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国家战略上再作新贡献
中共宁波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面对当前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挑战,宁波必须积极承担起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重任,抓住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机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港航服务业、临港先进制造业、海洋新兴产业和海岛资源开发为重点,努力实现从“海洋经济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的战略性转变,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发挥好先行示范和龙头带动作用。
今年2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明确提出以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为核心区,形成我国海洋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重点区域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地,标志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前不久,省委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对全省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最近,中共宁波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国务院批复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领会。我们认为,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是宁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推动“六个加快”战略部署、争创科学发展新优势的又一次重大历史机遇。我们将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精神,勇挑时代重任,深化贯彻思路,明确战略举措,在服务国家战略上再作新贡献,在推动宁波科学发展上争创新业绩。
A 勇于承担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时代重任
经历国际金融危机的洗礼,当今世界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抢占海洋科技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深度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的力度不断加大。海洋不仅在发展新兴产业、推动产业升级上的作用更加明显,而且在连接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枢纽地位更加突出。宁波海洋资源丰富,港口区位优越,产业基础扎实,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竞争中具有良好的比较优势。面对当前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挑战,必须紧紧抓住和用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机遇,积极承担起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重任,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深刻领会国家战略意图,切实增强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使命感。国务院批复的规划强调把浙江建设成为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既要求综合实力较强、核心竞争力突出,而且要求空间配置合理、科教体系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和体制机制灵活。省委对此进一步强调把科学发展这一核心要求贯穿于示范区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联系宁波实际,历届市委、市政府积极实施“以港兴市、以市促港”和“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战略,海洋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海洋经济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和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港口总体大而不强,海洋生态环境不容乐观,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我们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切实增强探索引领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使命感,努力在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上率先作示范、勇做排头兵。
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责任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这为我们建设海洋核心示范区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宁波港口物流和大宗商品交易发展基础良好,目前各类物流相关企业4000多家,物流增加值507亿元;14个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大部分已有雏形,2010年实现交易总额近2000亿元,原油、铁矿石、塑料、液体化工等品种市场交易量位居全国第一;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产业崭露头角,去年产值200多亿元。但是总的来看,港航物流服务的增值能力和竞争能力还比较薄弱,海洋产业规模不够大,特别是海洋高技术产业发展滞后。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海洋经济重点领域的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切实增强提升竞争力、壮大增长极的责任感,努力在贯彻落实省委确定的核心任务上率先求突破、敢作领头羊。
准确把握宁波发展特征,切实增强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紧迫感。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宁波走的是一条独特的海洋经济发展道路。港口的开发开放、临港产业的兴起、贸易经济的繁荣,为宁波经济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当前,宁波正处于深入落实主题主线要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发展阶段,宁波转型发展的最大引擎仍然要靠海洋经济。从宁波经济特性来看,全市经济呈现海洋经济、民营经济和开放型经济“三位一体”的格局,其中海洋经济是基础性和前提性的;从空间范围看,宁波人口总量的70%和经济总量的80%以上都集中在滨海岸线50公里范围内,宁波经济发展最突出的矛盾也集中在这一区域。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海洋经济对宁波经济转型发展的独特作用,切实增强先行先试的紧迫感,努力在建设海洋经济强市上率先见成效、争当先行者。
B 牢牢把握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战略重点
根据3月25日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我们认为加快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港航服务业、临港先进制造业、海洋新兴产业和海岛资源开发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统筹陆域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统筹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统筹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着力在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完善海洋基础设施体系、提升海洋科教研发能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实现从“海洋经济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的战略性转变。力争到2015年,把宁波基本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实力较强、辐射服务功能突出、空间资源配置合理、科教文化体系完善、海洋生态环境良好、体制机制灵活的全国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对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发挥先行示范和龙头带动作用。
以贸易物流为重点,加快打造国际强港。港口是连接海洋和陆地的重要结点,在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龙头引领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宁波港实现了从内河港、河口港向深水枢纽港的历史性跨越,目前已拥有生产泊位315座,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74座、5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44座,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通航,2010年货物吞吐量突破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300万标箱,已形成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营销组织网络体系和物流网络体系,基本确立了我国深水枢纽港和国际集装箱远洋干线港的地位。但总体上看,宁波港仍属于大进大出的运输枢纽港。纵观世界先进港口,都往贸易物流、建立自由贸易区方向转型,比如荷兰、美国、新加坡、香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宁波加快打造国际强港,必须大力发展贸易物流,并积极探索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发展的新路子。
一是提升港口综合开发水平。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加快推进梅山、大榭、穿山三个港区专业码头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5000万吨的港口货物吞吐能力和600万标箱的集装箱吞吐能力。加强现有码头岸线整合,推进向公共码头转化,提高岸线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四个统一”的集成效应和品牌效应,推进浙江港口联盟建设,提升浙江港口群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二是拉长物流产业链。积极开展进口业务,大力发展流通加工、分拨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等商贸型、增值型物流。与此同时,加快推进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为重点的国际航运综合试验区建设,争取享受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航运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推进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和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加快集聚一批国内外知名航运、贸易、金融等服务企业和机构,大力扶持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咨询、海洋培训等航运服务业,积极发展船舶融资、航运租赁、金融仓储、航运结算、航运保险等航运金融服务,创建发达健全的港口金融服务环境。
以大宗商品交易为支撑,构建“三位一体”港航服务体系。省委、省政府提出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是基于对海洋经济发展新形势正确判断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抢占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宁波通过加强资源整合,加大扶持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在港航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先发优势,但在总量规模、辐射范围和配套服务能力等方面与国际强港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我们要把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作为重中之重的战略任务,进一步在大宗商品交易、海铁联运集疏运网络建设、金融和信息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寻求突破,努力提高海洋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辐射能力。
一是按照省委“一个中心、两个平台”战略要求,依托现有市场基础和海铁联运优势,提升液体化工、塑料、钢材、镍金属、船舶等交易平台,加快建设铁矿石、进口煤碳两个交易平台;新建一批煤炭、钢材、铁矿石等交割仓库和储运基地,引进一批大宗商品国际运营商、贸易商和期货经纪商等服务机构,带动发展物流金融、现货即期交易、远期合约交易等功能业务,积极构建宁波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二是按照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的定位,重点推进甬台温高速复线等公路网建设,努力构筑“一绕五射”铁路网,加快推进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加快宁波海铁联运集装箱中心站和港口支线建设,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高效对接,努力形成由进港航道、锚地、港口、疏港公路铁路和重要枢纽场站组成的便捷集疏运网络。完善提升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功能,开通到江西、安徽、四川等集装箱班列,积极培育建设海铁联运市场,增强面向长三角、中西部的辐射和服务功能。
三是完善航运物流信息系统。以沿海管理部门、港口企业、物流企业等相关信息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协调海关、海事、商检等口岸部门,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标准化、广覆盖、高时效的数据交换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港口信息互联共享和港口业务的协调化管理。同时,重点提升电子口岸EDI信息系统服务功能,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专用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开发应用现金物流业务运营信息系统,提升航运物流信息化整体水平。
以转型发展为导向,提升临港大工业发展水平。从世界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发展历程看,临港工业已成为海岸地区产业发展的主要形式和成功之路,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回顾宁波工业发展历程,临港大工业是优势最强、贡献最大的产业门类。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以石化、钢铁、汽车、造船和能源等行业为支柱,绵延二十几公里的沿海临港产业带,基本建成华东地区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2010年,实现总产值7000多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60%以上,形成了3000万吨炼油、100万吨乙烯、400万吨钢铁、200万吨不锈钢、250万吨载重造船、15万辆汽车等产能,其中炼油、PTA、MDI等生产规模均居全国前列。但在产业发展规模、质量和效益上,与世界先进港口的产业发展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如新加坡的裕廊工业区,目前炼油能力已达6500万吨,乙烯630万吨,化工业产值占到新加坡制造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是全球第三大石油炼制中心和全球十大乙烯生产中心,而且在产业链构建、资源集约利用、环境污染控制等方面也走在世界前列。鉴于此,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不管是从自身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现实基础、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来考量,还是从国际先进港口城市的发展经验来分析,我们都应该坚持把临港工业择优发展作为海洋经济的重要支撑,按照国家战略和规划定位要求,努力打造国内一流、世界先进的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
一是在发展原则上,要坚持发挥资源禀赋优势、体现国家战略要求、符合绿色环保标准,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好、环境影响小、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实现临港工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提高临港工业生态化发展水平。
二是在发展思路上,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走集群化、循环化、高端化的发展之路,进一步推进产业集中,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实现临港工业集约化发展。
三是在项目建设上,积极稳妥推进镇海炼化扩建1500万吨炼油和100万吨乙烯一体化、台塑宁波石化一期后续和二期等石化产业项目,吉利汽车20万辆整车、沃尔沃10万辆整车等汽车项目和中船集团宁波基地等造船项目,统筹处理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增强重大项目带动水平,努力建成在亚太地区甚至全球有重要影响的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
以科学规划为前提,积极推进海岛保护与开发。海岛是宁波最具特色的资源和优势,也是培育海洋经济发展增长点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们坚持总体规划、分类指导原则,不断探索海岛科学开发新模式,在海岛保护和开发开放上取得了明显进展。比如梅山岛,作为我省唯一的保税港区,2010年7月一期正式封关,当年就实现生产总值8亿元,财政收入2.68亿元,呈现出高速、高效、高能级发展态势;大榭岛,1993 年由中信集团整体开发,目前已经形成了临港石化、港口物流和能源中转三大支柱产业,基本建成中国华东地区重要的液体化工、能源及集装箱中转基地,201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60亿元,实现财政收入79亿元。目前,宁波岛屿资源丰富,有500平方米以上海岛516个,岛屿面积524平方公里,岛屿岸线长758公里,开发潜力巨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海岛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作为拓展发展空间、培育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科学编制海岛开发规划。根据海岛的地理分布、资源特点和开发现状,明确海岛分类及发展定位,统筹功能布局,选择发展海洋渔业、海岛旅游和中转仓储等产业,努力把宁波海岛群建设成为富饶的生态海洋渔业示范区、国际性的滨海旅游区和先进的港口经济区。
二是统筹推进海岛开发开放。按照高标准规划、分阶段开发、市场化运作的思路,推进南田岛、高塘岛、檀头山岛等一批重要海岛的综合开发,注重差异化发展,坚持规范有序开发,形成各具特色的主体功能岛。
三是加强海岛资源有效保护。研究制定《海岛保护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系列技术标准,提高全民海岛保护意识。划分海洋保护区、植被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等海岛开发区,强化海岛开发空间管制,建立海岛资源开发和保护长效机制。
四是探索研究海岛开发开放政策措施。强化开发开放模式研究,创新经营开发机制,譬如对于部分无居民海岛,可以考虑延长海岛开发经营年限,建立70年产权经营制度,提高海岛开发积极性;创新投融资机制,放宽开发市场准入,鼓励国内外优质资本、民营资本公平合理参与海岛开发;按照“以岛养岛”的政策取向,对重要海岛的开发建设组建投资公司,实行财政封闭运作;努力破解土地要素制约,探索开展“渔耕平衡”试点,拓展海岛发展空间。
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近年来,通过整合科技资源、加大扶持力度,我市在海洋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快发展。装备制造方面,初步形成了以石化成套设备、核电设备、特种船舶等为主导产品的产业体系,培育了浙江造船、新乐造船等一批高端装备生产企业;清洁能源方面,慈溪风电场、锦浪新能源风力发电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投产,建成后年发电将超过9亿千瓦时;生物医药方面,鱼蛋白胨、鱼油降脂丸等海洋生物制品,已占据全国较大市场份额。虽然我市海洋新兴产业呈现较快发展势头,但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海洋高科技及中高端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与青岛、深圳等沿海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水平,决定着能否在未来海洋经济竞争中抢占制高点。我市已将海洋高技术列入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5年努力,使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30%以上、海洋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贡献率达70%以上。
一是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开放型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围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攻关,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依托宁波大学等在甬涉海院校,支持设立海洋综合性研究机构,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创办海洋科研创新服务基地,构建海洋基础研究平台、高科技研发平台和科技应用平台。
二是大力增加对海洋新兴产业的科研投入,完善海洋科研成果产业化扶持政策和区域性技术交易中心功能,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推动海洋新兴产业集聚。
三是大力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生物医药、生物育种、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新材料六大新兴产业,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增强产业竞争力。目前,重点推进浙江造船二期、三期扩建和三星重工扩建、中策动力船用柴油机等项目,加快宁波LNG接收站及储备基地建设,规划建设象山东南沿海、杭州湾新区、国电北仑穿山半岛等风电场项目。
C 着力构筑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保障体系
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是涉及方方面面、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我们要结合“三思三创”活动,强化协调抓落实,改革创新抓突破,坚持不懈抓成效,加快建立起切实有效的保障体系,努力把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体系。能不能建设成为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不是靠喊出来的,而是靠干出来的。我们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六个加快”战略部署的头等大事来抓,建立健全海洋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对重大决策、重点规划、重要政策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抓紧启动实施海洋经济重大项目,特别对列入国家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海洋经济项目,组织力量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一环一环抓好项目落地。坚持试点带动、整体推进,积极做好象山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工作,研究完善试点方案,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细化海洋经济发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任务分解和考核制度,完善工作举措,落实相关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探索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政策扶持至关重要。我们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研究探索市级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充分发挥财政投资的导向作用,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培育、重大平台开发、海洋科技研发、生态环境保护、海岛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海洋新兴产业、涉海服务业、临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海洋渔业。积极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对涉海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采取股权置换、发行债券和上市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深化水、电、土地等价格政策改革,优先安排重大涉海工程项目用地用海指标,对海岛地区的重点项目建设给予倾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海洋经济战略合作伙伴,努力形成海洋开发项目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
强化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统筹推进交通、电力、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捷畅通的交通网络体系、配套完善的水利设施体系、安全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和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体系。按照“一核两带十区十岛”的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加快推进港口、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连接海陆、沟通区块的快速通道。加快跨区域引供水重大工程、多水源供水系统和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规划建设与省主干网配套的天然气管网,大力发展风能、生物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增强对沿海和海岛地区的水资源和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大力实施“数字海洋工程”,扶持发展物联网技术,完善海洋信息系统,健全海洋防灾减灾预报预警体系,提升海洋经济信息化水平。
构建海洋综合管理体系。按照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抓紧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制定区域海岸带发展控制性详规,增强规划的宏观指导和刚性约束。坚持依法护海、依法用海,深化地方海洋立法工作,制定修订一批涉海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进海上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用海行为的打击力度。高度重视海洋生态和海洋资源保护,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编制落实海岛和海洋生态保护区规划,强化海域、海岛和海岸线资源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海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实施海洋生态修复与治理,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加快形成人才支撑体系。强化宁波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引进和培养海洋经济领域的优质教学科研资源,引进涉海企业高级从业人员充实教师队伍,推进我市高校在涉海类专业上的专业设置权。探索在海洋经济和专业领域的定向招生制度,通过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我市海洋经济紧缺急需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企业在职员工修读高校海洋专业工程硕士,发展海洋专业继续教育,加强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健全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引才扶持政策,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海洋科技研发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型人才,推进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