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举报线索的信息化管理
来源:江苏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王伟江

  举报线索信息化管理是检察机关为了达到举报线索成案化的最佳效益、借助一些重要的工具和手段而有效利用本单位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的过程。当前,新形势新情况迫切要求检察机关提高举报线索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举报线索最大成案化的目的。为此,司法实践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依托举报工作信息化外部应用平台,拓宽线索来源。一是充分利用该平台所具备的先进的通讯手段,如网络视频、网络即时通信、微博等方式实现多渠道、多手段的控告举报,向社会宣传举报法律法规、案件流程、举报须知等内容,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举报工作信息化外部应用平台要具备人工坐席服务、自动应答服务、监控服务等功能,不断拓展功能扩展空间,以满足举报工作发展的需要。三是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专人搜集全市网络舆情,对于公共网络舆情反映的举报线索,经研判后对有价值的线索及时列入线索库,分类处理。

  完善技术平台和检察内源线索的对接,积极发现“内源线索”。检察机关内设各部门都负有收集线索的责任,应依托内部联动平台发现、收集线索,并及时将线索移送控申科建立“内源线索库”,按照线索类型进行集中管理,这样才能有利于线索的综合评定和定级处理。同时要充分发挥控申部门和自侦部门的联动作用,建立自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集体智慧,使举报线索发挥最大的效能。

  试行举报联络员制度,扩大举报线索信息化外延。树立举报情报意识,加强举报信息情报的收集工作,变被动等待举报线索到积极主动获取举报线索。尝试分行业、分类别、分区域,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从积极的举报人中选择聘请联络员,为其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变原来有利害关系的举报到真正为净化社会风气、同腐败分子斗争的举报,逐渐形成腐败分子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建立举报线索管理数据中心库,进一步提高线索效能。并与反贪、反渎等部门实行网络连接,实现举报中心与侦查部门之间分流、移送、查询线索和督办、催办、反馈查处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强化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力度,提高线索流转效率。上下级检察院举报中心之间,举报中心与反贪、反渎等部门之间要尽快实现系统联网,逐步建立起全国检察机关上下左右联通的举报线索网络统一管理系统。

  (作者单位:常熟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