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武汉市政府网站公开事项不得审批
来源:长江商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讯(记者 吴睿 通讯员 吴忠新)记者昨从武汉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推进会上获悉,该市下月底前将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未经市政府审定公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事项,一律不得审批。

审批项目须由市政府公布

前不久,该市各部门以电话咨询、网络交流和实地考察等不同方式,对上海、杭州、广州、深圳、成都等5个城市进行学习。按照要求,下月底前将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再造工业项目落地和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流程。

下月15日前,全市562项审批项目都必须上报,由市编办、监察、法制、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清理标准,逐项审核,符合保留条件的由市政府发文公布,不符合保留条件的一律取消。凡是此次不上报,以后仍在审批的事项,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问责。

工业项目落地将并联审批

武汉市将减少一批审批项目,各部门和单位对照4个副省级标杆城市逐一核对,凡是别的城市没有武汉市有的,由各单位提出取消意见报市编办。凡是审批事项已下放的,其审核权、审批权、收费权、监督检查权、法律责任和人员及相关经费一起下放。


今后,每个审批事项按照“三减”要求进行全面规范,使武汉市一般事项的审批程序控制在3个以内,凡是法定7个工作日以内的事项均应承诺在1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审批事项承诺的办理时限不得超过5个标杆城市中的最优标准,并根据审批事项目录对有收费的项目逐一提出清理意见。

审批事项确定之后,要编制本部门和单位详细的审批业务手册,报市审改办审查,市政府审定后,6月底对外公布,凡没有在武汉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事项,一律不得审批。

武汉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薛红文表示,达不到全国同类城市最优标准,单位“一把手”要向市委写书面说明。

此外,武汉市工业项目落地今后将分成工商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和工程建设并联审批同步推进,6月10日前须完成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