构建云计算与高性能计算服务中心。通过构建云计算中心,充分利用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迅速,网民规模大,应用需求潜力大的先天优势,构建数据获取、存储、处理、服务的完整产业链,以形成新的应用服务模式和产业增长点。
2.2构建产业联盟,加速培育战略新兴产业
青岛市应建立政府、中介机构和企业三个方面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市物联网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和市物联网协会。重点推进和布局物联网战略终端产品制造、多功能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研发等7个物联网重点产业,培育10个重点示范项目并大力推广示范经验。积极构建产业联盟,培育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新型显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3建设青岛数字海洋城市,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打造数字海洋支撑技术平台。尽快着手编制“数字海洋”总体建设方案并着手实施该项工程,为青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信息服务支撑。努力开发“数字海洋”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防灾减灾等综合信息系统。
2.4推进“两化融合”,发展智能、服务和低碳制造业
青岛市应在加快建设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的基础上,发展推广家电电子、纺织服装等行业的两化融合发展新模式,重点培育2-3个两化融合示范区、4个两化融合优秀服务机构、15个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30个两化融合示范项目;鼓励各区市选择不同类型的工业园区和功能区,培育各具特色的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园区。
充分利用青岛现代制造业优势,提升传统制造业升级,重点在汽车机车、船舶制造、石化化工、饮料食品、纺织服装领域加速智能化、绿色化的步伐;建造面向制造业的协同电子商务与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在制造业的比重;利用信息技术加速海洋科技新产品开发。
3做好信息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3.1加强研究,做好前沿技术跟踪
互联网IPv6、宽带无线3G的普及和4G的出现、传感网及RFID、高性能与云计算、虚拟化等信息技术与应用层出不穷,正在渗透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角落。广泛应用、高度渗透的信息技术和产品正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不仅改变着传统产业经济结构,还在快速催生诸如物联网、数字城市、数字化生活、网络经济等新兴产业。我们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国际信息技术的前沿科技进展,跟踪和预测国际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深入理解青岛市的发展状况、不断挖掘信息技术对青岛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高起点、高规格、高标准地制订未来青岛市的经济发展规划,实现“和谐、生态、智慧”青岛的建设。
3.2统一规划,强化实施
以规划为基准,每年制订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下一年的实施计划,确保本规划得到分阶段落实。组织好信息化规划实施的监测和中期评估,积极借助社会中介组织力量,多角度分析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探求解决信息化工作中面临问题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设计和把握好规划实施的重点和时序,为规划的有效实施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创造条件,保障全市信息化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的有机衔接,保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3.3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创新机制
3.3.1创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体制
继续深入研究推进青岛市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信息化综合管理体制。创新信息化项目市场运作机制,优化信息化投融资环境,逐步向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方向转变。进一步统筹和完善政府对企业信息化在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加大对自身信息化的投入,完善信息化建设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充分发挥中央、省、大型企业、高校、研究院所、行业组织等驻青单位的行业知识、经验、数据和信息技术、设备、系统以及高端人才等有关资源在信息化发展中的作用。
3.3.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要加强青岛经济和社会领域相关的信息化重点建设工作,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的重大城乡信息化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开展各类信息化试点示范,鼓励探索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推动各领域、各行业信息化建设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各级、各个行业信息化推进机构的组织建设与协调。
3.3.3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全市基础信息资源管理,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加强城市基础信息资源的管理与整合,形成支撑区域信息化的基础信息资源管理平台,组建青岛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信息交换中心、信息安全保障中心,确保相关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准确性、唯一性。
3.3.4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构建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化建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组建具有较强自主开发能力和行业技术辐射力的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开发中心、中试基地和示范基地,并发挥其在信息化建设的作用。
3.4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建设
3.4.1建立完善信息化建设的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
在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信息化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尽快拟订和出台各项扶持政策,推进青岛地区信息化建设及海洋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
3.4.2建立健全信息化的法规体系
修订《青岛市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并制定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信息化行政执法,保障信息化推进的法制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管理,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加强信息工程立项、招投标、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和审计监督,确保建设质量。
深入研究信息化给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在经济、法律和道德带来的问题,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准则,支持“和谐青岛”的建设。
3.4.3强化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加强信息化标准战略研究和统筹协调,不断完善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化标准编制,重点要做好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类地方标准的组织制定;强化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5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投资主体意识,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信息化领域。设立青岛市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发挥政府筹措资金的带动作用,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利用银行信贷融资平台,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源,支持成立投资股份公司,扶持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支持中小型信息技术企业发展,积极推动和协助青岛市信息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吸引资金投向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
3.6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信息防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安全认证体系、信用支付体系、安保保障体系、容灾备份体系和应急恢复体系,确保公共信息体系的安全,确保重大信息系统的安全。
3.7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继续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制订信息化人才规划,建立并完善培养、引进、使用信息化人才的机制。
加快培养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系统建设需要的各级各类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建立多层次信息化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和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加强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全面建设各类多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信息技术专业院校来青岛办学或合作办学,鼓励企业与院校联合办学和建立信息技术专业实习基地,形成教学、科研、产业一体化的信息产业人才培养机制,构筑信息化人才多元化培养体系,引进国际先进的信息技术人才培养模式。
注重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人才领域的国内外合作,完善人才引进配套政策,营造信息技术人才流动、竞争和创业的开放环境,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等力量,依托青岛市信息化应用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资源,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信息技术、经营、管理与复合型人才来青服务。设立信息化人才专项资金,每年有计划有步骤的选派信息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研究人员赴国外考察培训,学习先进经验,跟踪先进技术。加强对中央、省、跨国企业、大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在青单位信息化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
积极开展对各类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继续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大对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信息化培训力度,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基层信息化推广带头人。
3.8优化信息化应用的社会环境
3.8.1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
政府引导,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全民性的信息化和信息技术知识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推动全社会对信息化推进的关注、支持和参与。支持建立面向大众的信息化体验中心,使更多的市民有机会接触信息技术、感受信息技术、学习信息技术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信息安全和信息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打击计算机犯罪与网络犯罪。
3.8.2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
不断加强与国内兄弟省市以及国外先进城市的信息化交流与合作,选择标杆城市作为系统研究和学习的对象,努力借鉴一切先进的信息化推广理念和方法,促进青岛市信息化推进环境的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