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世锋 实习生 王楠)日前,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济南市人大公众信息网对拟修订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草案在领导体制、预防职责体系、预防工作重点、监督保障手段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将人事、司法等八个领域列入职务犯罪重点预防领域。
草案鼓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等形式,协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这体现了社会管理创新精神,拓展了社会化预防的方式和空间。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规定,则体现了预防工作坚持专群结合的方针,有利于鼓励广大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加强监督,促进权利规范运行,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综合分析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在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运行中的一些关键部位和环节上,易发、多发公共权力的寻租、滥用和侵权案件,加强这些关键点的控制,可以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为此,草案对预防工作的八项重点予以明确,把社会高度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事、司法、行政、财经、金融、建设、改制、民生和社会管理等列为重点预防领域,体现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贴紧全市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理念。
草案还增加了重要经济活动监督制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述职述廉、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电子政务和舆论监督等制度措施内容,从不同角度、立体化地对职务犯罪加强防范。特别规定了对检察建议权、司法建议权、监察建议权、审计建议权等法定职权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适用和协同配合,这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保障措施更具权威性。
关于行贿档案记录查询制度,草案规定“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招标时,招标人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投标人是否具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将查询结果作为招标评定的参考依据”。通过增加行贿犯罪的风险和成本,有利于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对于查询结果的使用,国家暂无明确规定,有的省市规定作为该地区市场准入的门槛。鉴于我市现阶段实际,草案将查询结果的使用定位在“作为招标评定的参考依据”,将最终决定权交给了招标人。