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阳晶)江西省检察院日前会同该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以及法院、公安、监察、司法和政府法制办等九部门,就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出台实施意见,旨在破解反渎办案“三难一大”和预防等难题。该意见已被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至全省执行。
《意见》重点就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排除非法干扰等工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基础设施等资源,逐步建立信息共享、联网查询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间办案信息互联互通;对重大复杂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可组织由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相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参与的专案联合调查组;行政执法机关查处涉嫌渎职侵权的案件,必要时可以请求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派员指导,以利围绕案件的定性进行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
对于查办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干扰阻力大的突出问题,《意见》要求,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监督检查,对压案不查、非法干预和阻挠办案、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提出警告或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进行通报,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此前江西省委常委会听取了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关于中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及贯彻意见汇报。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赵智勇随后主持召开协商会,召集该省有关部门,对该院代拟的实施意见稿进行讨论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