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滁州市政府和政协滁州市委员会联合发文,要求市政府在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先送市政协协商并广泛听取意见。
据介绍,以往在“红头文件”出台前的意见征求环节,市政府法制办通常采取向市直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以及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现在,这一环节将加入政治协商,以及向工商界和法律界人士“纳谏”的过程。此举是为进一步发挥政协参政议政的作用,拓展政协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
该市要求,政治协商贯穿于文件制定和实施全过程,通过会议协商、书面协商、恳谈协商等三种形式进行,对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没有经过市政协民主协商的一般不出台,个别亟须实施的,在实施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协通报。市政协接到《协商通知书》后,应及时按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实施效果评估。 (记者周连山 通讯员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