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全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汇报会在县行政会议中心召开,会议要求各镇要以工作常态化的标准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全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验收标准》和《芜湖市2011年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各镇逐一汇报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和全面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活动,清理了全县124个村自2005年3月以来的所有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对“三资”的存量、构成、处置、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定,真正交给了广大群众“三本”明白帐。共清理出:总收入3.9亿元,总支出3.5亿元,固定资产0.6亿元,库存物资135万元,水面资源27785亩,山地资源7197亩,债权1728万元,债务3551万元。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审批拔付制度、监督审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基本实现了农村“三资”管理的组织网络化、产权明晰化、管理制度化和监督多元化。组建了镇级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并建立健全了整套的村级财务管理、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推进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开展了农村“三资”管理系统信息化综合运用平台建设的先行先试工作,率先顺利完成了系统安装、调试、业务培训、电算化数据录入、资产资源图片上传等工作任务,为全市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了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和基本经验。全面推行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顺利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402名,从而真正实现了对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的目标。
冯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县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贯彻。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贯彻落实。二是要巩固。我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果,走在了全省前列。在成绩、荣誉面前要推进,实现工作常态化。要将村级财务管理、“四议两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等三项制度固化为镇村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始终保持正常运行,并具有实际效果。三是要申报。申报验收是任务,不是目的。在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活动中,我们取得了成绩,要带头申报首批验收。下步各镇要对照验收标准,抓紧时间补缺补差、强化措施整改到位,确保高标准的通过首批验收。
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及办公室全体同志,各镇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民政办主任、“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主任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