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检察院“有了情报信息库,案子办得又顺又快”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2010年,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的反贪工作实现了几个突破:一个基层院反贪部门一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13起,仅在煤炭系统就立案查办10起大案要案,查办的大案数量多、金额高、影响大,创下郑州市检察系统5年来之最,仅其中一起案件的案值就高达495万余元。一个个声势浩大的反贪行动让贪官闻风丧胆,令百姓拍手称快。

这样一个人口只有80余万人的县级市里,反贪工作何以取得如此战绩?仅有18名干警的反贪队伍,何以屡建战功?

新密市检察院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杜超峰给出了答案:“信息工作是我们制胜的法宝。”

■起步

三个情报库打基础

“2010年以来,我们案件办得又顺又快”,有着多年侦查经验的新密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建平说。事实上,这也是该院所有反贪干警的感受。

“顺”意味着从容,意味着主动。干警们的从容和主动是因为有底气。这底气来自该院于2010年起建立的初查情报信息库。

谈起情报信息库建立的初衷,该院办公室主任裴亚东介绍说,以往干警开展初查工作,一些线索不能达到立案标准,相关信息就不再搜集储存。后来再遇到类似线索或来自于同一个单位的线索,往往要做重复的初查工作,既耗费了时间和精力,又降低了办案效率。

针对这一情况,新密市检察院反贪局从2010年起,开始对初查线索的来源、线索反映的问题及查处情况、成案后案件的情节和性质、承办人等信息进行及时储存,逐步建立起初查情报信息库,供干警在查案前参考。

“有了初查情报信息库,我们对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线索,就可以方便地总结相关经验和不足,分析初查计划是否科学,注明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原因,寻找线索再经营的方向。”裴亚东说。

为使这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该院反贪局在储存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待查线索的可查性、长线经营价值等,对线索进行了分级管理,并增添了历年来与该线索有关的初查信息、初查谋略等内容。

同时,该院建立了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资料库,内容包括已经收集到的被举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房产、车辆、履历,以及亲属从业情况、行政权力相对人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及时评估信息成熟度是否达到初查线索标准,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为方便工作开展,新密市检察院还建立了不立案、撤案、退查、不起诉案件情报信息库,对搁浅、退查、不起诉案件信息进行深挖,拓展案件线索空间。

初查情报信息库、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资料库和不立案、撤案、退查、不起诉案件情报信息库的建设,为新密反贪信息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扩容

信息量涵盖多个重要领域

作为全国煤矿最多的县级市,新密市拥有103家煤矿企业,在河南省政府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背景下,如何立足办案做好服务,为辖区煤炭行业营造一个廉洁的政务环境,成为新密市检察院反贪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要做好这项工作,反贪干警必须全面、深入地掌握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各种信息动态。

2010年,新密市检察院反贪部门利用走访、调研、建立联络员制度等方式初步构建了社会化煤炭行业情报收集网络,并主动创新了情报管理机制,将收集来的信息、初查摸排出的信息、联络员提供的情报分类输入信息库,规范管理,方便办案查询。

在此基础上,2011年,新密市检察院邀请辖区建设、交通、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反贪贿基础信息协作工作,大力扩充基础类信息、情报,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资料信息、机动车辆信息、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房产信息、工程招投标信息,以及热点行业和领域中要害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工作运行机制等,形成了一个浩瀚的信息海洋。

如今,新密市的反贪干警已经形成习惯,拿到线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信息库查询相关信息。

■实战

明确侦查方向提高办案质量

“一年完成三步走,我们的情报信息库建设来源于实战,应用于实战。很多检察机关都在做情报信息工作,我们的特色就在于,将情报工作很好地运用到了实战中。”新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杜超峰说。

谈到信息对反贪工作的推动作用,杜超峰最直观的感受是,通过先期掌握的信息,案件突破比以前容易了,侦查方向也明确了。“这样就掌握了审讯的主动权,对案件有了科学的预测,查办时也可以少走弯路。”

对情报信息库的充分运用,极大缓解了贪贿案件12小时突破难的问题,案件办得顺利从容,规范化程度也大大提高。“以前办案是拼体力,拼极限,而且过分依赖口供等,稍有疏忽就会出现不规范的情况。现在掌握情报信息,干警心里有了底,由被动变主动,突破案件就容易了。”杜超峰说。

自2010年情报信息库创建工作启动至今,新密市检察院反贪局共移送起诉案件18件,无一撤诉,已宣判的案件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全部认罪。

案例一:

从情报中发现破案“玄机”

2010年5月11日,新密市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内容只有一句话:“郑煤集团所属的张沟煤矿矿长吕朝营利用其职务便利,涉嫌贪污犯罪。”这条线索引起反贪部门的高度关注。

经初查,张沟煤矿的账面似乎井井有条,毫无破绽,在此情况下,新密市检察院反贪部门立刻将该矿所有支出项目与情报信息库的情报进行比对。

通过比对,信息库中的一条情报引起了侦查人员的关注。情报称:“近年来张沟煤矿收渣方已自行负责装渣,矿方一般不负担任何费用。”而对照张沟煤矿的账目,却有着多笔“装渣费、装车费”支出项目。凭空多出了一系列可疑的“装渣费、装车费”,引起了侦查人员的警觉,也让他们从看似毫无破绽的煤矿账面上发现了暗藏的“玄机”。

随后的票据调查显示,这一系列的“装渣费、装车费”发票均经由一个名叫张某的男子开出,发票共计17份,总额高达500余万元。办案人员立即秘密找到张某,又通过一天多的调查,询问多名其他相关人员,查实各种书证,最终认定,17份发票确实均为虚开。

同年5月14日,办案人员果断立案,并及时控制了矿长吕朝营、副总会计师王学勤。二人很快交代了通过虚开发票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

从接到群众举报到将二人控制到案,反贪干警只用了短短3天时间。由于吕、王二人毫无思想准备,更来不及串供及转移赃物,新密反贪打了一个漂亮的初查仗。

案例二:

从信息中挖出系统“窝案”

2010年,由新密市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该市国土系统邓某贪污受贿案,则是反贪干警根据有效信息、找到案件突破口、一举拿下的典型案例。

虽然过去几个月了,但查办该案的该院反贪局副局长侯志刚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激动不已:“这几年虽然一直有国土系统的举报信,但内容含糊不清,我们一直在经营线索,后来终于找到了契机。”

2010年4月,该院获取了一个重要信息:国土资源局局长邓某,在提拔干部时买官、卖官。办案人员立即在情报信息库搜寻与邓某有关的信息,包括其个人、家庭情况及与其有联系的业务情况,同时,办案人员对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情况、人员构成、职能职责等进行了解、分析,很快,办案人员就发现了可疑点。

由于讯问人员事先掌握了单位某个人为了获得副科级提拔向邓某行贿的事实,在证据和事实面前,邓某无可抵赖,只得交代了在侯某职级提升和工作变动中,收受侯某5万元,并对其工作变动给予照顾的事实。

办案人员并不满足于此,继续乘胜追击,扩大战果。一方面,他们继续通过信息库,对这几年与国土系统有关的举报情况、线索排查情况进行再次排查;另一方面,深入了解国土局所管的煤炭、房地产、土地手续审批等方面有可能存在的不正常环节,通过一一排查,办案人员还掌握了与邓某关系密切的六七个行贿人,分别予以突破。

在细致、周详的外围初查后,办案人员掌握了大量准确的信息。在事实证据面前,邓某无可狡辩,只能缴械投降。邓某案件最后涉及煤炭、房产、单位进人、中层调整等方面,可谓是以点带面,成功扩大战果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