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工作要点》发布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网站 更新时间:2012-04-14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政办综[2011]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2009-2013年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进程,确保实现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网上为民办事和机关网上协同办公,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提高政府及部门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社会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发挥电子政务在促进政府效能建设、改进为民服务、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目标

  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积极组织编制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建设,加快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强力推进电子政务综合应用体系建设,加快实现全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应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推动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积极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编制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年是谋划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要认真做好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工作。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由电子政务专家、相关单位电子政务负责人组成的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写工作组,工作组要按照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对省内外电子政务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学习《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2009-2013年发展规划》精神和借鉴兄弟省市电子政务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电子政务的实际,积极做好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写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编制好本地、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并在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下发后做好相应调整。各市地及省直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报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进一步推进省政府网络资源整合,继续完善网络延伸基础建设工作。

  1.继续推动部门利用已经建设好的省、市、县三级政府电子政务网,促进网络资源整合。一是对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开展业务纵向网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升其网络带宽,满足各项应用需求。二是继续启动省直部门纵向网建设工作。同时,完善各市地县区网络平台建设。三是根据全省电子政务网上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网络的互联互通要继续开展向下延伸建设工作。

  2.进一步推动各地政府电子政务网建设和升级工作,各地政府参照省政府电子政务网建设模式,遵循统一网络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快构建完善本地政府电子政务网。

  (三)大力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提高行政效能、推行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于公众的现实需求,以“整合、应用、服务、效益”为主线,以使用全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支撑,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为核心,关键业务应用系统和跨部门协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开发推广可以满足各单位业务需求的实现互联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应用深化、投资问效为原则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应用工作。

  1.省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应急办的要求,加快省政府应急平台的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实现与国家、各地和各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2.全省政府政务公开监管平台一期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综[2010]27号)要求,网络管理平台建设一期工程将在省直各部门和2个试点市、2个试点县实施。利用网络管理平台,建立网上信息统计考核系统,实现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动态考评,并定期将考核项目和考核结果通过网络进行通报的目标。

  3.全省电子监察网络平台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意见》(黑政办发[2010]4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省级电子监察平台建设,选择10个行政审批权力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电子政务基础较好的省直部门先期纳入省电子监察平台,逐步将省直各部门及各市地行政权力运行纳入全省电子监察系统。要努力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自动采集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对业务运行流程自动监控,提供时限判别、收费监督、资料数据对比、异常处理监督、智能统计分析预警等功能。

  4.省政府电子公文传输延伸到县级政府。在前期县级政府电子公文传输试运行的基础上,2011年实现全省县级政府电子公文传输正式运行,传输内容及相关要求与省政府向各市地、省直各部门传输电子公文的内容及要求相一致。


 5.研究建立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数据同城异地(容灾)备份系统。遵循统筹规划、分等级保护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以保障数据安全、保障灾后业务及时恢复和提高灾难抵御能力为目标,加强对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数据同城异地(容灾)备份系统的研究,启动(容灾)备份系统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

  6.研究顶层设计的应用,建设为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支持的综合数据库。开展对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应用的研究,并实现各应用系统的有机整合、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为电子政务应用建设向更深层次推进做好准备。在统一的规划、标准与规范指导下,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综合数据库,为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四)继续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提升应用服务水平。

  1.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应用系统的研发,提升网站应用支撑能力范围;修订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完善内容保障机制。

  2.进一步整合利用部门服务资源。以“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各地、各部门要将网上办事服务作为网站内容建设的重点予以推进。要将权威发布政府信息作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基本要求予以强化,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部发布上网,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严格信息报送和发布的审核把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稳步推进网上互动交流,尽快建立起意见建议受理、办理、答复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具备条件的政府门户网站要逐步统一本级政府部门网站网络技术平台,为逐步实现“一站式”服务奠定基础。

  (五)加强网络及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基础性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明确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建立和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1.各地、各部门要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认定的保密技术及有关要求对已建和待建的电子政务系统进行梳理、改造。要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和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网站要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逐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政府网站安全防范能力。

  2.要加强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立协同管理机制,依托省政府ra(电子身份认证注册系统),规范和加强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为主要内容的网络信任体系。要建设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动态网络资源管理、监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失窃密的防范和管理能力。

  3.要重视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指挥调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数据备份,开展系统备份,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

  (六)做好电子政务业务培训、指导和经验交流工作。

  1.加强全省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建设、信息管理、平台综合应用等不同层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电子政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开展建设与推广《电子政务工作》简报,总结工作经验,宣传自身工作,分享建设成果,交流实践经验,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业务调研,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和技术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2.研究制定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发展的各类标准,制定适合推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的各项配套的规章制度,加大贯彻实施力度。调整并加强省政府电子政务专家咨询组成员,在省内大专院校有关专家、学者和省直部门、市地政府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人中筛选,建立专家资料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

  3.组织开展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开展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评估标准,将电子政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予以考核,推动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在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起草出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的五年规划,全力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电子政务负责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善项目咨询、专家论证机制,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二)加强经费保障和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资金投入力度。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电子政务专项资金投资规模,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各级政府部门要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解决好电子政务建设的投资和融资问题,并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资源整合,构建统一的政务网络体系。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逐步规范业务流程。已经建设的业务系统和网络,要按照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统一规划和标准进行调整,逐步实现原有系统与省级中心平台的互联互通;准备新建的业务系统,要充分利用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严禁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