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检察院打造"数字检察"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赵云昌    
   山东6月27日电(通讯员赵云昌)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通过强基础、抓提升、促创新,大力加强检察信息化工作,全力打造“数字检察院”,推动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深入实施,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保障。

  “三个强化”,夯实数字检察的基础。强化组织领导,将信息化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统一规划实施、统一标准设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强化经费投入,先后投资300多万元,建立了局域网、三级专线网、门户网站、检察专线电话和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建成了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桌面会议系统、大要案指挥系统和审讯监控录像系统等;强化教育培训。

  搭建“三个平台”,推动数字检察的应用。搭建群众工作平台,整合检察内、外网和政府网,以及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构建起快捷高效的“一线三网”群众工作平台;搭建案件管理平台,建立了案件集中管理系统,加强对案件程序的控制和监督,把住了所有案件的“入口”和“出口”;对违反办案流程的行为,及时向主办检察官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搭建数字化办案平台,建起大要案指挥系统,确保了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在指挥中心或办公室,可以直接对案件的查办进行现场指挥、适时调度;实行刑检一体化办案模式,侦监部门审查批捕案件形成的法律文书和整理的证据材料,通过网上办案系统自动流转到公诉环节,公诉部门审查同一案件可以参考或者采用批捕环节的工作成果。

  完善“三项机制”,促进数字检察的创新。完善监外罪犯执行监督管理机制。该院针自主研发监外罪犯执行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在区公安、法院、司法部门推广、联网。使全区700余名监外执行罪犯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监管,犯罪率从2008年的2%下降到2010年的0.3%,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不捕案件动态跟踪监督机制,该院在推广使用“不捕案件动态跟踪监督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将所有的审查逮捕案件均纳入监督范围,升级为“审查逮捕案件跟踪监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对批捕、不捕案件跟踪监督,提高监督到科技含量,保证了案件质量;三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了科学高效的车辆管理系统,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对每辆车进行24小时跟踪监控;建立检察人员生活、社交范围申报调查预警机制,开通廉洁从检监督网,进一步延伸了检务督察触角;设立了电脑照像识别考勤系统,健全工作管理规范,促进检察事务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