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如何开展标准化建设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胡长山    
  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和科学管理化体系建设重要载体的标准化建设,核心是“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绩效考评”三者的统一;要求是“职能配置科学、岗位职责明确,实体处理得当、办事程序规范,基层工作扎实、基础保障有力,执法形象良好、三个效果统一”;目标是形成“工作有目标、干事有标准、办事有程序、奖惩有依据”的工作局面。

  基层检察院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其目的在于借鉴和应用各地的先进经验,着眼现实,立足长远,推动基层检察院标准化建设,实现增强法律监督能力、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

  一要深刻领会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基本精神

  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的基本精神,就是以公正高效树检察权威,以改革创新添机制活力,以人民满意为最终目标。权威是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体现的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对不稳定分子的震慑力、对社会的公信力。权威是发挥检察制度优越性的客观需要,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只有具有较高的权威,才能有力打击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和谐,有力促进经济发展,体现出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权威的实现有赖于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刚直不阿、不偏不倚、迅速及时履行职能。公正高效是体现检察公信力的实践基础。加强机制建设是检察机关“四个体系”建设的重要落脚点,是保障各项工作充满生机、稳步推进的规范举措,是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从基层检察实践看,要保障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不断注意对已有鲜活经验的客观总结,注意对内在规律的理性思考,逐步探索建立结构紧凑、具有逻辑性、操作性强的业务、队伍和事务标准化管理体系。人民满意是检验和衡量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是体现社会主义检察机关先进性的重要指标,是体现检察机关核心价值的关键所在。人民满意有赖于内强素质,不断改革创新,构建和完善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执法能力和水平;有赖于外塑形象,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彰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品质,从而内外互动,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尊重。

  二要掌握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

  基层院的标准化制度体系主要由办案流程化体系、岗位责任及工作标准、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文件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责任及工作标准是基础,是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具体依据;操作文件是落实制度的工作规范或操作规程,是具体的程序要求和实体标准,也是对办案流程体系的分解和细化;办案流程化体系是保障办案质量、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公正执法的核心标准。在制度体系中规定了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分别对执行岗位责任、办案流程和各项制度进行考核,实现提高质量和效率、改进工作的目的。

  基层院的制度体系将全部检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分解和组合,明确可测量和检验的岗位职责,明确各个岗位承担的过程、过程标准及检验标准。以岗位为基点,运用过程方法对各个关键工作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工作过程的实施和实施结果符合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对全部工作岗位和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明确相互间的关系,对相互关联的工作过程作为系统加以明确识别,必要时进行过程再造,以提高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要制定具体、科学、规范的标准化制度体系

  按照每个岗位职责明确、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工作目标清晰、每个办案流程科学严密、每个工作环节程序合理正确、过程控制主体明确、考核评价体系运转良好、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的标准,使整个制度体系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各基层检察院各项工作持续科学发展。

  首先,对岗位责任和岗位标准制度体系进行量化和具体化,也是对各岗人员进行考核的具体标准,就是要对各项工作进行定岗、定责、定目标、定标准,以此为依据,应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和奖惩,达到促进工作、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的目的。各基层院应根据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制定包括科长、副科长、内勤、综合、后勤等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及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和工作标准中应具体规定从中层干部到每一名干警的具体工作责任、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及程序、质量、数量及时限等标准、从事本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等,是实行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的总抓手,也是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是进行考核和管理的基础性文件。

  其二、各项业务工作办案流程是依据刑事诉讼法、高检院的执行刑事诉讼法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院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业务工作办案程序,具体规定了办案每一个过程、每一环节的程序要求,是办理各类案件必须遵守的程序规则。办案流程分为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和办案流程图两个部分,办案流程中具体规定了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主要业务工作的办案流程;办案流程图则是办案流程的图表化,使办案流程更加直观,便于了解和掌握办案流程的全貌和主要节点。各项工作流程与规章制度中的各项业务工作规程有重合和交叉的内容。办案流程中重在规定办案各环节应当遵守的程序规定,工作规程重在解决业务基础方面的问题,应更为具体和明确。 

  其三、操作文件规定了全部检察工作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标准,既规定了业务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也规定了队伍管理和事务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标准,其中业务工作操作文件是办案流程的分解、具体化和细化,是落实办案流程的具体操作指南。按照全部检察工作内容要求,应设计包括办公综合、调研、技术、队伍管理、纪检、后勤管理等各类别的操作文件。每个操作文件分为操作程序和操作标准两个部分,操作程序应具体规定每一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的目的、适用范围、职责权限和工作记录,是具体的程序要求;操作标准具体规定每一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实体标准,这里的标准不是工作目标,而是各项工作在实体上应达到的标准。而岗位责任中的工作标准则重在工作完成情况,也就是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因此操作文件是程序和实体相结合的制度规定。操作文件中的质量记录,是检查各项工作执行、落实和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也是对各项工作进行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其中引用的各项工作目标,是实行目标管理的重要抓手,使实行量化考核具有可操作性。

  其四、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党组决策方面的党组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等会议制度和规则,特别是规定了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及其监督约束制度,是保障院党组进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的规范性文件。办公综合制度包括政务工作管理制度、办公综合工作制度和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制度三个方面。队伍管理制度包括干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党建、教育培训、奖励等项制度,其中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目标管理办法,是开展绩效管理考核和目标管理的具体操作规程和考核办法,包括对班子成员的考核办法和对干警的考核办法以及办案质量的考评标准等,以此来对执行各项制度、岗位责任和岗位标准进行考核和奖惩。检察业务规章制度较多,包括控告申诉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其他业务工作制度四个方面,应根据上级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基层院的实际而制定。廉政制度规定了各岗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担负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是保障队伍清正廉洁的制度规范。后勤管理方面包括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赃款赃物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四要加强考核、持续改进,确保标准化建设体系有效运行

  绩效考核是科学、动态地衡量干警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是标准化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通过制定客观、有效的考核标准,可以全面了解和评估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绩效考核办法由考核组织、考核内容、考核对象、考核指标及标准、考核的程序、考核结果的运用等几部分构成。部门和个人的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都将转换成相应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以部门职能、部门指标和干警个人岗位责任及岗位标准为基础,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对基层院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要求,各基层院应把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通过院党组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一般干警之间充分的双向沟通,使院党组、部门负责人和一般干警全面参与考核指标的设置过程,并承诺考核指标的完成。

  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是相辅相成的考核性文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与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协调进行,具体规定了目标管理的内容、目标管理的落实、目标管理的考核以及奖惩等内容。

  基层院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可以借鉴一些外地的先进经验,但不能单纯的照抄照搬,更不能简单套用ISO质量标准,而是应从自身院实际出发,按照简单、实用、易于操作、便于掌握的原则进行。对尚未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对已建立的制度要进行分析论证,力求科学实用,尽快完善制度体系框架。要抓紧固定制度,尽早付诸实施,使制度体系全面运行,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要抓好制度的落实,重点搞好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的考核工作,使标准化建设切实取得成效,达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协调有序、规范有力、激发合力、和谐共进,实现决策程序化、考核合理化、目标标准化、过程控制化、手段信息化,最终要建立起全体干警的责任心、形成全体干警的共同目标,实现自我管理、无为而治的最高标准,使各基层院真正成为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办案流程化管理的检察院,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