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制定《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加快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步伐,近日,我市制定《阜阳市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我市将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平台,建立统一的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交换中心,建设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网上审批、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服务、投诉受理和信息服务等功能,实现对市直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政务公开等动态监管。

  《方案》要求,这项工作要在市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总体规划和工作协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做好系统的试运行和正式启动,做好系统维护和管理。组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确定网上审批和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指导协调部门单位的系统建设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对系统建设项目的目标推进、招标程序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市法制办负责对市直纳入系统管理的行政审批主体和各类审批项目的确认。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市财政局负责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的预算、审核和支付,并实施财务监督。

  《方案》强调,市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编制职权目录。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专门协调机构,保障经费投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系统配套建设任务。各地、各部门要

  各地、各部门要将制度建设与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同步进行,共同推进。按照职责要求,制订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系统管理、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绩效评估等办法,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审批服务过程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以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平稳运行。(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