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函〔2011〕6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11〕40号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

  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发布信息和页面更新不及时甚至链接错误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把办好政府网站放在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网站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建而不管、管不到位、不问不看、保障不力等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专职人员,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签订网站建设管理责任状,确保政府网站有专用设备运行、有专业人员维护、有专项经费办事、有专门制度管理,做好内容保障和运营维护工作。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把网站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网站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网站建设中的问题。近期要结合学习贯彻国办文件精神,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领导干部要关注本级本部门网站,带头读网,定时读网。

  二、认真解决政府网站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对政府网站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问题。近期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政府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二是内容保障机制、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是否健全;三是政府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四是政府网站链接是否经过管理单位审核把关,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五是政府网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是否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制订了应急处置预案;六是政府网站管理体制是否健全,管理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职责是否明确,人员经费保障是否到位。省政府将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市州政府、省直部门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30日前报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联系人:彭谷前,电话:0731—82213208)。对一些问题较多、难以管好的政府网站或栏目,要先行关停,待整改达到要求后再行开放;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功能

  要利用政府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尤其要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凡是可公开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有关部门要按程序,主动向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应公开文件的电子文档。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前,要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征求意见,决策文件出台后要在政府网站开展政策解读。各级政府重要会议、活动、新闻发布会、决策听证会等,要通知政府门户网站派人采集信息,进行发布。政府网站要紧跟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时策划和开办专题栏目,鼓励各部门与政府门户网站开办专题栏目,提倡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确保今年建成运行。

  四、维护政府网站的权威与形象

  要按照“一级政府一个门户网站”的原则,建立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部门网站为子站、主站与若干子站集成的网站群体系。不得将政府网站作为新闻网站的频道或子网站,也不能将政府门户网站与新闻网站合为一个网站,一网两名。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在商业机构以虚拟网站方式建站,不得与商业机构联合建站。要切实做好本级政府部门网页的整合工作,凡是无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无专职技术保障人员和内容保障人员,无网站管理制度和运维经费的部门网站,一律以虚拟网站方式整合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对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建设的政府网站,要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的资质审查,并签订技术安全与保密协议。政府网站不得将服务器托管到商业机构,如需托管,可以托管到本级或上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机房。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单位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不断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上报告。对于缺乏技术保障力量的政府网站,上级政府、部门和主管单位要主动协调有关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其做好网站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网站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本部门政府网站管理的领导和协调。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要对全省政府网站加强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尽快制订全省政府网站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完善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在线访谈、信息采集、信息公开、信息审核、网络安全等专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值班读网制度,安排专人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巡读,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督促落实到位;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与技术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全省政府网站工作人员办网、管网能力。政府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网站工作,并认真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政府网站要建立网站链接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定期检查链接的有效性,发现链接错误,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特别要认真审查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