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的意见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电子政务的要求,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效能和为民服务的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岛内外一体化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全面提高电子政务水平,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构建比较完善的网上审批、网上执法、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共服务及电子监察系统等应用平台,实现机关工作网上办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用权过程网上监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使行政行为更加廉洁、高效、规范、透明。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建设

  1、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建设电子政务大厅,配置场景式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市直各部门办事窗口,公开职权清单和办事指南,受理审批、咨询等服务,反馈办事结果,为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提供服务。各区政府也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设政务大厅,作为网上办事窗口。

  2、整合部门办公网,构建互联互通的政府办公网络基础设施。整合市直各单位自建的内部局域网,使其互联互通,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办公网络,满足内部办公及部门间网上协同的需要,同时保证市、区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

  3、建设数据共享平台。促进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及各部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在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共享规范与接口标准,建设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为全市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供高效便捷的数据支持。

  4、建设内外网安全支撑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内、外网安全支撑平台,形成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中推广应用数字证书认证方式。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重要信息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和风险评估。统一规划和建设信息安全监控、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和灾难备份基础设施,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失窃密的防范能力,保障电子政务安全。

  以上四项项工作由市信产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市效能办协办。

  (二)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

  建设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促使所有行政权力在网上运行,固化程序,限定标准,公开运行,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推进电子监察。

  1、建设和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和完善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促使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建设并联审批系统,使企业登记注册、工程建设等跨部门审批业务网上协同办理,申报人只需向牵头部门申报或查询,即可获得完整的服务;建设上下联动审批系统,实现市、区两级联动审批,并争取早日扩大到镇、街和社区,形成上下互动、快速运转的审批和服务通道,提高办事效率。

  2、建设行政执法网上运行系统。该系统应包括案源管理、案件办理、案卷归档、统计分析等功能,使执法行为全程固化。该系统应做到既可固化行政执法流程,又可依据细化、量化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自动生成执法标准。

  上述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信产局配合,市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3、做好行政权力上网运行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各区、市直各单位依法清理行政权力,科学分解行政职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权力取得有据。

  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市效能办配合。

  (三)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建设和完善建筑市场网上交易系统。以电子标书为基础,构建专用招投标电子商务平台。在评标、开标中充分运用电子手段,并将交易过程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增强评标过程的客观性和公开性。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管理局牵头,市监察局协办。

  2、完善土地网上交易系统。形成覆盖土地交易全过程的网上交易电子平台,将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采矿权出让全部纳入网上交易范围,实现信息发布、挂牌、客户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客户竞价、成交披露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此项工作由市国土房产管理局负责。

  3、完善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在使用产权交易鉴证电子比对系统的基础上,建设电子竞价系统,实现企业国有产权和部分公共资源的场内交易,使竞买方通过网络实现实时竞价,为转让方、监督方、公证方等提供实时的网络监控平台。

  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

  4、完善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建立市、区网上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共享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协议商品展示库,使申报、投标、招标、开标、评标和监管等全过程均可以在网上进行。

  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

  (四)建设和完善网上公共服务系统

  1、建设公用事业网上办事系统。整合并完善现有公用事业网上办事系统,提供方便的水电气、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就业保障等公共企事业网上办事渠道。

  2、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查询系统。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和信息平台,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信息查询系统。

  3、建设社会诚信查询系统。整合现有诚信手法、工商企业、中介组织、工程建设、金融信用等诚信系统,将行政机关在执法、服务等履职过程中掌握的诚信信息纳入其中,实时公布严重失信的黑名单信息,并将其嵌入相关应用系统,使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评优评先等政务活动强制推广使用信用报告,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失信,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

  以上工作由市信产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市效能办协办。

  (五)建设电子监察系统

  1、建设两级电子监察系统。将所有行政行为逐步纳入电子监察范围,通过实时采集、数据比对、跟踪、催办、督办,对各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实时督查督办,并实现两级监察,即由派驻市直行政机关的监察室、区监察局进行初级电子监察,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市监察局进行再监察。该系统可分步建设,一期先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性投资重大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等行政行为纳入电子监察范围,以后再完成行政征收等其它行政行为的电子监察及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等。

  2、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在所有办事窗口、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在市电子政务大厅设立视频监控室,上班时间安排专人跟踪和督查,查处各类违规操作情形。

  3、制定电子监察工作管理办法。拟定全市电子监察工作规范,对各类电子监察内容、数据标准、预警纠错、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信产局、市效能办协办,市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 长:丁国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家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吴 杰(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成 员:王德贤(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旌扬(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郑智敏(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发明(市法制局领导)

      宋明棋(市委编办副主任)

      黄珠龙(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进征(市建设局副书记)

      王耀辉(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田 锋(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志平(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朱及(市效能办副主任)

      申同忠(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 林旌扬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兼)

  办公室副主任:洪全艺 (市效能办副主任)

  成 员:陈育聪(市政府办秘书一处副处长)

      童平平(市信息产业局处长)

      卢建华(市效能办综合处处长)

      薛荣华(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同时,设立市电子政务中心,牌子加挂在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人员由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从内部调剂。负责贯彻落实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的日常监管维护等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七月五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