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不断提升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民意诉求反馈系统(以下简称“五大系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辽宁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及责任分工》,坚持围绕改革发展大局,谋划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全省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良好局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明显增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认识不高,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不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甚至滥用行政权力现象仍很突出,有的地区和部门抓反腐倡廉工作不够扎实,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等等。因此,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符合辽宁实际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不断提升我省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全面推进“五大系统”建设,是在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新形势下,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符合辽宁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对进一步提升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和科学化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五大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以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着眼于权力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和群众利益安全,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符合辽宁实际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为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加强“五大系统”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重视各个系统工作方案的完善和科学设计,切实发挥“五大系统”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证作用。二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在统筹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的同时,突出抓好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这两个基础和具有关键意义的系统建设。三要坚持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借鉴国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益做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四要坚持科技支撑、注重实效。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工作,有效解决权力运行监督难、监督机制运行不畅等问题。
(三)工作目标。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建设,在2010年试点基础上,2011年全面推开,经过两年努力,到2012年,基本建成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权力运行制度化的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2011年选择在部分市、县(市)、乡镇先行试点,2012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初步建成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管措施的功能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政绩效管理系统建设,2011年着力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增加对行政效能、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等情况的指标内容和权重,经过两年努力,到2012年,基本建成考评体系完善、考评办法合理、计分方法科学、体现辽宁特色的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2011年重点推进网上审批、电子政务外网和集中审批场所建设,夯实网上监察基础,同时进行功能拓展的探索,2012年加大拓展功能的工作力度,将公共资源交易和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纳入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联网监察;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在已有的“民心网”和“行风热线”等载体基础上,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完善功能,提高运行的质量和效率,到2012年,基本建成渠道畅通,快捷高效、服务反腐倡廉建设的网络工作系统。
三、“五大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
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为宗旨,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化并做到公开透明。该系统建设内容和程序包括清理确认行政权力、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制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面向社会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等七个方面。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权出让、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集中在一个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管理和监督系统。该系统建设的重点主要是将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等有形市场进行整合,建立健全隶属于本级政府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导、管理和服务机构,通过制定统一的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实现统一监管。
行政绩效管理系统主要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完善行政业绩考核的同时,增加对行政效能和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考核的内容和权重,对政策执行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科学管理和考评,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该系统建设的重点主要是优化完善行政效能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情况指标考评体系,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强化信息化建设,构建考评体系完善、考评办法合理、计分方法科学的行政绩效管理系统。
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行政权力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的综合监督系统。该系统建设的重点是夯实基础,推进电子政务外网、网上审批和集中审批场所建设,同时进一步拓展功能,将公共资源交易和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
民意诉求反馈系统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民心网”和“行风热线”等为载体,以互动为主要工作方式,以行政监察为推动力,倾听民声,为民办事,高效快捷地反映民意,维护群众利益、服务反腐倡廉建设的网络工作平台。该系统建设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重点加强民意诉求和反馈渠道建设,增强为民办事和解决问题的功能,健全并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系统运行的质量和效率。
“五大系统”建设是新时期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各系统既自成体系、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作用,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是贯穿“五大系统”建设的核心和基础性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是“五大系统”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民意诉求反馈系统是“五大系统”建设的重要保障和监督制约手段,必须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四、“五大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全面推进“五大系统”建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五大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融入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地区、部门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科学制定“五大系统”建设的整体规划,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及时解决“五大系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典型推动,营造良好氛围,统筹推进“五大系统”建设。
(二)明确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五大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并具体牵头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和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推动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牵头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的推动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行政绩效管理系统建设的推动工作。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的推动工作。各级编委办、机关工委以及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办、政府采购等部门和单位,在全面推进“五大系统”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三)抓好落实。抓好组织落实,建立健全推动“五大系统”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各个系统的领导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相关人员。抓好措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制定好具体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工作落实。抓好资金经费落实,保障“五大系统”建设所需的财力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