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察机关保密安全隐患及完善对策
来源:宜宾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它通过行使检察权,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在我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做好保密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任务,也是检察机关及时、准确、有效打击各类犯罪的重要保证。如何做好保密工作是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现试对检察机关保密工作的安全隐患及完善对策谈几点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检察机关保密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干警保密意识有待增强

主要表现为部分干警保密观念淡薄,没有将保密制度法规教育落到实处,有严重的麻痹思想,错误地认为“天下太平,无密可保”。有的干警对需保密内容的尺度把握不准,常常在不经意中泄露秘密。有的干警对本职工作之外的秘密缺乏保护意识,在新闻宣传、交友交际中间接泄密等,甚至于有的干警为了表现自己,好吹嘘,泄露了案件秘密或工作秘密也毫不察觉。

(二)保密工作制度亟待完善

主要表现为密级的确定欠规范,应当确定秘级的文件未定秘级,或不应定秘密的文件定为了秘密,应低定密级的高定密级,该高定密级的却低定密级。定密期限把握不当,要么过长,要么过短。定密以后,保密期过后一直不解密等。 部分干警密码意识淡薄,疏于安全防范,对涉密的计算机未设置开机、屏保密码,对涉密电子文档未做加密处理,使不明身份人员进入计算机系统进而查看、窃取检察秘密有了可乘之机。少数干警设置密码过于简单或使用原始密码,使得该类密码形同虚设

(三)计算机网络防护手段滞后

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基层检察院受经费等因素的制约,计算机网络没有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网络保密机和防病毒软件等防护措施及防护水平相对较低,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漏洞。二是内网访问权限设置随意。部分干警上网并没有设置账号和密码,网络对内部人员完全开放的同时,并未从技术上设置限制外部人员上网游览信息,无限制扩大了知密范围。三是移动存储介质的控管不严。有关业务科室为提高工作效率,经常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复制和保存文件资料,其中也包括涉密材料,而这些涉密移动硬盘和优盘并没有统一集中保管,一旦在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就极易留下泄密的隐患。
 

(四)违规操作造成泄密

主要表现为部分干警不知道计算机软盘上有剩有可提取还原的信息,将曾经储存过秘密信息的软盘交流出去,造成泄密。有时计算机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程序修理,或者在不能处理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上处理秘密信息,或者交叉使用计算机造成失泄密等。涉密笔记本电脑管理松散,多数笔记本电脑由干警随身携带,部分干警甚至将笔记本带回家连接国际互联网。移动磁介质特别是U盘随意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间交叉使用,失、泄密安全隐患突出。有的对文件的知情范围把握不准,未控制接触、传阅人员造成泄密。

(五)涉密诉讼文书及案件笔录整理归档前保管不严

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定,检察机关被明确为密级的各种刑事诉讼文书有25种,其中列为机密级的有17项,与其它保密文件所不同的是检察诉公文书的保密期限一般都不长,大多为文书的形成至庭审或执行前这段时间。由于保密的期限较短,办案人员往往疏于此类文书的保密,很少将刑事诉讼文书置于专用的保险柜内存放,办公桌上随意摆放涉密文件,办公室人走不锁门,外出取证时案件材料随手放在身边,年终整理归档时,多余的涉密材料不按规定销毁,随手丢弃。

(六)法律文书打印环节安全隐患突出

主要表现为自侦、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在打印、校对法律文书,定稿后将初稿随意放在办公桌上,或者将多复印的案件材料随手丢弃,而不是认真销毁,留下安全隐患。

二、检察机关保密安全隐患的产生原因

(一)硬件设施没有到位

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由于经费困难等原因,硬件设施不完善,打印室及业务部门没有配备碎纸机,有的业务部门甚至没有保险柜。办案干警只能将案件材料锁在抽屉或存放在普通文件柜里,多余的涉密材料只能手撕后扔进垃圾篓,极易出现案件材料丢失等失、泄密问题。

(二)干警保密意识不强

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局域网、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给当前检察保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部分干警保密意识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出现了滞后、弱化,对哪些材料涉密,哪些材料不涉密认识不足,无意中泄露相关秘密。有的案件尚处于侦查之中,部分干警就急于对外公开宣传,从而导致泄密。

(三)保密人员业务不精

一方面,检察机关特别是基础检察院保密工作人员专职的少,兼职的多,从事保密工作时间不长,没有接受正规的教育培训,开展保密工作的方式也较传统,缺乏系统的、深层次的保密知识和工作方式。另一方面,随着科技化、信息化的发展,保密人员对新事物的了解、掌握不够,知识的更新跟上不时代的步伐,用现代科技知识开展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就欠缺,从而使检察保密工作陷入困境。


(四)互联网络普遍应用

随着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的深入,推行无纸化办公,每个科室都最少配备了一台电脑,有些科室的电脑甚至和国际互联网相连,增加了泄密的“通道”。个别干警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涉密计算机短暂连接互联网不会造成泄密,粗心大意或者图省事,将涉密U盘当做非涉密U盘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使用。

三、完善检察机关保密工作的几点对策

(一)加大保密投入,完善硬件设施

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要加大投入,加强保密硬件设施建设。首先要明确打字室、档案室、机要室、网络机房为保密要害部位,及时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相关的保密设施。其次要购买必要的碎纸机、保险柜并及时下发到各科室,保证每个部门都有保险柜用以存放印章、涉密文件和案件材料。

(二)加强法规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保密法规的宣传教育,必须紧密联系业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针对不同特点的涉密人员,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重点是抓好领导干部和专管国家机密工作事项人员的保密教育;要经常组织内勤人员、档案人员、机要工作人员等自查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大家增强保密工作的责任心;通过保密宣传教育,提高有关人员对保密法规的理解深度和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能力。

(三)依据保密法规,正确标定密级

检察机关在进行法律监督活动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治犯罪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及卷宗材料,由于涉及大量的秘密事项,它既是诉讼活动的文字载体,又是秘密载体,准确地划分密与非密,确定密级等级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因此,依法正确标密是加强检察机关保密工作的重要方面。在检察保密工作中,切实做到:一是密级必须依法标定。二是密级必须科学标定。一是要根据案件性质、社会影响标定密级;二是要根据案情发展的不同阶段标定密级;三是要依据文书及案件的种类、内容来标定密级。三是密级要适时标定。在检察机关诉讼活动中,每阶段都可能有新的情况,新的变化。因此,标定的密级也要适时变更,用全面的、联系的观点主动地看待和处理,避免主观随意性、片面性和盲目性。

(四)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将保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制度,如《计算机保密制度》《文件资料保密制度》等,并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检查保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泄密行为,严肃依法处理,绝不姑息。二是严格办案保密纪律。对因公外出办案的干警,严禁单身携带机密级文件和材料,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涉密文件和材料时,应事先报院领导批准,且必须二人同行,做到互相提醒,共同负责。三是抓好文件保密。认真抓好文件制作、发文、收文、阅办、归档的管理工作。机要文件交接手续要准确、及时、清点份数,登记机要号和文号并由专人管理等。四是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保密。如复印有密级的文件要把好审批关、登记关和份数关,并对复印件也需要同原文一样要归档;存有保密内容的电脑软件要把好保管关;不加密的传真要严防泄密等。五是重视检察宣传中的保密工作。对重要的检察宣传新闻稿件,坚持保密审查制度,不能为了保密不向社会公开重大案例,也不能只管宣传不顾保密,既要注意社会效果,又要防止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