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民政机关效能建设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胡锦涛同志指出: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的各项工作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把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好。当前,要通过学习贯彻党章,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强化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
    党章作为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党的先进性的集中概括,也是全体党员一切实际行动的出发点。党章明确了党的性质,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是与腐败根本不相容的。准确把握学习贯彻党章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着力点,这对于推进民政机关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极其重要意义,因此,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具体意见,要通过学习贯彻党章,使机关行政效能、工作效率和服务政策得到明显提高,民政形象越来越好。
    所谓机关效能,是指政府行政体系的管理和向公众提供服务的水平,体现了政府机关履行职能能力的强弱以及由此产生的影响。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就是通过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机关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协调组织能力,树立政府机关良好的形象和权威。最近,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领导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要加强民政机关的效能建设,以此提高民政机关的工作水平,促进民政事业的加快发展。笔者认为,加强民政机关效能建设是一个历久而弥新的话题,从实践看,以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途径,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其主要的思路是以纪检监察职能为依托,以强有力的标准化、程序化建设为手段,综合运用监督、反馈、考评、惩处等措施,致力于建设一个规范公开、高效务实、运转协调和勤政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
    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们民政系统的实际情况,我想要抓好民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不论是在当前集中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还是在今后长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都要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重点,在围绕“保廉”上想招法、寻途径、做文章,唯有这样,才能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政队伍,履行好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者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神圣职责。如何抓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学习贯彻党章,强化机关效能监察,就目前来讲,我认为重点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抓起:
    一、强化机关效能监察要突出加强学习修廉,在努力达到廉政要求的能力、水平与境界上下功夫。
    学习修廉是指党员干部依照党风廉政规范,通过自我学习教育、自我约束规范、自我锻炼改造而达到廉政要求的能力、水平与境界。那么,党员干部修炼的境界应该是什么呢?我想,从大的原则上讲,就是要达到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八条标准和党政干部的规范要求,具体在勤政廉政问题上修炼境界我简要的归纳是:不失职渎职滥用权利;不贪污腐化谋取私利;不放纵小节防线失利,不在单独处事的时候失去自控力。
    如何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在当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为人民服务”、《实施纲要》等重要内容,增强守法守规自律意识,筑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学习中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强化自身修养的针对性,提高修养的实际效果。
    就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强化自身修养要做到“三慎”、“三戒”:
    一是“慎权”“戒霸”。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随心所欲地使用手中的权力。戒权力运用上的霸道和霸气,不能唯我独尊,我行我素,借权生狂,狂傲自大,对上唯唯诺诺,对下盛气凌人。
二是“慎欲”“戒贪”。不放纵欲望,不谋取现实以外的特殊利益,戒贪金钱美色,戒贪名利地位,戒贪安逸奢侈。
三是“慎微”“戒纵”。要时刻铭记“舟必漏而后水入,土必湿而后苔生”这一道理,小节做起,防微杜渐,管好自己。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该取得东西坚决不取;不该要的钱物坚决不要;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戒不拘小节,放纵自己,特别是单独处事或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干出违法违纪的事。
    对一般党员干部而言,首先要在思想上弄清勤政廉政概念,特别要破除那种没职没权不能腐化;不管钱物没法贪污;反腐倡廉与己无关的偏见。我们讲掌握权钱在反腐倡廉中固然重要,但其全部内涵不单单局限在权钱上。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身为党员干部,不论按党章要求还是按职业道德标准衡量,如果在思想上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工作上得过且过,消极怠工;作风上拖拖拉拉,傲慢粗暴;纪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生活上不拘小节,利欲熏心等等,都属于不勤政廉政得表现,起码是素质不高,愧对党和人民赋予你得职责和待遇,即使这样得人侥幸当了官有了权也必然走上贪官之路。基于这一点,我认为一般党员干部防腐倡廉的修养同样重要。
    其次是在自身修养上同样要做到“三求”、“三戒”;
    一要求“进”戒“满”。不断努力学习,开拓进取,力求在德能勤绩上不断进步,有所作为。不满足现状,固步自封,落于人后。
    二要求“勤”戒“赖”。对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不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敷衍塞责,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或当念错经的歪嘴和尚。
    三要求“能”戒“庸”。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增强实际工作本领,成为胜任各项工作的能人。不当名不副实、嘴尖皮厚腹中空的庸人,脱离一切庸俗的低级趣味的东西。只有做到这些,才能达到真正推动机关效能建设。
    二、强化机关效能监察要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仅靠学习教育修身,更要靠制度管理约束。制度是保证权力依法运行和防腐倡廉的根本途径,也是维护民政系统各项工作健康有力发展的重要措施。用制度和机制管人、管事,是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的一个重要杠杆。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是带长期性、根本性的东西”,“按制度办事总比人来得可靠”。从某种意义上说,机关效能更多的是体现为依法行政的效能,如机关事务管理、干部的廉洁从政、机关资源的整合、办事效率的提高、行政人员行为的规范、奖励处罚的到位、正常工作秩序的维护执行等等,都需要靠制度和机制来规范和保证。行政机关如果引进好的制度和机制,并能真正落实在实践中,机关效能就能在高效的平台上运作。
    首先,要有制度。没有制度,“无规矩难以成方圆”,自然也就管不了人、管不了事;提高机关效能喊得再响也白搭。
    近几年,我们在勤政廉政抓制度建设上是有成效的,特别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局党组根据自查和各支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近期又研究制定了“民政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党员廉政建设自觉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完善了“行风和效能建设实施细则和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5项制度,并下发各科室和基层单位开始实行。以后,根据情况的变化和上级的要求,不断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约制度。各科室和基层单位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从有利于党风、行风和勤政廉政建设出发,完善、补充、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其次,制度要管用。不管用,制度再多也推动不了机关效能建设;如果把制度当“稻草人”,只订制度从不落实,就形同虚设,这样的制度再好也是纸上谈兵。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因此,要加大制度执行的工作力度,强调严格遵守制度,强化按制度管人管事办事的意识,切实发挥制度的管理约束作用。不仅一般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模范遵守,绝不能置制度管理约束之外或违反制度。今后要进一步认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不论是谁,都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制度的管理约束作用,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防线。
    第三、要清理制度。尽快建立起覆盖尽可能多行政工作领域的制度,并按照管用的要求对原先制订的一系列制度进行清理、修改、完善;特别是要让制度通过监督和奖罚机制真正运作起来,以此真正推动机关效能建设。
    第四,要采用监察机制。一个人、一个部门、一个机关的道德自律是很重要的,但自律、特别是社会监督是必不可少的。从实践看,机关效能建设首要的是靠机关内部的自律和监督。要对照法律和制度,建立起一个切实可行的自律和内部监察机制,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罚的处罚,该奖励的奖励。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一个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让群众来监督,让社会来监督。只有这样,机关效能才能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旺盛的生机。
    三、强化机关效能监察要突出依法行政,在建设透明度高的行政机关上下功夫。
    人民群众对民政机关的工作满意与否,是民政机关效能的最高衡量标准,就是说行政行为要体现国家的意志、人民群众的愿望。这就要求突出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建设透明度高的行政机关。一是要全面推行政务分开。要形成党委主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牵头、落实和负责监督的工作机制,将行政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民政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在政务公开中,各级民政机关要对各类行政服务事项全面实行公示,并加以明确和细化,采取政务公开栏、公开大厅、会议、广播、电视、便民手册、电子屏、公众信息网等形式向群众公开;要制订完善《政务公开的实施办法》、《政务公开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务公开有章可循,并要以组织检查和评议等手段加强考核和监督,防止有些部门搞半公开和假公开;同时,要强调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干部任免和年度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并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设立畅通民意的渠道。在自上而下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要开辟由下而上的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建言献策的渠道,如开设电台“民政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直接听取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反映和意见,并通过“热线”安排民政部门领导接受群众咨询,对群众在“热线”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答复,对当场不能予以承诺的,明确答复期限;通过媒体开辟“热点追踪”、“热线论坛”栏目,进一步反映群众意见,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追踪,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现象公开曝光。各级民政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借鉴民主评议行风的做法,把对机关施政透明不透明、服务到位不到位、机关廉洁不廉洁的评价权和建议权让位于社会各界,经常性地组织社会评议民政机关活动。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要求当时可以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专题研究,提出对策,积极整改,做到件件又落实、事事有交代。
    四、强化机关效能监察要突出提高服务水平,在努力建设办事高效的行政机关上下功夫
    提高效率是加强效能建设的目的所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必须最终体现到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上来。要确立“有限责任政府”的观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办事层次和环节过多的弊病,真正把民政机关职能从过去微观管理为主转到宏观管理、依法管理和搞好服务上来。要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要求,继续深化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审批事项仍然过多、过于集中和减瘦留肥、明减暗不减等问题,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各级民政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立足于思想源头、着眼于思想教育整顿,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境界。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整风的精神组织一系列机关干部思想教育整顿主题活动,在机关中牢固确立“一切为了发展”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反对“冷、硬、横、推”和各自为政的错误行为,兴起一轮轮更新观念、提升境界、树立新风的热潮。同时,要结合教育整顿,针对服务对象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对部分有行政执法权利的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实行轮岗、换岗制度,对在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严肃查处。要通过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教育整顿活动,使机关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对基层、群众要求办的事做到不推不等,做到“不讲不好办、多讲怎么办”,做到为基层、群众快办事、办成事,力求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方式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显著减少,使同心协力、雷厉风行的工作局面得以形成。
    五、强化机关效能监察要突出加强廉政建设,在努力建设廉洁勤政的行政机关上下功夫
    廉政建设是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廉洁是对公务人员的道德要求,没有廉洁,再好的效能也只能是水中之月。因此:要努力创建“廉洁型”机关,切实做到廉洁勤政,干净干事。
    一是要加强廉政教育。以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为重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现党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使机关人员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同时,要采取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分析典型案例、学习有关廉政规定等方式,教育民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始终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二是要明确廉政要求。要在民政机关中明确“三个不出、四个提高”的廉政建设目标。“三个不出”,即不出一起因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而被追究行政、党纪或刑事责任的事件,不出一起因执法不当而引发影响稳定的群众上访事件,不出一起因工作人员违规行政而引起群众行政投诉的事件:“四个提高”,即民政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形象明显提高,机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行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各界对民政机关的满意程序明显提高。以“三个不出,四个提高”为民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设立“底线”。
    三是落实廉政责任。要在各级民政机关建立起党组(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具体落实管理、科室(单位)相互监督制约、全体干部职工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绩效考核是效能监察的重要工作手段。要确保机关效能建设不走过场,就必须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绩效考评。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出台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等奖惩的实施细则,通过组织考核考评,把效能监察真正落到实处,从而促进机关行政人员勤政廉政、干净干事,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兰友德  丁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