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5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活动,这是自去年将每年5月15日确定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第二次组织集中宣传日活动。
  
  今年集中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宣传重点是影响国计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银行卡犯罪等突出经济犯罪的打防工作,通过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成效,特别是目前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专项行动成效,介绍防范经济犯罪的知识,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今年集中宣传日活动的一大特点是在全国各大城市全面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同时,在120余个重点城市开展“亮剑”专项行动查获假冒伪劣商品的集中销毁活动,销毁的对象包括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查获的假冒伪劣农资、食品、烟酒、药品、日化用品、侵权盗版复制品等。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活动期间,全国共发放各类防范宣传资料4400多万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7.9万人次。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和各级地方媒体对此次活动情况进行了报道,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还专门播出了关于宣传日活动的报道。
  
  北京: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26吨
  
  5月15日上午,北京市第二届“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在朝阳公园举行。公安部经侦局局长孟庆丰,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办主任薄钢,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闫满成出席活动,并启动了2011年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集中销毁仪式,亲自参与销毁了“亮剑”行动中查获的侵权盗版复制品等涉案物品。
  
  北京市参加活动的民警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达3000余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7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万余张,赠送各种宣传品2万余份,刊发新闻稿件110篇,通过运营商发送新闻彩信400万余条,集中销毁“亮剑”行动中缴获的各类假冒伪劣产品26吨,展示缴获的各类打击成果实物100余种,接待法律咨询上万人次,受理群众举报100余件,招募经侦志愿者100名。

  在主会场,北京市主管金融、工商、农业、知识产权、药监、文化等领域的9家行政机关以及5家商业银行,与公安机关共同在现场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咨询和举报服务。此外,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了专门的宣传网页,集中发布经侦新闻和动态,开展网上预警提示,通报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法规,进行网上在线答疑,受理网上举报投诉,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征集经侦志愿者等,建立了首都经侦系统网上宣传的舆论阵地。

  5月15日,除朝阳区外,全市其他15个区(县)同时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主办方通过现场集中销毁、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礼品、讲解剖析典型案例、展示打击成果、设立咨询站及受理举报经济犯罪平台、警民互动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揭露、分析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银行卡犯罪等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规律特点、典型案例、防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天津:连续7年开展“宣传周”活动

  为深入开展好宣传日活动,结合天津市已连续开展7年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周”活动,天津市公安经侦部门于5月12日至5月17日,组织开展了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周”活动。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长顺参加了活动。5月15日,天津举行了现场集中宣传和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仪式两个大型活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次活动设立了1个主会场和2个分会场,主会场设在红桥区天津市白酒厂,分会场设在静海县和北辰区。主会场共销毁“亮剑”专项行动中查获的假冒名牌酒类390箱和30桶散装白酒;静海分会场销毁了“亮剑”专项行动中缴获的假冒“十三香”牌调味品;北辰分会场销毁了假冒伪劣鸡精、食用醋等600余箱。

    5月17日,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与天津市法促会联合召开“服务企业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座谈会,经侦总队负责同志通报了近期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各公司负责人就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提问,经侦总队和法促会负责同志对有关问题给予了细致的解答,受到了好评。

  上海:宣传日活动进行微博直播

  5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个主会场、18个分会场和9处“亮剑”打击整治行动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发票销毁点,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防范宣传活动。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学兵等领导参加了活动,在现场深入细致地开展防范宣传,耐心解答群众提问。活动中,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及工商、税务、烟草、知识产权、银行等部门共出动1000余名工作人员,采取销毁伪劣产品、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接报受理、图片展板展示、实物比照讲解、微博现场直播、影视宣传片播放、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开展防范宣传。活动期间,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纪念品3万余份,销毁假冒伪劣产品33.9万件、假发票260万份,取得了“提示防范、震慑犯罪、树立形象、和谐关系”的预期效果。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各单位以“党支部共建”形式,全程参与到各公安分(县)局经侦支(大)队宣传日活动的筹备和举办工作,做到责任捆绑、协同推进。活动中,总队专门设立微博组,调派精干警力分赴黄浦主会场及闸北新客站、虹口七浦路、闵行莘庄地铁站、松江开元广场等重点分会场和浦东、金山、奉贤的销毁点,利用“上海经侦ECID”官方微博,对宣传日活动情况进行同步微博直播,播报活动情况、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受到广大网民的积极响应,拓展了宣传范围和成效,开创了经侦部门网络实时宣传的新模式。

  江苏:200万名群众参加宣传活动

  5月15日,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组织全省各级经侦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社会宣传活动。副省长张卫国,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文德和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30余个成员单位的领导参加了活动。活动期间,共开展广场宣传活动13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916块,集中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171万余件,现场参与群众达200万人次,大力营造了全社会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提升了人民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动员各级经侦部门走进企业、走进市场、走进社区,广泛开展防范宣传、法律讲座等活动,及时解决企业、群众遇到的涉及经济方面的法律问题。南京、苏州、淮安等地经侦部门积极对辖区内大型企业、品牌企业等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帮助解决涉法问题;无锡、南通、宿迁等地经侦部门结合“三无”社区创建活动,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建立经济犯罪宣传阵地近100个;南京、无锡、苏州、泰州等地组织了集中销毁“亮剑”行动涉案假冒伪劣商品活动,现场销毁各类假冒伪劣及侵权商品150余万件;扬州、常州、南通等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公安外网、QQ群、博客、微博等,在线解答、接受广大网民的法律咨询和举报投诉。

  浙江:销毁假冒注册商标标识3万余件

  5月15日,浙江省公安经侦部门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接待群众3.8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3万余份,刊发宣传报道180余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杭州、温州、金华等地进行了涉案假冒伪劣商品现场销毁活动,销毁各类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3万余件(套)、假冒的各类名酒1200余瓶、假烟5000余条、盗版光盘1万余张、假药灌装瓶6000余个、假名牌箱包服饰3000余件、假金龙鱼食用油1000余瓶。

  省公安厅暨杭州市公安局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现场,集中展示了近万件涉案假冒伪劣商品,还邀请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及茅台酒厂、五粮液酒厂驻浙机构专业人员,在现场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在集中展示后,对盗版光盘、假药灌装瓶等由指定的废物回收公司提供的粉碎机作现场销毁;不便现场销毁的假冒名酒、香烟、箱包服饰以及各类商标标识委托废物回收公司按照绿色环保要求,作异地销毁处理。

  安徽:400余家单位参加现场宣传

  活动期间,安徽省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设立宣传点130余处,邀请工商、税务、银行、金融系统等400余家单位参加现场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000人次,发送宣传短信3000余万条,销毁各类假冒伪劣商品300万余件。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确定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银行卡犯罪、非法集资、发票犯罪、制售假币犯罪、传销犯罪、车辆保险诈骗等7类经济犯罪活动为宣传重点,请芜湖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芜湖市公安局民警张明才对上述7类经济犯罪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漫画形式进行创作,表现出7类经济犯罪的特点、危害及防范对策,并以小人书的形式装订成册,向群众发放,深受群众喜爱。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在省通信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协调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3家安徽分公司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了“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警方提示,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的经侦宣传短信,增强社会各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合肥、亳州、芜湖、马鞍山、宣城、安庆等地公安机关组织实施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销毁各类假药10万余件、假烟1万余条、假酒2000余瓶、其他假冒伪劣商品19万余件。

  山东:现场设立实物展台467个

  5月15日,山东省开展了“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吴鹏飞,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传亭等领导参加了在济南泉城广场进行的宣传活动。

  济南、青岛、潍坊公安机关把在“亮剑”等专项行动中查获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酒类等进行了集中销毁。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地共组织集中宣传场地268处,设立咨询台834个,设立实物展台467个,制作宣传展板2028块,悬挂宣传横幅1342条,发放宣传资料41万余份。济南经侦支队开通“公安微博直播”,全程直播宣传日活动,共发微博32条,转发200余条,上传图片8幅,并解答了网友的在线咨询;济宁经侦支队编发“经侦部门将以‘5·15’宣传日为契机,全面履行打击、参谋、服务职能,服务经济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宣传短信,向社会各界发送4万余条;潍坊公安机关联合电信部门向群众发放防范经济犯罪公益短信2万余条。

  湖北:发放宣传资料42万余份

  5月15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组织全省公安经侦部门积极参与,紧紧围绕“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主题,联合工商、税务、银行、药监、知识产权等部门,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日活动。活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800余名,发放宣传资料42万余份,设置展板280余块、横幅130余条,利用户外LED广告屏和出租车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400余条次,现场参与群众近50万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活动当天,省经侦总队联合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及省市工商、税务、银行、药监、知识产权等部门,邀请了中央驻鄂以及省、市等各级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日活动,形成了声势浩大、场面壮观的宣传氛围。

  广东:网上公布战果情况和重大案件

  5月15日,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组织全省经侦部门统一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同时举行“亮剑”行动涉案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珠海经侦支队销毁了“亮剑”行动中查获的共18个种类37万余件、价值1482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佛山市南海区经侦大队集中销毁了假冒名牌内衣裤、药品等10卡车假冒伪劣商品。肇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公关科,利用“平安肇庆”新浪、腾讯微博在线,开展宣传咨询和现场直播活动,在网上公布战果和重大案件,并围绕防范银行卡犯罪和识假防骗知识等发表博文,解答网民咨询。

  四川: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警企座谈会

  5月15日,四川省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联合工商、税务、质监、银监、烟草、知识产权等部门,围绕“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主题,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经济犯罪举报宣传活动。全省共出动警力2600余名、宣传车270余辆,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册),发出手机短信10万余条,接受群众咨询3万余人次,现场受理举报案件100余件,销毁在“亮剑”行动中查获的伪劣食品、药品、假烟假酒等15万余件。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组织召开了“四川名优白酒”企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警企座谈会。成都、遂宁等地经侦部门把宣传内容编成群众喜爱的快板书、谜语等,做到寓教于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经侦部门针对藏区实际,专门邀请了懂藏语的民警用当地语言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云南:制作专题页面宣传防范知识

  5月15日,云南省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围绕“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这一主题,积极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除了在电子政务网站提供经济犯罪的防范预警信息外,还积极与厅新闻办配合,充分利用网络传播面广的优势,制作了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专题宣传页面,介绍经济犯罪的主要特点、防范方法和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的主要举措以及经侦部门受理举报途径,反响良好。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经侦支队通过州公安局在新浪网和腾讯网上开通的 “平安红河”微博,对打击和防范银行卡犯罪、发票犯罪、假币犯罪、传销犯罪以及涉众型、多发性经济犯罪和关系民生的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产品的表现形式等内容作了广泛宣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陕西: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00条

  5月15日,陕西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全省11个市(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联合工商、税务、银行、烟草、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在当地中心广场和人流密集地段举办了以“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展示各类展板1500块,发放宣传材料44万份,接受群众咨询10万余人次,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00条。

  西安经侦部门在新城广场举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活动,100余名经侦民警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防范经济犯罪的知识,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宝鸡经侦部门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在市区及各县区设立14个宣传点,联合工商、质检、烟草、知识产权、税务、食品药品监督、银行等部门,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万余人次。

  内蒙古:微博发布预警信息

  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以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为主场、各盟市公安经侦部门在政府所在地设分会场,集中开展了“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出动警力600余名,设立宣传点170处,展出宣传展板251块,发放宣传材料15万份。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在新浪微博上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内容涉及假发票、假币、传销、网购诈骗等;发起“税警卫士活动”,宣传有关涉税犯罪的种类、特点、危害性、立案标准等知识,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山西:开展集中销毁行动

  5月15日,山西省各级公安经侦部门结合“亮剑”行动,开展了集中销毁行动。泽州县经侦大队与工商部门、山西汾酒集团打假办联合,销毁了“亮剑”行动中缴获的假酒397箱3800余瓶以及用于制假的工具;高平市经侦大队与工商部门联合,将“亮剑”行动中收缴的假冒洗衣粉、假酒等共计7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朔州市集中销毁了“亮剑”行动中查获的3万余册侵权盗版复制品。

  江西:媒体集中报道增强宣传效果

  5月15日,江西省11个设区市按照“绿色、环保、安全”的原则,统一开展了“亮剑”行动涉案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全省各级经侦部门在各大银行、大型商场,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在火车站、汽车站、社区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张贴宣传海报;会同派出所,充分利用企业、街道、社区、乡村等公共场所的宣传栏、视频系统进行宣传,网上发布微博信息。南昌、九江经侦部门在电信部门的支持下,对所有手机用户群发了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短信,营造了强大的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