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完善举报制度 保障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
来源:河南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今年,河南省将力推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2011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对河南省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出工作表。

    决策

    “谁决策、谁负责” 严格追究责任

    今年,河南省将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政府工作要“唱响”的主旋律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各类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事项在提交会议讨论和决策前须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策。 决策执行过程中,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公开

    力推财政预算和重大项目信息公开

    河南省今年将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迈出更大步伐。

    省政府要求,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另外,要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尽可能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范围,“一站式”办结。

    立法

    克服地方保护及部门利益法制化

    今年,河南省立法将重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省政府要求,要坚决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积极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另外,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监督

    畅通投诉 保障群众权利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政府法制机构要协助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加大层级监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