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推行卷烟网上订货,是行业卷烟订货业务发展的一种趋势。网上订货灵活、自由、方便、快捷的优势也在实际运行中凸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订单的准确率和零售客户的满意度。
但与此同时,网上订货也给行业专卖内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网上订货带来专卖监管新课题
网上订货主要是指卷烟零售客户通过访问烟草部门的网站,自主选择品牌、完成订购、查询信息的过程。网上订货提高了烟草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但是因操作便捷,网上订货也容易被不法分子所操纵和利用。
一是产生代订货卖大户现象。一些有实力的零售客户通过掌握大量的经营规模较小的零售客户的账户,利用网上订货的便利高效,开展代订购违法行为。二是个别地区卷烟外流现象呈现增多趋势。其实第二类问题是第一类问题的延伸和结果,当大户掌握大量网订账户,获得组织大量货源的能力后,必然导致卷烟外流现象增多。三是个别客户经理不自律问题浮现。个别客户经理在网订的过程中,因工作原因掌握了一些客户的账户和密码资料,很容易产生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套购卷烟等违法违规行为。
分析问题创新内部监管新思路
综合分析以上出现的三类问题,可以发现其实质和根源就是第三方在网订客户不知情或者有意授权下,掌握大量网订账户,并利用网上订货的便利条件,组织大量货源,从事违法违规销售卷烟行为。不法分子利用了网上订货“便捷”和“隐蔽”的特点,比较容易进行货源组织。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解决此类问题的难点并不在于采取何种手段加强对网上订货的监管,关键是如何在保障网上订货便捷优势的前提下,实现有效监管,而不能为了监管导致网上订货失去了原有的便捷性。因此,如何正确处理或者对待“规范”和“效率”的问题成为了探索监管手段的核心。
因此,我们可以把监管的重心和落脚点放在对网络渠道的监管上,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订货电脑而不是订货账户进行监管,在有效保障网上订货高效率的前提下,实现规范经营。
探索信息化监管新措施
一是“定机不限人”保障网订便捷性。首先经过事前审核,确定网上订货使用的电脑,通过安装相应的电脑软件(数字证书)来锁定该台电脑,并将已安装数字证书的电脑基本情况(包括该电脑的所有者、所在地理区域等)进行备案。规定零售客户只能通过经过烟草部门审核并安装数字证书后的电脑进行网上订货,每台电脑不限定客户的使用数量。同时,零售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自备的电脑安装数字证书,或者就近通过已安装数字证书的电脑实现网上订货。如果电脑主要硬件配置改动了或者换了另一台电脑,零售客户需要重新向烟草部门申报获取新数字证书,原数字证书自动作废。在安装数字证书的电脑上登录进行网上订货后,网上订货网站后台会自动记录所订货零售客户的信息和所使用电脑已备案的基本情况,便于下步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
“定机不限人”这种创新形式,一方面可以极大地避免“一机一订”给业务部门和零售客户的经营管理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通过安装数字证书锁定电脑,使得专卖管理人员能够充分掌握零售客户网订过程中的基本数据信息,确保有效监管。
二是“信息化后台监测”落实监管有效性。设计一款针对网上订货的检测软件,在网订网页后台运行,时时记录订货数据信息,建立相应信息数据库,并设置关键数据预警模式,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预警。采用“定机不限人”模式必然会导致出现一台电脑多个零售客户使用的情况,首先根据以往经验,我们要设定一个合理使用人数范围、合理使用区域与使用时间,对以下超出合理范围的异常情况进行提示预警:一是零售客户过度集中订货预警,就是一台电脑出现超过合理使用人数范围的网订零售客户,如以往一天内只有10户零售客户通过该台电脑进行网订,而某一天时间内却有30户零售客户进行订货。二是同一时间段集中订货预警。如一个小时内在一台电脑上出现超过5户零售客户进行订货的异常现象。三是跨地域订货预警。指零售客户通过异地零售客户电脑订货的现象,反映出零售客户可能出现代订、代购、套购等异常情况。比如A地的客户,通过亲戚或者其他零售客户在B地进行订货。
此外,我们还可以根据订货信息数据库,对订单总量波动、品牌结构等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严密排查订单账户、订单总量,订货频率、月销量、属性修改、停歇业情况、品牌波动、相同银行账户等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并结合现有的内管系统,利用日常监管板块中零售客户停歇业监管、零售客户属性变化情况监管、零售客户订单异常监管、零售客户销量异动、单品牌卷烟超量供应监管、重点品牌卷烟销售监管、重点品牌卷烟销售走势等内容,实现对网上订货行为的全方位监管。
三是“实地核实建档案”辅助监管出实效。在采用信息化手段监测信息的同时,我们可以派出内管员对各类预警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监管,并对异常现象频发的电脑及零售客户建立重点监管对象档案,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类监管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同时也对偶然出现网订异常迹象的零售客户及时进行实地核实,充分掌握其网上订货的规律特点,健全零售客户内管信息档案,确保网上订货监管实时有效。
作者单位:浙江省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