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检察院检察长 姜廉
2008年以来,我院自主研发案件管理软件,建立用机制作保障,以管理为手段,以信息化网络为载体的案件管理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的批捕、起诉准确率保持在100%,没有发生涉检进省到京访。
网上规范办案流程。我院在网上案件管理系统中设计了反贪、反渎等7个业务部门9套办案流程,各部门内勤实时发布办案情况,办案人发布办案活动纪实,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检察长网上审批,全部案件从登记、立案、办理到结案全部按照统一的流程网上流转,实现了案件网上同步监督。案件管理中心负责网上督查、审查案件,发现案件有质量问题,通过局域网提出督查意见,及时提示办案人员和主管领导。2011年以来,案管中心共网上审查、评价案件261件,发现问题11件,均及时督办解决。
网上考核案件质量。以提高办案质量为目标,建立考核标准,开展网上案件质量考核活动。如针对反贪案件,提取案件性质、立案数额、判决刑期、诉讼时限等要素,制定了反贪案件质量考核标准。两级院办理的案件录入网上案件管理系统后,电脑软件对案件自动计分,动态排序。既考核个案质量,又考核办案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今年以来,两级院共办理贪贿案件21件28人,既有从15分到37分的案件质量分,又有从第1名到第21名的个案得分排序;既有对市院和各基层院反贪局从16分到89分的办案得分,也有从第1名至第9名的部门办案情况排序。通过对每起案件和每个部门办案情况的同步考核,提高了案件质量,反贪大要案比例达到100%。
网上考核个人绩效。以部门为单位,把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查账取证、出庭公诉等办案行为进行归类,设置5档分值,对检察干警的办案行为进行网上考核。办案人员每周登录案件管理系统,发布个人办案情况,主管领导审核后,形成个人办案绩效得分,由电脑自动排序。比如渎检工作,每个办案人的工作量和所做的工作全部网上公开。通过考核,既加强了对个人办案行为的监督,又为科学评价个人在办案中的贡献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网上考核办案时限。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和办案实际,确定三个办案时限。对在市院规定期限内的案件,软件使用绿灯提示;达到市院规定期限的案件,黄灯提示;超过法定时限的案件,红灯报警。黄灯提示和红灯报警的案件,电脑软件自动扣分。今年以来,共对7起黄灯提示和红灯预警的案件提出督查意见,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
完善电子执法档案。建立案件管理与执法档案的网上链接,经过网上考核的案件,自动转入执法档案管理系统,形成网上电子执法档案。每名检察人员的简历、学历情况、执法资格、执法业务培训情况,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的基本案情、诉讼过程、法律文书、证据材料等执法信息和上访、赔偿或立功受奖情况,全部真实地记录在个人执法档案中。院领导和纪检监察人员可以通过执法档案,随时审查每个办案人员的执法情况。网上电子执法档案的建立,增强了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从源头上防止涉检信访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