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康宁 赵波 王绮
国际经验表明,城市群内部大多具有高度分工和合作。例如,在美国东北部“波士华”大都市带和日本东海道都市内部,各主要城市都有自己的特定职能,都有占优势的产业部门,而且在发展过程中,联系越来越紧密。
随着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向纵深推进,以下领域的合作有较好的前景: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础设施的共同规划和共同建设,可能是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建设和合作机制进展最快的一个领域。因为这一领域不仅是城市群快速发展所继续加强的,而且互利双赢的效果比较及时明显。在港口方面,上海港和宁波港的货物吞吐量已进入我国沿海港口的前五位,南京是我国最大的内河港口。航空方面,除浦东、南京禄口、杭州、宁波、南通等机场外,浦东国际机场二期工程也正在进行。这些发达的交通网络在长三角区域内以至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巨大的物流、人流、资讯流、技术流,对促进本区域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信息共享。城市群可以共同出台三省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和信用体系资源的共享方案,制订三省市电子地图的建设方案,统一协调海底光缆的维护工作。
环境治理与人才共同市场。围绕太湖水污染治理,可以建立三省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合作框架,并建立三省市环境违法行为联防机制。“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论坛”召开,就建立区域人才共同市场、共融共通新制度框架、职业资格证书相互认定等问题进行探讨;江浙沪两省一市特种设备施工企业凭本地许可证可走遍长三角,在区域内任何地方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都不必重新审批。
旅游资源整合与金融合作。可以整合城市群内部的整体旅游资源,加快区域旅游业合作,推进中心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建设,并共同编制环太湖旅游规划和三省市旅游手册。产业分工。产业分工是长三角城市群合作机制中最难破题的,但也是最关键的,没有产业上的适当分工,就没有真正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也就没有真正形成有机的优势互补的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内部合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表现在产业分工上,城市间工业体系相似,结构雷同。长三角城市普遍的“大而全,小而全”的产业构架给以后长三角地区的经济整合、结构优化与升级等一体化进程设置了巨大的障碍,城市群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也迫切需要区域内城市在现有进展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间的合作。(作者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