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鲁经信政字〔2011〕269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现将《山东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文化强省及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社会监管和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一)“十一五”发展现状
1.全省电子政务网络框架基本形成。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要求,省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已连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30多个省直部门,完成了部分市地外网结点建设和与省级外网互联互通。各市地外网已不同程度地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电子政务内网已连接所有省直部门和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市、县级政府,公文传输、信息报送、应急指挥、政务督查等功能在电子政务系统中得到较好应用。省政府、100%的省直部门和市、县(市、区)级政府已经全部建立了门户网站,各级门户网站群在政务公开、实现互动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取得明显成效。80%的政府部门建立了行业数据库,其中47%的部门实现了重点数据库的省级集中,在提高办公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领导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法人数据库实现了质监、工商、税务、外办、人事等多个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累计实现数据信息交换520余万条,极大地提高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征收能力。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已实现了省内居民基础信息的省级集中,信息质量和数据更新速度居全国第一。宏观经济数据库已建设完成,目前已加载数据700多万笔,查询2万多次。“诚信山东”数据库已覆盖23个省直共建部门的信用监督信息,近50万户企业的基本信用信息。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及商业银行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税款信息共享和税源动态监控。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已建设完成省级1:1万、1:5万基础测绘数据库,为全省信息化建设提供空间支持载体和基础平台。农业、水利、渔业、工商等14个涉农部门参与的涉农信息资源开始共享并发挥作用。
3.电子政务应用水平明显提高。通过“金字工程”等一大批重点领域电子政务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1)综合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金税”工程通过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实现了内网全省数据的集中处理和外网面向30多万纳税人的网上申报集中处理。“金审”工程启动了全省质监部门联网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实时、远程检查监督。“金盾”工程二期强力实施信息资源整合以及社会信息引进共享,显著提高了打击犯罪、管理防范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金质”工程实现了3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和预警预测。“金管”工程建设完成了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和覆盖主要工商业务的10大应用系统,实现了全系统业务互动、数据共享,有效提升监管执法和社会服务水平。环保部门完善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对1600多个自动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存储和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对重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控。
(2)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我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金保”工程实现养老、医疗等5种社会保险业务“一站式”办理和服务,并率先在全国启动了网上社保业务。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已在90%以上的市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舍山东省级数据中心作为全国教育信息资源库一部分开始启用。齐鲁医院、千佛山医院等大型医院积极实施“数字化医院”工程,电子病历、远程会诊等新型医疗方式得到初步应用。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了对重点煤矿、危险化学品等企业的远程动态监控和事故预测预警,通过应急救援决策支持系统对事故影响范围以及事故严重度进行预测并提供最优救援方案,有效避免和减少生产灾难发生。外事系统实现了网上审批和网上办照,全面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4.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成立了山东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对全省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和管理。建设完成山东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支援中心、山东省信息安全测试平台、山东省信息安全应急支援平台和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平台,对突发性网络安全事件具有较强的应急支援服务能力。在重点部门部署开展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两项试点工作,开展了信息安全大检查。初步形成了“济青双轴心,省域全覆盖”的电子认证服务体系,成功发放数字证书70余万张,覆盖全省的网络信任体系正在形成。
5.电子政务发展环境不断优化。70%和72%的省直部门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及信息中心。17市地全部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为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我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重要文件。发展了一批软件评测、数字认证、标准化研究、信息安全应急支援中心、电子政务服务外包中心、信息化培训等支撑机构,开展了电子政务标准研究、信息安全测评、人才培训等基础性工作,有利地推动了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电子政务重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统筹协调能力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迟缓;四是法律、法规、标准化工作相对滞后;五是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六是资金投入不足,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电子政务整体水平与先进省市、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期望、与政府加强自身管理和转变职能的需求还存在差距。
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一)国际上电子政务的发展趋势。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经历了基础设施阶段、整合阶段进入到转型阶段。在政府内部以及政府不同部门之间通过网络化治理方式推进服务创新和民主发展,使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根本性提升,实现政府的全面转型。因此总体上看,电子政务从应用建设向“互联治理”转变将成为电子政务发展的新趋势,以公众为中心、为用户提供网络化无缝集成服务将成为电子政务发展方向。电子政务发展的基本趋势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体现以公众为中心的建设理念;二是促进政务流程优化日益重要;三是高度重视缩小数字鸿沟;四是高度关注网络和信息安全;五是政府门户网站在电子政务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六是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重视;七是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
(二)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趋势。“十二五”时期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趋势,总体上可以概括为十个字:互联,整合,共享,重构,效率。通过互联互通消除条块分割和信息孤岛现象;对已有的电子政务系统深入整合,实现重点业务领域的业务协同;在整合、互联、协同的基础上,提高资源共享水平;按照政府组织体系的调整,重构一些重大综合应用项目,促进政府行政职能转变;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为构建服务型政府奠定基础。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我省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以强化公共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为突破,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高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促进政府行政职能转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全面加强对电子政务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行统一的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标准,实现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和分类指导。注重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2.创新应用,务实高效。不断扩大电子政务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能力,实现电子政务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3.互联整合,资源共享。从服务全省的大局出发,对现有网络和信息资源加以整合,推进相关行业和领域之间的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
4.保障安全,促进发展。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安全运行管理机制,采取有效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覆盖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内、外网网络更加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基本健全;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基本完善,重点相关领域之间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取得突破性进展;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数据库应用得到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基本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电子政务服务逐步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村)延伸,公众和社会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到2015年,7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网上“一站式”服务,基本满足企业和公众网上服务需求;70%以上的政府职能部门实现信息共享;100%的部门实现核心业务系统的信息化应用;50%以上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有效的身份认证、授权和责任认定的管理;80%以上的乡镇、60%以上城乡社区(村)实现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办理80%以上的服务事项;建立起有效的电子政务考核监督机制,将电子政务考核纳入到各级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中。
四、发展重点
(一)主要任务
1.继续完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
(1)继续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要求,在现有基础上,外网实现横向联通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六大系统,纵向延伸至乡镇和社区。建设完善全省各级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建设政务信息数据中心,提高骨干传输网的带宽及传输速率。到2015年,电子政务网络体系能够满足各级政府业务应用、对外服务和信息共享的需求。
(2)继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应用。以政务网站绩效评估为抓手,以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环节为重心,继续完善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的应用开发;依托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政府网站群,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在线服务、业务协同和交流互动能力的全面提高。
2.加强重点领域应用系统建设
(1)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推进医保、医疗、公共卫生、扶贫救助、就业等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完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管理、就业服务信息、远程医疗、数字化医院、便民医联等工程建设,提高社会保障和服务能力。
(2)围绕公共安全,强化防汛抗旱、农林水利、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应急、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国防动员等领域的预警预测、应急指挥及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尽快启动各种监测、监控和各类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提高政府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围绕经济和社会管理,优先支持财政、金融、房地产、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启动交通信息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监管、企业信用监管等信息系统建设,有序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增强政府综合监管能力,维护市场秩序。
(4)围绕市场经济建设,完善宏观经济、统计、经贸、能源监测管理等经济运行信息系统,提升国民经济预测、预警和监测水平,提高各地政府宏观调控决策能力。
(5)围绕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为各级代表和社会公众参政议政提供多样化、便捷有效的方式,拓展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提高社会公众监督能力。
(1)扎实做好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基础性工作。重点制定数据交换的标准,明确界定部门的信息采集和更新权责,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形成有序的信息采集与更新机制。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为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奠定基础。
(2)依托各级电子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在政府行政管理、经济调控和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有序开展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上级部门对基层要开放接口和提供相应数据支持,实现数据向上集中,信息向下开放。进一步扩大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成果,将财政、银行等纳入到共享范围。重点推动财税和金融、公共安全、医疗、教育、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应急处置、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房地产市场监控、经济运行监控等相关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4.强化基层电子政务的公共服务能力
加快完善基层电子政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政府的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是“十二五”期间全省电子政务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对于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积极推动具备一定条件的城镇社区开展民政、卫生、计生、公安、劳动等部门综合性数据库建设,满足网络化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充分发挥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气象、电信等部门的农业信息资源优势,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更好地服务于“三农”经济发展。建设和完善县(市、区)电子政务平台,将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重要载体,结合行政审批中心、电话热线、乡镇(街道办)或社区的服务代办点等多种服务手段,建立多渠道、多方式的政民互动和服务模式,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5.积极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1)继续强化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突出人口基础信息、法人单位基础信息、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宏观经济信息、诚信山东五大基础数据库的基础性、全局性、统一性作用,理顺采集渠道,加强维护更新,逐步实现基础数据的统一管理。进一步丰富数据库内容,扩大共享范围,拓展应用空间。通过推进基于五大基础数据库的系统工程建设,带动全社会各类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2)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与应用。围绕政府部门主要业务,建设高质量的信息资源库或数据中心,形成一批新的基础性、战略性数据库。重点建设和完善金融财税类、资源环境类、社会保障类、农林水利类、交通旅游类、文教卫生类、公检法司类等政府部门业务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在政府机构内部实现政务信息的共享交换和业务应用,对政府业务工作和重大决策提供支持。
6.全力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坚持电子政务建设与信息安全保障并重,不断提高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和应急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抓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开展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实现对重要数据、设备的异地存储和备份。加强和规范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实现数字证书应用的统一管理。
(二)重点工程
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工程。建设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府各部门间相关业务数据的共享与交换,为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等跨部门的业务系统应用提供支撑。重点解决资源统一描述、统一备案、统一检索、统一交换等问题,开展易于扩展的、基于数字证书应用的部门数据交换与共享应用。
2.基础信息共享应用工程。重点加强全省人口数据库建设,实现公安、民政、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税务、工商、公积金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进一步扩大法人基础数据库共享范围和共享信息类别,将审计、知识产权、财政、国库、银行等相关业务信息纳入共享范围,重点推进在建设部门、公积金管理、法院执行管理、统计局普查工作等领域的应用。建立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各级多源、多尺度、多类型、多空间分辨率的空间地理信息的共享和集成应用,为各种应用系统提供统一、权威的网络化地理信息服务。加快宏观经济基础库建设,推动统计、发改、物价、投资、进出口、国有资产、经济等相关领域的信息共享,实现经济运行预测预警。
3.业务协同应用工程。以各级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为入口,结合行政审批中心,通过相关部门间各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实现行政审批等各项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做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以方便企业办事为出发点,重点推进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入口,工商、公安、农业、国土资源、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并联审批,实现申请工商登记注册、申办组织机构代码、申办税务登记等所有服务网上“一站式”办理。以市民生活服务为切入点,重点实现户籍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出入境手续、公积金等业务的“一站式”并联办理,全面提高政府公众服务效率和水平。
4.政法机关共享共建工程。依托公安金盾网,建设横向连接政法系统各部门和省武警总队,纵向贯通省、市、县政法系统,功能完善、体系健全、安全可靠的全省政法业务信息系统。加快统一的网络平台和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中心建设,实现省级政法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协同办案、执法监督、辅助决策等功能。
5.科技防腐信息化工程。以增强对权力监督的有效性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基础,科学构建电子政务服务、行政权力监察、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公共资金监察、舆论监督、党风廉政教育六大电子平台,创新行政管理和行政监察方式,实现网上行政审批、公共资源的交易、政府信息公开、市民投诉等服务事项的实时监察和评估,满足科技防腐工作需求,提高政府行政效能。6.决策信息共享工程。通过建设和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智囊研究机构的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分析决策支持系统互联互通,逐步搭起决策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通过对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综合改革、财政金融、投资、商贸流通、外资外经、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各类资料、视频等信息的共享,对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形成各类综合决策信息,为不同层次领导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各级领导决策支持需求。
7.党建信息化工程。以党政内网建设为基础,推进基础办公业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以资源共享为核心,以促进需求应用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重点,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内网建设,丰富网站内容;建设完成电子党务应用系统、全省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全省干部管理信息系统、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等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办公信息库、业务知识库等基础性数据库建设基本完成,规范的信息资源公开、共享和应用机制逐步完善;各级党委部门的相关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党建信息化工作基本满足和适应各级党委部门管理、决策、服务的需要,应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8.国防动员应急指挥工程(略)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各级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信息化领导小组会,研究解决和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信息资源的共享、业务协同等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部门内部要成立主要负责人担任的信息化领导机构,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推进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动建立部门信息化主管负责制,在决策层设立首席信息官(CIO),总体协调部门内部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
(二)完善法规和标准,优化发展环境。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电子政务法规和标准体系。组织科研和专业机构研究出台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等方面法规;参照国家的标准体系框架,逐步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应用标准,有序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应用。
(三)加强宏观指导,强化考核管理。加强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努力把握信息化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为各级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宏观指导。引入公众评价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业绩的考评内容。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程评选、网站绩效评估等活动,形成激励机制,促进电子政务发展。
(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项目管理。继续加大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将电子政务运维资金纳入本部门的预算管理,并使运维资金不低于部门年度预算的15%。研究制定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电子政务工程从项目立项到验收各环节的管理;对专项资金做到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必须由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审批和资金部门才能予以立项和提供资金支持。对依托各级电子政务信息交换平台,组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项目的牵头单位要在年度资金计划中优先安排。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外包管理办法,鼓励电子政务服务外包。
(五)完善支撑体系,抓好人才培养。依托相关大学和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各类电子政务支撑机构,强化合作,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好服务作用;积极开展与电子政务相关的各种咨询服务、业务培训和媒体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信息化素质。鼓励引进和培养技术与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满足电子政务建设对人才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